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隆德分局2020年10月28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发表日期:2020-10-21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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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宁夏宝塔油气销售有限公司隆德加油站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0月21日至2020年10月2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6013718

传真电话:0954-6013718

通讯地址:隆德县交警大队二楼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隆德县瑞隆新型建材厂石材(工艺品)加工及古建地砖(砖雕)系列产品生产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项目建设面积2500m2 ,车间面积为

2000m2 ,业务用房面积 500m 2 ,东侧为园空地,南侧为园区道路隔路为渝河,西侧为园

区厂房(闲置),北侧为园区道路隔路为园区厂房。项目厂址中心位置坐标为 N:35°36’53.64",E:106°4’5.43",

隆德县瑞隆新型建材厂

宁夏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面积 2500m2

,其中生产车间一座面积 2000m2 ,业务用房面积 500m2 ,年加工生产古建地砖系列产品 10 万块,古建砖雕系列产品 2 万块,加工石材(工艺品)及绿松石系列产品 3 万件,项目主要为手工加工,项目车间内分为原料储存区、生产加工区、产品存放区。项目总投资为 8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12.5 万元,占总投资的

1.56%

1.施工期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并通过围挡、洒水、遮盖、科学管理等方式减少粉尘产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通过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淀池简单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过程中采取加强管理,严格规定各种有严重噪声干扰的机械施工时间,并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均采取集中清运。

2.营运期环境影响:①废气:项目在全封闭车间内堆存物料进行生产,车间内设置了喷雾系统。②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等级标准后,最终送隆德县六盘山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③噪声:目噪声污染源主要来源于生产加工过程中搅拌机、振动台、切割机等设备产生,安装时基础加装减振垫,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4a 类标准。④固体废物:工业固废,集中收集后,外售作为建材和铺路使用。生活垃圾收集桶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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