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关于2020年12月28日拟批准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发表日期:2020-12-2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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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21日至2020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3016726

传真电话:0954-3016726

通讯地址:西吉县公园西路生态环境监测站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西吉县将台堡镇(北区)集中供热工程

位于西吉县将台堡镇(北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105°50′38.18″;北纬35°49′22.80″

西吉县将台堡镇人民政府

江苏宝海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新建锅炉房1座,内设2.5吨燃气冷凝真空热水锅炉2台(冬季采暖),0.5吨燃气真空热水锅炉1台(生活热水),锅炉烟气经1根21m高排气筒排放。配套建设供热管道1804m,室外热水管网652.8m,室外给排水管道253m等。项目总投资为388.2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4.17万元,占总投资的8.80%。

1.施工期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并通过;施工过程中采取加强管理,严格规定各种有严重噪声干扰的机械施工时间,并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等措施,确保施工活动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施工人员产生围挡、洒水、遮盖、科学管理等方式减少粉尘产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通过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淀池简单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均采取集中清运。

2.营运期环境影响。①废气: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和烟尘,锅炉采用低氮燃烧器,烟气经处理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项目设置1根21m高烟囱。②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锅炉及软化系统排水和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及软化系统排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将台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周边地表水环境无影响;③噪声;项目实施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厂区噪声为锅炉房引风机和水泵等工艺设备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在75~90dB(A);所有噪声设备均设置室内,经优化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吸声、室内布置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可降低厂界噪声。经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④固体废物:项目实施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和生活垃圾。软水制备系统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属于一般固废,送一般固废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2

百平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年产6000万块空心砖技术改造项目

位于宁夏固原市西吉县兴隆镇,中心地理坐标:北纬35°430.42″、东经105°5049.95″。

西吉县兴隆镇百平建材销售有限公司

浙江菲拉幕格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6000万块空心砖,将原有的轮窑和配套脱硫设施拆除,新建1座移动式旋转隧道窑及配套脱硫除尘设施(1套水膜除尘器+1座氨法脱硫塔);将原有的45型砖机拆除,安装1套75型砖机。其他设备及公辅工程依托厂区现有。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5万元,占总投资的3.57%。

1.施工期环境影响。项目施工期加强施工场地扬尘防治“六个百分之百”,并通过;施工过程中采取加强管理,严格规定各种有严重噪声干扰的机械施工时间,并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运输路线等措施,确保施工活动满足《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限值要求;施工期主要固体废物为施工人员产生围挡、洒水、遮盖、科学管理等方式减少粉尘产生;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产废水通过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淀池简单处理后,全部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的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均采取集中清运。

2.营运期环境影响。①废气:原料煤矸石破碎筛分环节产生的粉尘、移动式旋转隧道窑焙烧干燥环节产生的焙烧废气。煤矸石破碎中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再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原料燃料破碎及制备成型”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移动式旋转隧道窑焙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和氟化物,废气经“水膜除尘器+氨法脱硫塔”处理后,经1根2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人工干燥及焙烧”的排放标准限值要求。②废水:本次改扩建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产生。③噪声;项目实施后,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本次改扩建新增噪声源为引风机,噪声值为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设备相应采取厂房墙体隔音、减振、消声等措施,可降低厂界噪声。经噪声影响预测结果可知,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④固体废物:本次改扩建新增固废为除尘灰,集中收集后作为原料循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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