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3016726
传真电话:0954-3016726
通讯地址:西吉县公园西路生态环境监测站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西吉县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综合楼建设项目 | 位于西吉人民医院院内东南角,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5°44′43.33″,北纬35°57′52.40″。 | 西吉县人民医院 | 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新建感染性疾病科综合楼1座,占地面积1585.44m2,设计为3层(局部4层),新增60张床位。项目总投资4469.17万元,环保投资估算为92万元,占总投资的2.06%。 | 1.施工期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并通过围挡、洒水、遮盖、科学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产生;施工过程中采取加强管理,严格规定各种有严重噪声干扰的机械施工时间,并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等措施,确保施工活动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运至西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建筑垃圾运至建筑垃圾堆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通过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淀池简单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医院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2.营运期环境影响 ①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包括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和停车场汽车尾气。产生的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废气,采取在各建筑安装独立的通风系统和净化空调、病房及医护走廊设置紫外线消毒灯插座、清洁走廊、卫生间、候诊室、诊室、治疗室、病房及其他需要灭菌消毒的地方应设置杀菌灯等措施。污水处理站恶臭产生量为NH3:0.004t/a、H2S:0.0002t/a,呈无组织排放,H2S、NH3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容许浓度要求,汽车尾气主要成分为 SO2、CO和NO2,地上停车车位相对较少,且为敞开结构,属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②废水:本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检验室废水、医护人员废水和其他未预见废水。本次不设置放射科,故无放射性废水和废气产生,医院均采用电子直接打印方式打印X片等,无需进行冲洗,不产生洗相废水;检验科不使用氰化钾、氰化钠、铁氰化钠、重铬酸钾、三氧化铬等化学品,故不产生含氰、含铬废水或废液。产生的特殊废水主要为传染性废水和检验科废水。医疗废水经化粪池收集消毒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检验室废水,经过中和预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污水处理站处理。医护人员生活污水和其他未预见废水,排入医院污污水处理站处理。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传染病、结核病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后,排入医院西侧市政道路排水管道。 ③噪声。项目实施后,站区噪声为水泵、引风机等设备噪声及汽车交通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60~85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等措施。经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行期厂界东侧、南侧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西侧、北侧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医疗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和生活垃圾等。医疗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采用污泥泵定期清掏,经消毒后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环卫部门处置。 |
2 | 西吉县旭日升机砖厂年产6000万块空心砖技术改造项目 |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位于固原市西吉县马莲乡,项目场地中心坐标为:N:35°49'26.52",E:105°58'26.68"。 | 西吉县旭日升机砖厂 | 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年产6000万块空心砖,将原有的轮窑和配套脱硫设施拆除,新建1座移动式旋转隧道窑及配套碱液喷淋塔脱硫除尘设施;将原有的45型砖机拆除,安装1套90型砖机。其他设备及公辅工程依托厂区现有。 | 1.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2020年)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加强施工场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并采取围挡、洒水、遮盖、科学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产生;施工过程中采取加强管理,严格规定各种有严重噪声干扰的机械施工时间,并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等措施,确保施工活动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运至西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建筑垃圾能利用的最大化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运于政府指定地点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通过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淀池简单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旱厕处理。 2.营运期环境影响 ①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原料煤矸石破碎筛分环节产生的粉尘、移动式旋转隧道窑焙烧干燥环节产生的焙烧废气。煤矸石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为95%)后,采用1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效率99%)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为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焙烧废气经2座碱液喷淋塔脱硫除尘后,经1根18m 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人工干燥及焙烧标准要求。 ②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工程结束后循环水池内循环水,直接用 于原料库降尘。 ③噪声:项目实施后,站区噪声引风机等设备噪声,噪声源强在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减振垫等措施。经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行期厂界南侧、北侧、西侧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1类标准要求;东侧昼间、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 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固体废物主要为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砖、脱硫石膏。其中,布袋除尘器除尘灰、废砖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循环利用;脱硫石膏作为建材 外售。 |
3 | 年产60000立方米水洗砂建设项目 | 项目位于固原市西吉县偏城乡,项目地理位置中心坐标为为 E:106°1′50.01″、 N:35°57′2.63″。 | 西吉县利兴源建材有限公司 | 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矿区面积:总占地面积2.0333hm2;生产规模:年开采建筑用砂矿81180t/a,年加工水洗砂60000m3/a(74935t/a);设计工艺:①开采:表土剥离—挖掘机开采-汽车运输;基建期3个月;②加工:砂石矿—颚式破碎机—锤式破碎机—筛分—水洗—成品堆场—汽车外运。 | 1.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2020年)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加强施工场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并采取围挡、洒水、遮盖、科学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产生;施工过程中采取加强管理,严格规定各种有严重噪声干扰的机械施工时间,并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等措施,确保施工活动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运至西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建筑垃圾能利用的最大化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运于政府指定地点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通过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淀池简单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主要为生活洗漱水,污染物含量相对较低,生活污水用于施工现场及道路的抑尘用水。 2.营运期环境影响 ①废气:本项目运营期间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砂石料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道路运输扬尘以及装卸车扬尘、成品堆场粉尘、筛分粉尘。开采粉尘建设单位通过洒水车在采矿作业时进行洒水,采取湿式作业的方式来降低粉尘的产生量。道路扬尘、装卸车扬尘,采取对道路碎石硬化,厂内道路硬化到三级或三级以上,并用洒水车对道路洒水保持润湿,石料运输时用蓬布遮盖等措施。成品及原料堆场粉尘,采取设置围档、防风抑尘网(顶部用篷布覆盖,并设置喷淋设施)等措施。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破碎筛分装置处各设置1套密闭式抽风收集设施(共2套),破碎筛分过程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共同由1台高效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②废水: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生产废水主要为采装过程洒水及道路抑尘用水,全部自然蒸发损耗,洗砂废水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循环使用。生活污水主要为职工洗漱污水,污染物浓度较低,水质简单,产生量较小,就地泼洒抑尘。 ③噪声:建设单位通过采取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工具,在机械设备上加隔振板,以达到消声、减振的作用,同时经距离衰减,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生产加工区建设单位应维护各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从声源上降低噪声。合理安排各机械工作位置,昼间尽量远离边界位置工作。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④固体废物:建设单位在厂区设置生活垃圾箱对生活垃圾进行收集,生活垃圾全部由建设单位自行拉运至偏城乡垃圾填埋场。矿区开采时各种机械设备需定期保养维护,更换的废润滑油、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由相关单位定期更换设备机油,更换后的废润滑油、废机油 和废油桶直接带走,不储存。 |
4 | 西吉县废旧汽车回收拆解项目 | 本项目位于宁夏西吉工业园区,厂址中心地理坐标E:105°41′3.06″、N35°58′58.51″。 | 西吉县祥顺废旧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 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积20000m2,总建筑面积为8175m2,主要建设未拆解报废机动车储存区、拆解车间、产品储存区、固废储存区和生活办公区及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年拆解大(小)型汽车7120辆。主要产品包括废旧液体、废旧钢铁、废旧有色金属、废旧塑料橡胶制品、废电瓶及可利用零部件等 | 1.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2020年)三年行动计划》等相关要求,加强施工场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并采取围挡、洒水、遮盖、科学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产生;施工过程中采取加强管理,严格规定各种有严重噪声干扰的机械施工时间,并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等措施,确保施工活动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运至西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建筑垃圾能利用的最大化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运于政府指定地点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通过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淀池简单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主要为生活洗漱水,污染物含量相对较低,生活污水用于施工现场 及道路的抑尘用水。 2.营运期环境影响 ①废气:运营期主要的废气污染物为压实及切割时产生的颗粒物、少量的汽油、制冷剂挥发形成非甲烷总烃、氟利昂等,通过预测分析,项目废气排放的废气浓度值满足 GB3095-1996《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的浓度 限值要求。 ②废水:本项目厂区收集的雨水和地面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 ③噪声:项目噪声主要是车辆运输及装卸、拆解处理及机械运行等环节 产生,其噪声值预估为 65dB(A)~100dB(A),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④固体废物: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等。生活垃圾指定集中地点和容器收集,然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将在厂区内进行暂存,临时存储时,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GBl8597-2001)及其他危险废物的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部分外售相应收购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
5 | 西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 | 西吉县现有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旁空地中心点坐标E:105.746932;N:35.966344 | 西吉县卫生健康局 | 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综合楼建设项目,为地上5层建筑,局部6层突出屋面作为水箱间及机房,有局部地下室做为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池,层高一层4.50m,二~五层3.90m,水箱间层高4.3m。建筑总高度为25.35m,总建筑面积为4000m2,建筑占地面积为740m2。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12884.5m2。 | 1. 施工期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并采取围挡、洒水、遮盖、科学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产生;施工过程中采取加强管理,严格规定各种有严重噪声干扰的机械施工时间,并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等措施,确保施工活动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运至西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建筑垃圾能利用的最大化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运于政府指定地点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施工废水通过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淀池简单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主要为生活洗漱水,污染物含量相 对较低,生活污水用于施工现场及道路的抑尘用水。 2.营运期环境影响 ①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实验室废气、污水站臭气等。 污水处理站恶臭采用紫外线消毒+活性炭吸附后排放地面绿化带。实验室废气 经生物安全柜(内置高效空气过滤器,负压) +专用烟道至楼顶排放;化学检测、实验废气经通风橱后经SDG(干酸吸附剂)和活性炭两级吸附后通过专用烟道至实验楼楼顶排放。 ②废水: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A标准限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实验室废水分类采用专用管道收集,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实验废水中的酸碱废水经中和处理,含氰废水采用碱式氯化法处理,微生物检测、实验废水经灭活、消毒处理后,采用独立的排水系统排入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综合污水经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后接入市政管网,最终汇 入西吉县污水处理厂进行统一处理。 ③噪声: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通风机房、发电房、水泵等等,采取减振、消声等措施后,经预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 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④固体废物: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严禁将实验室废物混入生活垃圾中。实验室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至实验垃圾收集间,所产生的实验室废物均需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运送,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脱水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4医疗机构污泥控制标准后,使用专用容器收集暂存于实验固废收集间内, 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定期更换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经上述措施后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明显。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