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件要求,现对“宁夏固原市彭阳县石家峡水库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有关信息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各企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及个人对本工程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建设项目名称
宁夏固原市彭阳县石家峡水库工程
(2)建设项目概要
本工程建设地址位于固原市彭阳县川口乡郑庄村。
工程任务:通过对石头崾岘水库联合调度,保证石头崾岘3.3万亩灌区灌溉用水需要。
建设规模:石家峡水库工程属于Ⅲ等中型水库工程,设计总库容为1818.1万m3,其中淤积库容1298.5万m3,兴利库容156.8万m3,调洪库容519.6万m3,汛限水位1507.93m,正常蓄水位为1510.38m。坝体由重力坝和土石坝两部分组成,其中重力坝段长158m,土石坝段长37m,坝轴线长195m,最大坝高30.5m,坝顶宽4.0m,配套建设输水建筑物,控制流域面积545.2km2。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彭阳县水务局 联系人:张守军 电话:13895147398 地 址:彭阳县水务局
邮编:756500
三、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秀凤 电话:13995340414
地址:江苏省扬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西路217号
邮编:225100
四、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①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签订环评合同;②评价单位现场调查踏勘、资料收集、环境现状调查、环境现状监测、资料整理、环评报告书编制、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③根据报告书评审意见补充修改完善后,由建设单位报送环保管理部门批复。
(2)主要工作内容
外业踏勘:①工程查勘;②项目区周边区域状况调查;③环境状况调查;④资料购置;⑤工作协调。
内业工作:①资料归纳整理;②工程分析;③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④环境影响识别与环境保护目标;⑤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⑥环境保护措施与对策;⑦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⑧结论 ⑨图件编绘、报告编制,包括送审稿和报批稿。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的意见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传真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
七、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彭阳县水务局
二○一九年五月二十二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