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0/2024-00077 | 发文时间 | 2024-07-09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财政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财政局(国资委)机构职能 |
一、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固原市财政局
规范简称:固原市财政局
加挂牌子:固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单位性质:组成部门
单位级别:正处级
主要负责人:马 瑾
办公电话:0954-2088182
传真号码:0954-2088183
机构设置:内设机构14个 事业单位4个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夏季:8:30-12:0014:30-18:30
冬季:8:30-12:0014:00-18:00
办公地址:固原市行政中心2068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固原市财税发展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参与制订固原市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区域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二)贯彻执行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起草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执行。
(三)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四)完善宏观调控体系,创新调控方式,构建发展规划财政、金融等政策协调和工作协同机制,强化经济监测预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重大问题研究和政策储备工作机制,增强宏观调控前瞻性、针对性、协同性。
(五)有关职责分工
1.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贯彻党中央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及自治区、市党委要求,落实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分工。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市财政局负责实施市本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会同税务部门办理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实现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共享。
3.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负责拟订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承担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和处置等工作。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用房按相关规定权属管理。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日常运转、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离退休干部、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财务、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
(二)党群工作科
负责组织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工作。抓好机关群团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文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市属国有企业纪委书记交叉任职。
(三)预算与绩效管理科
分析预测财政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政策建议,拟订市本级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制度,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和年度财政预(决)算草案。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调整(调剂)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拟订固原市区域财政政策,负责市对县(区)转移支付工作,负责组织和管理市本级预算执行和盘活存量资金工作。指导市本级部门预算管理,汇总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负责市本级预决算公开工作。承担地方财源建设工作,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承担国家赔偿费用审核工作。负责拟订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框架体系和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计划,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
(四)债务管理科
负责市本级政府债务的预算管理。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拟定市本级政府债务管理制度。负责统计市本级政府债务并评估债务风险。承担债务资金申报争取、预算调整、资金下达、项目审核、本息偿还、使用监管等工作。统筹各类资源,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等工作。
(五)国库科
贯彻执行总预算会计制度,拟定市本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负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和财政专户的管理,组织预算执行及分析预测。负责国库资金、财政专户资金收付及核算。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市本级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六)行政事业科
承担行政、政法、教育体育、科技、宣传、文化和旅游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组织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拟订市本级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相关开支标准和定额。组织开展行政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非贸易非经营性外汇管理。
(七)农业农村与经济建设科
承担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水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林草、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商务、粮食和物资储备、供销、住房公积金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部门预算支出工作,并根据预算执行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研究拟订支持相关领域财政政策。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承担自治区农业农村、经建、资环和住房保障等专项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八)社会保障科
承担市本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残联、红十字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参与研究制定固原市就业、社会救助、农村危房改造、公共卫生、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审核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九) 财会监督管理科
组织对财政、财务和会计管理法律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负责全市会计人才工作,指导和监督代理记账机构业务工作;落实财税法规政策,开展规范性文件合规性审查,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十)政府采购管理科
承担市本级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市本级政府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和管理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监督和规范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工作;受理市本级政府采购投诉。
(十一)金融发展科
负责执行财政与金融协调配合的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普惠金融有关政策、自治区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贷款贴息政策。承担地方金融企业财务信息管理工作。建立金融运行信息管理共享机制,负责全市金融信息统计发布工作。协调金融机构开展对小微企业、“三农”和特殊群体等的金融服务工作。引导金融机构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产业发展需求,创新机制、模式、产品和服务,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十二)金融管理科
按照属地管理职责,配合自治区地方金融管理局对辖区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和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等“7+4”类机构,开展日常服务管理工作。配合中央驻固金融管理部门,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开展风险处置有关工作。
(十三)国资国企监管科
承担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使用、处置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工作。承办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国资监管信息化平台数据统计和报送工作。监督和规范所监管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承担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制度。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承办国有资本预决算编制工作。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十四)国企改革发展科
负责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政府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改革完善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国有资产监管重大问题的研究工作。指导推进混合所有改革。研究国企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推动国企法治建设工作;完善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制度,统筹安排国有企业年度综合考核及平时考核;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提出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牵头指导监督县(区)国有资产监管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外部董事考核、管理工作。
四、下属事业单位
(一)评审中心
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情况审查;承担审查或委托中介机构审查财政性投资项目的资金预算、决(结)算,并出具评审意见;承担财政性投资项目跟踪督查、审核项目投资进度;承担建设项目管理部门对工程造价、进度控制工作;承担有关财政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二)国库支付中心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国库支付中心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财政国库资金支付依法进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负责管理财政零余额账户;负责政府采购单据的审核、生成及支付工作;负责财政支付生成、发送和签章工作;负责财政支付和单位支付汇总清算生成、审核及支付工作;负责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
(三)非税收入管理中心
完成市本级政府非税收入征缴和检查。
(四)会计核算中心
对市直单位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会计集中核算和会计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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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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