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2年1月19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发表日期:2022-01-19 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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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119日,我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54-2688711     传真:0954-2688711  通讯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71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时间

批复链接

1

关于长江医药大健康产业园(宁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2年1月19日

固环评审【2022】1号关于长江医药大健康产业园(宁夏)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

关于固原市清水河(饮马河出口)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2年1月19日

固环评审【2022】2号关于固原市清水河(饮马河出口)段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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