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35/2023-00006 发文时间 2023-01-30
发布机构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职能(2023年修订)
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职能(2023年修订)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固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规范简称:市公积金中心

单位性质:直属事业单位

单位级别:正处

主要负责人:陈伟

办公电话:0954-2088808

传真号码0954-2088806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8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

办公地址:固原民生大厦15楼

二、主要职责:

(一)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二)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三)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四)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五)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电话:0954-2088806

1.协助领导处理中心日常工作,负责中心内部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

2.负责本单位的文秘和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会务安排、内外接待、财务管理等后勤保障工作。

4.承办组织、人事、劳资、工、青、妇和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等方面的具体事务。

5.负责落实考勤制度。

6.负责督办中心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确定的事项。

7.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

8.负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会议议题的提交。

9.参与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研究和制订。

10.承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

11.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有关信息资料的收集、传递,编辑内部信息资料。

12.负责计算机系统的网络管理、软件开发、程序设计及计算机硬件和系统软件的安装、调试和维护工作。

13.负责中心日常和年终考核工作。

14.负责对各分中心对口业务进行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

15.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归集管理科(电话:0954-2688582

1.负责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2.负责住房公积金统计月报、年报等工作。

3.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开户、缴存登记、汇缴、变更、转移、提取等日常业务。

4.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及年度对和短期档案管理。

5.负责发放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凭证,受理职工对住房公积金的业务查询。

6.负责实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的测算。

7.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与催缴。

8.负责受理单位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的申请与审核。

9.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会计核算及与受委托银行的对、利息结算等工作。

10.负责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资金管理工作。 

11.负责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工作。

12.负责对各分中心对口业务进行指导。

13.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住房信贷科(电话:0954-2088939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计划。

2.受理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申请。

3.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审查、评估、发放和回收。

4.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还款明细账的记录及贷款利息的核算。

5.负责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短期档案的管理。

6.负责对各分中心对口业务进行指导。

7.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审计稽核科(电话:0954-2088939)

1.负责编制审计稽核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

2.负责监督业务科及分中心各项政策法规、业务流程、权限执行、内控制度的合规性执行情况。

3.对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贷款业务、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以及计算机信息系统管理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定期稽核

4.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和中心开展的专项稽核工作。

5.对受委托银行、中介机构和房地产开发公司办理住房公积金的相关业务进行调查和监督核查。

6.提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范资金和运作风险以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意见与建议。

7.对稽核发现的重大问题和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8.牵头组织进行各项业务考核,对各业务科和分中心绩效进行考核和评价。

9.承办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西吉分中心(电话:0954-3014789

(六)隆德分中心(电话:0954-6012977)

(七)彭阳分中心(电话:0954-7011632)

(八)泾源分中心(电话:0954-5012995)

分中心职责

1.执行、完成中心下达的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计划。

2.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贷款等情况。

3.审核、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转移。

4.受理职工个人住房委托贷款的申请,负责贷款审核和贷后偿还、回收。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催建和催缴。

6.办理住房公积金的对和查询。

7.提供住房公积金政策咨询。

8.办理中心授权和委托的其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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