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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关于2019年8月14日作出的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索引号 640400031/2019-00048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8-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固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责任部门 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8月14日我单位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8月14日-2019年8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54-7296013     传真:0954-7296013      

通讯地址: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710室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批复链接

1

关于《供热管材保温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固经开环安环评函〔2019〕4号

2019年8月14日

关于《供热管材保温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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