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4号)的要求,现对“宁夏西吉工业园区规划环评”(以下简称“本项目”)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
一、规划名称及概要
㈠规划名称:宁夏西吉工业园区总体规划
㈡规划内容
规划范围:东至园区东路,西至千沙河路,南至滨河路,北至秀山路,用地总面积 208.25 公顷。
规划主导产业:特色农副产品加工、轻工产品制造产业为主导,电子产品组装产业为补充,以商贸服务业、现代物流业为支撑,配套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产城融合示范于一体的特色高端化省级开发区。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㈠建设单位:宁夏西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㈡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工 电 话:13299547189
地址:宁夏固原市西吉县宁夏西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三、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㈠工作程序:
评价工作程序:环评单位接受规划实施单位开展前期工作(调研、资料收集、规划初步分析、踏勘现场、识别主要环境影响、拟定评价范围、评价重点、评价等级等)→开展评价工作(规划概述、规划方案分析、污染源强预测、环境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容量与总量控制、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等)→编制报告书(总体规划合理性分析及综合论证、环境保护措施、综合结论)→专家评审(由审查小组对规划环评报告进行技术审查)→审查意见(根据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报告书,由委托单位上报环保主管部门,环保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
㈡主要工作内容:
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中心城区规划相关资料等,进行污染强预测、规划方案分析,对大气、地表水、生态、噪声等方面进行影响评价,并对中心城区发展规模、产业定位、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论证,提出环保相关要求,作出规划评价结论。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公众对规划的实施、环评工作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有相关意见或建议。对该规划是否合理、工业示范基地开发对环境影响程度、开发环保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对当地环境质量看法等。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的意见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
六、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宁夏西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 宁夏西吉工业园区规划环评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姓 名 | ||
身份证号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单位名称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地 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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