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30/2016-42774 | 发文时间 | 2016-11-03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审批服务管理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
根据《中共固原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固原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固党发〔2014〕49号)及自治区编办《关于设立固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通知》(宁编办发〔2016〕306号)精神,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设立固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为固原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能转变
(一)承接、取消和下放的职责。
承接、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国务院、自治区和固原市人民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固原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下放事项。
(二)划入的职责。
将市政府办、发改委、工信局、教育局、民族宗教事务局、民政局、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牧局、商务局、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林业局、原城市管理局、规划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地震局、统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24个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职责和部分带有审批性质的行政权力事项共145项划入。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固原市有关行政管理体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定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规范全市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对行政审批、部门管理及服务事项进行流程再造、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并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协调解决进厅事项办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
(三)负责办理投资项目、规划服务、市场服务、文教卫生、社会事务、建设交通、城市管理、园林水务、商贸流通、政府投资项目概(预)算审查等方面的行政审批及相关联的部门管理事项,并对审批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负责进驻市民大厅的垂管部门、双重管理部门设置的窗口以及进驻的各部门行政审批工作的规范、管理和监督。
(五)负责市民大厅综合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建立和完善全市政务服务体系。
(六)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体系信息化建设。
(七)指导、监督县(区)政务服务中心和未划入行政审批服务局的职能部门的行政审批业务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政策法规科)
负责协调和督办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建、综合政务、文电会务、信息宣传、保密机要、档案管理、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定点扶贫、政务公开、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政策法规工作,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和行政审批涉及的法律、法规咨询解释、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处理涉及行政审批的法律纠纷。
负责人:李兴民
联系电话:0954-2669699
(二)运行监管信息科(监察室)
负责市民大厅日常运行监管,及时调查处理超期办件,监督考核行政审批流程再造设计、环节优化、压缩时限及对流程实施情况;负责规范全市行政审批行为,建立和完善相应工作机制;负责纪检监察、提案议案办理、绩效考核、来信来访、行政效能监督检查和综合考评,处理有关行政效能问题的投诉;负责行政审批服务网络系统和网上审批系统的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及应用系统的软件研发工作。
负责人:马 宁
联系电话:0954-2688791
(三)项目投资科
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政府采购、环境及地震评价、节能及水资源项目投资方面行政审批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审批服务工作。
负责人:王慧博
联系电话:0954-2688801
(四)项目建设科
负责工程规划、建设工程施工、企业资质、商品房预售、用地矿产、城市管理项目建设方面行政审批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审批服务工作。
负责人:卫晋华
联系电话:0954-2688797
(五)营业执照注册登记科
负责营业执照注册登记方面行政审批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审批服务工作。
负责人:李雅霞
联系电话:0954-2035314
(六)生产经营许可科
负责食品生产、食品经营、药品与器械、计量与特种设备、印刷业与涉外贸易方面行政审批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审批服务工作。
负责人:徐永鸿
联系电话:0954-2023553
(七)文教卫生社会科
负责民政侨务、人才劳务、文教财政、医疗卫生方面行政审批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审批服务工作。
负责人:年卫筠
联系电话:0954-2688651
(八)安全环保农水科
负责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农业生产、水利资源方面行政审批事项梳理、流程再造、审批服务工作。
负责人:蒙慧森
联系电话:0954-2688722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固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编制41名,全额预算事业编制5名。
核定处级领导职数4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科级领导职数16名,其中:科长8名,副科长8名。
五、其他事项
(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归并整合审批职责,整建制进驻市民大厅,实行集中审批和现场审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实行垂直管理的国税局、烟草专卖局、地税局、气象局、国安局、粮食局、消防支队7家单位,进驻市民大厅,单独设置审批窗口办理审批事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对7家垂管单位窗口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进驻市民大厅的部门,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社保局、市医保中心、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所、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其运行及服务情况由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监督考核。
(四)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接受市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工作指导,相关审批工作接受市级有关部门业务指导。
六、附则
(一)本规定由固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固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固原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对固原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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