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环保局拟批固原市海绵城市建设小区项目
瑞丰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固原市海绵城市建设小区项目瑞丰小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8年11月14日-2018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954-2688692 传真:0954-2688690
通讯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7-718号 邮编:756000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新材料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固废堆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一、项目名称:固原市海绵城市建设小区项目瑞丰小区项目。
二、建设地点:固原市原州区瑞丰小区院内。
三、建设单位:宁夏首创海绵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告表。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中环博宏环境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六、建设项目概况:固原市瑞丰小区是海绵化改造的小区,位于固原市城南片区,瑞丰小区西侧为警民街,南侧为银萍家园,北侧为营业房,东侧为空地,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6°16'04.10",北纬36°0'0.71"。本项目主要对瑞丰小区实施海绵化改造,主要包括供热、室外给排水、监控及铺装地面改造工程,由主体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施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间道路开挖、场地平整等过程均有施工扬尘散逸到周围环境空气中,同时,物料运送、装卸、堆放期间将引起扬尘污染,以及运输车辆产生的汽车尾气等,对周围的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
⑴运输道路扬尘影响分析
施工现场的扬尘大小与施工现场的条件、管理水平、机械化程度及施工季节、建设地区土质及天气情况等诸多因素有关,在各种扬尘的来源中,平整土地、挖坑及车辆运输造成的扬尘最为严重。
经过调查,在同样路面清洁情况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清洁度越差,则扬尘量越大。因此,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
⑵施工现场扬尘影响分析
施工产生的扬尘主要集中在土建施工阶段,按起尘的原因可分为风力起尘和动力起尘,其中风力起尘主要是由于露天堆放的建材(如黄沙、水泥等)及裸露的施工区表层浮尘由于天气干燥及大风,产生风力扬尘;而动力起尘,主要是在建材的装卸、搅拌过程中,由于外力而产生的尘粒再悬浮而造成,其中行驶产生的扬尘最为严重。
通过调查可知,在同样路面清洁程此度条件下,车速越快,扬尘量越大;而在同样车速情况下,路面越脏,则扬尘量越大。因此限速行驶及保持路面的清洁是减少汽车扬尘的有效手段。
⑶施工机械废气影响分析
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和运输原材料、设备的汽车,其主要成分为CO、NOX以及未完全燃烧的碳氢化合物等,其特点是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项目拟建工程场址地形平坦,有利于施工期机械废气的扩散。
⑷焊接烟尘
项目进行供热管道改造时,部分管道连接部位采用焊丝焊接方式,由于管道采取分段焊接,焊接烟尘排放量小,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项目拟建工程场址地形平坦,有利于焊接烟尘的扩散。
1.2大气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
施工期建设单位应该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固原市“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同时降低对项目周边敏感保护目标的影响,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
①建立完善建设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措施报备制度。新开工程提交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中,必须包含施工总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现场扬尘防治管控措施,并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
②严格实施建设施工现场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四周设置高度不小于2.5m的封闭围挡。防止施工中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逸或遗撒,避免粉尘、废弃物和杂物飘散。
③加强施工前防尘管理。工程施工前,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道路、加工区等必须硬化,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要加强施工现场浮土及时清理和喷水降尘管理,建筑施工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遇到干燥季节和大风天气时,要安排专人定时喷水降尘,保持路面清洁湿润。
④加强施工过程中的防尘管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配备车辆冲洗设施,驶出施工现场的机动车辆要冲洗干净底盘和车轮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车辆带泥出场。运送土方、渣土和建筑垃圾的车辆必须封闭或遮盖,不得冒装,严禁沿路遗漏或抛撒。
⑤加强露天堆料场的防尘管理。对于建筑材料、水泥、白灰等堆料场,应采用篷布遮盖,避免作业起尘和风蚀起尘。堆场露天装卸作业时,采取洒水或喷淋稳定剂等抑尘措施。
⑥加强道路清洁、冲洗作业管理。实施高效清洁的清扫作业方式,提高机械化作业面积,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喷雾降尘和洒水冲刷洗力度,对渣土运输路段每天不少于4次洒水冲洗作业,切实降低道路尘负荷。四级及四级以上大风天气停止人工清扫作业。
⑦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运输车辆应密闭或加盖篷布密封,在规定的地点倾倒或消纳并覆盖硬化。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48h的,应密闭存放或及时进行覆盖,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⑧施工现场设置密闭式垃圾收集点用于存放施工垃圾,施工垃圾必须按照有关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
⑨运输粉状物料的车辆不得超载、超速,并加盖蓬布,减少撒落;运输车辆行驶路线按照主管部门指定的路线运输,避开居民点和环境敏感点等;
⑩施工使用商品混凝土,施工单位不得在工地围护设施外设置材料堆场;
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及时拆除施工场地围挡、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将施工场地及四周环境清理整洁;进行焊接时,选用低尘、低毒焊接材料,并采用无烟尘或少烟尘的焊接工艺,同时提高焊接机械化和自动化程度,减少焊接烟尘的影响。
通过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可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随着施工期的结束,该不利影响也会随之消失。
2、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2.1水环境影响分析
⑴生活污水
本项目瑞丰小区位于固原市城区小区内,施工工人主要从当地雇用,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公共厕所,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⑵施工废水
施工废水主要为含沙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搅拌或场地洒水等,不排放。
⑶管道试压废水
管道敷设完成后需要采用水作为介质进行试压,本项目主要采取分段试压的方法,一次排放的废水量不大,试压废水主要含泥沙,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管道试压废水对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2.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
本项目需严格管理,确保地表水体的环境安全,采取以下措施。
①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废水不得随意泼洒。
②施工废水不得以渗坑、渗井或漫流方式排放。施工工地的施工废水必须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搅拌或场地洒水,杜绝随意排放。沉淀池应由专人负责定期清除。
③施工应选择合理的时段实施,根据其功能注意避开雨季,避免雨水冲刷。
④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应尽量控制施工作业面。
⑤加强对机械维护管理,定期检修,避免油料泄漏随地表径流进入水体。
3、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3.1声环境影响分析
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转和各类车辆的运行,不可避免地将产生噪声污染。施工期主要噪声源为挖掘机、载重汽车等,声值在80~90dB(A)之间。
为了反映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利用距离传播衰减模式预测分析施工机械噪声的影响范围、程度,预测时不考虑障碍物如场界围墙、树木等造成的噪声衰减量。
3.2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
施工噪声预测结果表明,项目施工噪声可能对环境保护目标造成一定的影响,尤其临近声环境保护目标时会造成超标。根据《固原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管理暂行办法》(固原市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通过),为减轻施工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应做好以下防治噪声污染工作:
⑴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十五日向工程所在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噪声值和所采取的防治措施等情况。
⑵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安排工序,将必不可少的发生强噪声的作业安排在非敏感时段;
⑶禁止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因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应当提前报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公告附近居民,友好协商,取得谅解;
⑷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模板拆除搬运时必须轻拿轻放;
⑸在高、中考期间和考前十五日内,禁止在学校、居民住宅楼周围进行产生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
⑹施工物料的进出与周围居民人流分开,合理安排运输路线,减少运输车辆对周围居民生活的影响;
⑺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轻拿轻放;
⑻合理规划施工工序,避免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尽可能远离周围学校或居民住宅布设。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4.1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
⑴生活垃圾
本项目施工不设施工营地,施工期有施工人员约40人,这些施工人员在施工场地会产生一定量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产生量按0.5kg/人.d计,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为1.8t。建设单位应在施工临时用地设置密闭的垃圾存放装置,废物分类集中收集,及时清运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⑵建筑垃圾
本项目拆除原有已损坏场地及管道开挖过程中都会产生建筑垃圾,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量约为468t。建设单位在施工期间对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利用的采用就地利用的原则,不能利用的由施工单位统一收集及时清运至原州区综合执法局指定地点。
4.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建议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主要来源于开挖土方、建筑施工中的废物如沙石、石灰、混凝土、废砖及拆除的材料等,可采取以下措施减少其对环境的影响:
①遗留在现场的建筑废物要及时清运;
②车辆运输散体物和废弃物时,运输车辆必须做到装载适量,加盖遮布,出工地前做好外部清洗,沿途不漏洒、不飞扬;运输必须限制在规定时段内进行,按指定路段行驶;
③对可再利用的废料,应进行回收,以节约资源;
④实施全封闭型施工,尽可能使施工期间的污染和影响控制在施工场地范围内,尽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⑤施工车辆的物料运输应尽量避开敏感点的交通高峰期,并采取适当防护措施,减轻物料运输的交通压力和物料泄漏,以及可能导致的二次扬尘污染。
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固体废物应按照相关管理规定进行处置,不会产生二次污染问题。
5、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用地主要在现有小区内,地基开挖产生的土石方可在土地利用范围内自行回填,不需外运,不会造成水土流失。因此,项目施工期对评价区生态影响较小。
6、施工期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分析
本项目的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为银平小区、交通小区、警民小区等。施工期由于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运转和各类车辆的运行、建筑基础的施工产生的噪声和粉尘会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会产生一定的影响。本评价要求建设单位在施工时,做好施工期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同时,还应重点注意以下几点:
①项目在临近主要环境保护处进行基础开挖时,须采取湿式作业等有效防尘措施,尽量减少风力扬尘的产生量;对于在施工场地堆放的少量用于回填土方,须设置有效的防尘网,防止风力扬尘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②项目临近环境保护目标的边界须设置2.5m以上的彩钢板围墙,尽量降低扬尘对主要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③严禁在主要环境保护的地方堆放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确实需要堆放时,须对堆放的建筑材料进行有效的遮盖处理;
④项目须将产生噪声较大且固定施工机械设备布置到项目中部,尽量远离主要环境保护目标;
⑤制订施工计划时,应尽可能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禁止在午休时间(12:00~14:00)及夜间(22:00~次日6:00)施工,在土方开挖和结构施工等过程中,确实需要在夜间施工的,建设单位必须征得当地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同意。
随着施工建设期的结束,项目产生的噪声、废水和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将逐渐消失。采取以上有效的防治措施后,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和粉尘对周围环境保护敏感目标的影响较小。
7、施工期对人居生活的影响及区域交通的影响分析
施工期对人居生活的影响及区域交通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道路的开挖阻碍人行交通;二是材料运输车辆将增加道路的交通量,使项目区交通阻塞。因而在施工期内,难免造成小区内及局部路段出现交通拥挤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现有交通正常运行。
⑵影响减缓措施
为减少施工对人居生活及交通的影响,使道路畅通,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本评价要求:
①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
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在进行施工作业前应与交管、市政部门及时沟通,办理相关施工占道手续;
③应在施工路段设置“前方施工”、“减速慢行”等警示牌,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在必要时应在施工路段设专人负责指挥来往车辆的通行;
④为方便夜间过往车辆,减少事故发生概率,应在施工路段设置警示照明灯,用以引导车辆通行;
⑤运输车辆应尽量减少在路面上停留时间,做到合理调度。
运营期:
1、环境正效应分析
本项目是海绵城市的改造,建成运营后,其环境正效益主要体现在:
⑴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改善项目区环境居住条件,提高环境质量;
⑵为固原市海绵城市建设做好试点示范区;
⑶对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功能、改善城市人群居住环境,提升城市文明指数,促进当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具有积极意义;
⑷通过建设雨水管道,使雨污分流,减轻了城镇排水治污的负荷,完善了城镇污水排放体系,既经济又安全的解决城镇排水治污的途径。
⑸缓解城市用水问题和补充地下水,在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安全的前提下, 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和净化,促进雨水资源的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⑹项目景观绿化提升工程的实施,美化城市的同时,可有效净化空气、降低交通噪声,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一项重要的城市市政基础建设,提升城市整体景观环境,提高节能减排的效率。
2、环保竣工验收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依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或调查结果,并通过现场检查等手段,考核建设项目是否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管理方式。
企业必须严格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意见,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做好“三废”污染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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