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640400023/2020-00408 | 文号 | 固市监发〔2020〕88号 | 生成日期 | 2020-1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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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责任部门 |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各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市局机关各科室:
今年12月4日是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决策部署,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共固原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固法办发【2020】24号文件)的总体安排,结合市场监管实际,制定本方案 。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二、时间安排
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时间为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其中“宪法宣传周”活动时间为从11月30日至12月6日。
三、宣传重点
1.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2.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疫情防控等相关法律法规;
5.“七·五”普法工作成就;
6、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以及即将实施的《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
四、总体安排
(一)“宪法宣传周”期间,组织开展宪法全屏活动。动员企业个体工商户利用门头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的宣传标语,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氛围。
(二)组织参加全区2020年宪法·民法典知识有奖竞答活动。11月30日至12月10日,以“固原阳光法治”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积极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以“弘扬宪法精神,扎实推进民法典实施”为主题,以宪法民法典为主要内容的有奖竞答活动,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三)组织参加依法治市办公室举办的“法治引领生活”宪法·民法典法治文化作品征集活动。11月中旬至12月1日,面向市局及两个分局征集全体干部职工讲述自己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生动故事,择优报送,集中展示在宁夏法治报社微信公众号,以及抖音、快手、微博等新媒体添加发布。
(四)组织开展一次“国家宪法日”集中学习活动。11月30日利用干部集中学习日,安排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党章及党内法规、宪法、民法典等内容,提高干部职工的宪法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做制度执行的表率。
(五)组织开展“民法典”测试活动。11月30日至11月5日,组织开展宪法民法典知识答题考试活动,印制宪法知识试卷,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答题考试。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正确阐释依宪治国、依宪执法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制。动员各普法机构利用“12•4”宪法宣传周,开展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广泛宣传。
(三)落实宣传措施。广泛动员全体干部职工和企业落实方案中的具体措施,创新宣传方式,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加强信息报送。宪法宣传周活动期间,各分局、科(室)将活动资料、简报、图片、总结等及时报送政策法规科,经法规科汇总后,上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马玲 联系电话:0954-2023185
固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