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2022年8月24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发表日期:2022-08-24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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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24日-2022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3016726

传    真:0954-3016726

通讯地址:西吉县公园西路生态环境监测站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西吉工业园区蒸汽管网工程(一期)建设项目

宁夏西吉工业园区

莆阳食品加工园,地理坐标:E105°41′41.291″,N35°58′51.603″

宁夏西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宁夏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拟新建锅炉房1座,建筑面积353.92m2,敷设D159×5蒸汽管道258m,敷设D76×4冷凝回水管道229m,设置10t/h和15t/h天然气蒸汽锅炉各1台,其中10t/h锅炉备用。敷设天然气管道91m,配套调压计量柜1座、报警装置1套。项目总投资为458.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占总投资的4.04%。

1、施工期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现场内存放的土堆、砂石、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和裸露土地面要使用密目式防尘网等材料进行覆盖,覆盖要封闭严密,破损的要及时修复;工程完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按要求对地面绿化,当年不能绿化的,在主体工程完工后一个月内对裸露地面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污染。⑵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周围公共卫生间。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建立临时声障。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应运送到政府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堆放点。

2、运营期

⑴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主要为锅炉烟气,主要污染物为SO2NOX、颗粒物,15t/h10th(备用)天然气锅炉配套设置低氮燃烧器,锅炉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新建燃气锅炉排放标准限值后,经119m高排气筒排放。⑵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锅炉及软化系统排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及软化系统排水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A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源主要为污锅炉风机、水泵等,采取吸声、隔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区标准要求。

⑷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职工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和锅炉软化水装置产生的钠离子交换器废树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钠离子交换器废树脂由厂家回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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