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2022年1月27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发表日期:2022-01-19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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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127日拟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批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9日至2022126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3016726

传真电话:0954-3016726

通讯地址:西吉县公园西路生态环境监测站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西吉县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综合处理车间建设项目

西吉县硝河乡新庄村连家湾组西吉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南侧,地理坐标:北纬35°59′45.924″、东经105°39′21.538″。

西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宁夏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174m2,建筑面积898.46m2,主要建设1座综合处理车间,配套建设浓缩液池、清水池,维修、改建原有渗滤液调节池等,工程总投资992.7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1、施工期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内存放的土堆、砂石、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和裸露土地面要使用密目式防尘网等材料进行覆盖,覆盖要封闭严密,破损的要及时修复;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按要求对地面绿化,当年不能绿化的,在主体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对裸露地面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⑵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旱厕,定期由附近农户清掏还田。

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建立临时声障。

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应运送到政府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入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2、运营期

⑴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渗滤液调节池、浓缩液池和脱气塔产生的恶臭气体,其主要成分为H2S和NH3。采取建设地下式封闭结构调节池、浓缩液池、封闭式脱气塔,渗滤液处理设施加盖、密闭收集后经过生物除臭箱进行处理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标准限值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

⑵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主要为冲洗废水、职工生活污水以及生活垃圾渗滤液。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活垃圾渗滤液、冲洗废水一并排入渗滤液处理系统(预处理+两级DTRO)处理,处理尾水达到《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中现有和新建生活垃圾填埋场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绿地灌溉水质》(GB/T25499-2010)限制性绿地标准限值后,暂存于清水池,用于填埋场绿化及填埋区洒水降尘,浓缩液回灌至西吉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填埋场库区

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源主要为污水泵、风机等,采取吸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1类区标准要求。

⑷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主要包括DTRO装置更换的废膜片、药剂废包装材料以及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DTRO装置更换的废膜片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药剂废包装材料以及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至垃圾填埋场处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处置等过程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年修改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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