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32/2022-00009 | 发文时间 | 2022-01-25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地震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地震局基本信息(2022年修订) |
一、机构性质
固原市地震机构成立于1970年3月12日,当时机构名称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专区地震工作办公室,1971年1月更名为固原地区防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980年6月更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地区防震抗震指挥部办公室,同年11月更名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地区地震办公室,1985年3月更名为固原行署地震办公室,1996年8月更名为固原地区地震局,2002年更名为固原市地震局。固原市地震局为固原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经费来源
固原市地震局经费来源为财政全额拨款。
三、机关职能
固原市地震局是受市政府委托负责防震减灾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一)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的贯彻执行,开展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二)承担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编制固原市防震减灾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承担固原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审定市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确认手续;负责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房屋建筑抗震设防要求;
(四)承担全市防震减灾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五)承担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管理,负责制定震情跟踪方案,并组织实施;提出地震趋势预报意见;建立防震减灾群测群防工作体系,指导和管理群测群防工作;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观测环境;
(六)承担《固原市地震应急预案》的拟定,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地震应急演练工作;
(七)承担全市地震应急指挥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八)承担全市震情和灾情速报、地震现场考察工作。破坏性地震发生后,承担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日常工作,做好震害预测、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
(九)承担地震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十)承担县(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指导。
四、机构设置
固原市地震局设4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科室的政务工作;负责年度工作计划、安排、总结、报告等文件起草和重要公文的督查工作;负责文档收发、档案管理、政务信息、安全保卫、保密、车辆调动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财务、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会、计划生育等工作。
办公室副主任:车如星
(二)震害防御科(法规科)。负责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工作;编制固原市防震减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监督管理固原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审定市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确认手续;负责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房屋建筑抗震设防要求;负责全市防震减灾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负责本市震情和灾情速报、地震现场考察工作。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做好震害预测、灾害损失调查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恢复重建规划;组织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学技术合作与交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高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加强地震遗迹的保护和科普场(馆)的管理。
震害防御科(法规科)科长:于兆云
(三)科技监测科。负责地震监测数据收集与处理,并报上级防震减灾部门;负责周、月、年中、年度和紧急震情趋势会商,编写半年及年度地震趋势会商研究报告;建立防震减灾群测群防工作体系,指导和管理全市群测群防工作;负责各种地震宏微观异常的调查与核实;负责地震监测设施、观测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地震信息节点、局域网管理和维护工作。
科技监测科科长:刘淑萍
(四)应急救援科。负责编制《固原市地震应急预案》,指导督促各县(区)、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制定地震应急预案;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地震应急演练工作;组织对全市应急救援队伍、志愿者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的登记备案;指导全市应急疏散通道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负责区市县三级联动地震应急指挥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各专业指挥系统与固原市应急指挥平台的链接及应急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
应急救援科科长:万立生
五、法定代表人
固原市地震局法定表人为李雅娟。
六、人员编制情况
固原市地震局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0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正处级),副局长1名(副处级),科级领导职数4正。
七、办公地址
固原市地震局办公地址为:固原市原州区福宁路3-1号应急指挥办公楼二楼。
八、行政执法监督方式和救济渠道
举报地址:固原市原州区福宁路3-1号应急指挥办公楼二楼市地震局震害防御科
监督投诉举报电话:0954—2821436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机关:固原市人民政府
行政诉讼受理法院: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法院
九、办公时间
夏季:周一至周五8:30-12:00,14:30-18:30。
冬季: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8:00。
十、联系电话
办公室:0954—2821398
震害防御科(法规科):0954—2821436
科技监测科:0954—2821396
应急救援科:0954—2821436
十一、领导分工及电话
党组书记、局长李雅娟:主持市地震局全面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宣传思想(网信)、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战和民族宗教、信访、双拥、政务信息、计划生育、统计、工青妇、老干部等方面的工作及市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分管办公室。办公电话:0954—2821399。
党组成员、副局长乔金龙:协助局长做好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宣传思想(网信)、意识形态工作,负责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干部人事、项目建设、财务、普法、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爱国卫生、保密、扶贫、安全生产、工会等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防震减灾科普宣传、地震监测预报、震情会商、地震应急保障、应急演练、灾害评估等工作。分管科技监测科、震害防御科(法规科)、应急救援科。办公电话:0954—2821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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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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