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源县香水河县城段(西峡水库-卧龙山水库)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发表日期:2021-12-21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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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为让公众充分了解和支持泾源县香水河县城段(西峡水库-卧龙山水库)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的建设开发,促使建设单位充分考虑公众对本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从而做出满意的决策,特将本项目主要的环境信息,向社会公众公告,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泾源县香水河县城段(西峡水库-卧龙山水库)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

建设地点: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香水河县城段河道两岸缓冲带修复12.6公里,宽度5-120米,面积33.93公顷。

主要建设内容:陆域区域生态修复:缓冲带修复10.9公里(面积31.54公顷);缓冲带功能强化:生态拦截沟9.1公路;滩地生态修复1.04公顷;生态护岸修复1.35公顷;项目总投资4010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地址:泾源县龙潭街296号  

联系人:聂主任

联系电话:0954-5013437

电子邮件:939014945@qq.com

三、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宁夏信利汇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祁工

联系方式:18095187317

邮箱:940369334@qq.com

四、公众意见表

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电话:0954-5013437

邮箱:939014945@qq.com

地址:泾源县龙潭街296号

六、有效日期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自公示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附件:泾源县香水河县城段(西峡水库-卧龙山水库)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工程-公众参与调查表.doc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泾源分局

2021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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