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境生态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固原市《关于做好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的通知》(固环组办发〔2021〕52号)文件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自治区党委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情况整改任务第十一项:城市综合管理部门对道路扬尘管控不力,四县一区的城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不高,原州区、西吉县城市建成区内道路两侧均发现有裸露空地,未采取遮盖、绿化等措施。
二、牵头整改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整改目标:改进清扫方式,增加机械清扫面积,进一步提高四县一区机械化清扫率。全面排查整治原州区、西吉县城市建成区内道路两侧裸露空地。
整改完成情况:四县一区严格按照《固原市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固党办发〔2021〕9号)文件要求整改后,机械化清扫率均有显著提升,现原州区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5%、隆德县机械化清扫率为90%、泾源县机械清扫率达到90%、西吉县机械化清扫率达到80.5%。原州区进一步加大巡查频次,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对裸露空地监管,并对其加大洒水降尘频次,现已对东关路原州府裸露空地进行覆盖,部分空地已纳入市政建设,如政府东街原州府前裸露空地改造为停车场,东关路沿线部分空地已进行绿化处理,上海路部分空地已进行绿化。西吉县对城市建成区内道路两侧裸露空地部分进行栽植树木绿化,对部分拆迁工地全部进行围挡或压实铺沙处理。
整改验收情况:已完成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固原市城市管理局进行反馈。公示时间:2022年1月12日至2022年1月18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电话:0954-2670007
联系地址:九龙路十字路口固原市城管局
固原市城市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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