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用水权、土地权、排污权、山林权“四权”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固党办﹝2021﹞号)》要求和排污权改革工作清单的进度安排,我局如期开展了排污权改革关于分类校核并确定各排污单位初始排污权的工作。截止目前,共申报初始权79家企业,二氧化硫2231吨、氮氧化物2366.2吨、化学需氧量1482.6吨、氨氮176.2吨;新增权项目6个,核定二氧化硫29.4吨、氮氧化物91.3吨、化学需氧量126吨、氨氮9.54吨。现向全社会予以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时间为2021年8月20日至2021年8月30日,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1.电子邮箱:gyssthjjhp@163.com
2.联系电话:0954-2688692
3.信件地址: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民生大厦71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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