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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640400030/2018-17571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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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成日期 |
2018-04-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固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
固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2018年4月20日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8年4月20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8年4月20日-2018年4月28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54-2688663 传真:0954-2669699 通讯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335室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