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5/2019-00080 发文时间 2019-04-12
发布机构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央、自治区机构编制管理有关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固原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宁党办(2019)20号)、《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固党办(2019)7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以下简称交通运输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交通战备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

第三条  交通运输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区、市党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交通运输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执行公路、水路发展有关政策、标准和规范。拟订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行业深化改革工作。

(二)负责市域内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建设和养护管理的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公路工程项目建设。指导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地方铁路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的行业监督协调工作。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的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指导公共汽车、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管理工作。

(四)负责管辖范围内公路应急处置协调工作,组织协调国家、区市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负责营运船舶的监督管理、船员管理工作。负责渔船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水上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五)负责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和指导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统计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和节能减排工作。

(六)负责固原市交通战备工作。

(七)完成市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条  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要、保密、

信访、人事、信息、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负责制定综合交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配合有关部门编制相关规划。拟订公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提出专项资金安排建议。负责市域内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公路建设协调工作。负责重点公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前期工作。组织公路工程质量监管和竣工验收工作。承担有关投资统计和信息的上报发布工作。

(三)养护管理科。负责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养护政策、制度、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和运输市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组织有关安全生产大检查,承担交通运输行业的应急保障、防汛、抗震救灾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营运船舶登记和检验、船员管理、防治船舶污染等工作,指导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运输服务科。负责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运规划及有关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工作。负责公共汽、出租汽城市公共客运建设、运营管理,拟订政策和制度并监施。组织协调重点物资、紧急客货运输。指导道路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行业信息统计工作。承担市国防动员委员会交通战备办公室日常工作。

第五条  交通运输局行政编制11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科级领导职数4名。

第六条  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  本规定的调整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八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固原市交通运输局

                                         2019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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