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1月16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发表日期:2022-11-16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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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固原华商天然气有限公司长城梁加气站加油、CNG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116日-20221122日(5个工作日)。

    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2688711

  真:0954-2688711

通讯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714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

和措施

1

固原华商天然气有限公司长城梁加气站加油、CNG改(扩)建项目

原州区

固原华商天然气有限公司

宁夏博寰智宇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固原华商天然气有限公司现有加气站内,项目建设不新增用地。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4675.46m2,总建筑面积1401.0m2,主要拆除原来的LNG储罐、LNG泵橇和柱塞泵以及LNG汽化器,并将原有的2台旧的进口CNG压缩机换成1台国台的CNG压缩机,同时将原有的4口16m3水容积的储气井拆除,新建6m3水容积的储气瓶组;拆除原有加气棚罩,扩大建设加油加气棚罩;然后扩建加油设施,设置埋地柴油储罐2座,埋地汽油储罐2座,并配套建设加油机等。

  

、施工期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主要废气影响为建筑材料运输装卸及堆放扬尘,场地平整扬尘,施工建筑垃圾堆放及清运扬尘,以及施工场内燃油机械设备排放的尾气(NOX、CO及SO2)。

由于施工的燃油机械为间断作业,且使用数量不多,因此尾气排放量少,对环境影响较小。

施工场地、施工道路、建筑材料堆放等在自然风作用下产生的扬尘所影响的范围主要在施工区域周围1000m以内。如果在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实施洒水抑尘,可使扬尘减少60%左右。

施工扬尘造成的大气污染是短期和局部的影响,施工完成后便会消失。为减少施工期对周围及环境的影响,按照自治区住建厅《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控制和标准化管理的通知》(宁建(建)发[2017]17号)及原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加强全区城市扬尘污染整治工作方案》,项目施工期扬尘污染防治执行“6个100%”工作要求,按照下列标准,完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区进行围挡,施工围挡(墙)要规范封闭、连续设置,材质、高度符合标准,做到坚固、整齐、洁净、美观,主要出入口设置施工扬尘管控监督牌,公示的信息应规范完整,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②建设洗车平台,车辆冲洗设施要完好、有效,正常使用,杜绝车辆带污上路,保持建筑工地出入口环境整洁。建筑垃圾、土方、内部转运应密闭运输。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必须采用相应的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③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防止起尘,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渣土。

④土方开挖、运输和填筑、易产生扬尘工序等施工时,必须进行湿法作业,应配备足量除尘雾炮、喷淋设施。气象预报5级以上大风或重度污染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并做好作业面覆盖工作。

⑤施工现场内存放的土堆、砂石、石灰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和裸露土地面要使用密目式防尘网等材料进行覆盖或进行绿化,覆盖要封闭严密,破损的要及时修复。

⑥施工区要采用边施工边覆盖的办法,同时增加喷雾、除尘次数,确保有效降低施工扬尘。

⑦及时对道路、场区进行洒水降尘,保持路面、场区清洁不起尘。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本项目施工废水主要产生于部分工序活动,产生量较少,主要污染物为SS,浓度在1500~2500mg/L之间。本项目施工场地设有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集中收集经沉淀后回用或直接用于泼洒抑尘,不外排。

本项目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约10人左右,施工期生活用水量按20L/人·d计,施工人员生活用水量为0.2m3/d,排水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施工期生活污水产生量为0.16m3/d。本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建设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输产生的作业噪声,具有阶段性、临时性和不固定性等特点。为了降低对周围环境敏感点的影响,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制定施工计划,采取如下措施,使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①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晚上22:00~次日6:00进行施工作业,并尽量避免在昼间12:00~14:00点之间进行高噪作业。

②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对施工设备采用安装排气筒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修、养护。

③降低人为噪声: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模板、支架装卸过程中,尽量减少碰撞声音;不用哨子、笛等指挥作业。

④设立禁止汽车鸣笛标志,控制汽车鸣笛。

⑤将混凝土卸料布置在临时搭建的工棚内,采用挡板隔声。施工单位必须按国家关于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的要求进行施工,并尽量分散噪声源,减少对周围环境区域声环境的影响。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有建筑物拆除垃圾、开挖弃土、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⑴原有建筑物拆除垃圾

本项目建设之前对场地原有加气棚罩、LNG储罐、LNG泵橇和柱塞泵、LNG汽化器、CNG压缩机以及其他建构筑物进行拆除,拆除后的LNG储罐、LNG泵橇和柱塞泵、LNG汽化器、CNG压缩机均可外售,综合利用;加气棚罩拆除后外售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其他混凝土结构的建构筑物拆除后运至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填埋。

⑵开挖弃土

根据现场勘查,本项目所在地地势较为平坦,地下构筑物较少,开挖过程产生的剩余土方可直接用于项目场地平整,实现土方平衡。  

⑶建筑垃圾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按有关管理要求及时清运出场,可回收利用部分外售,不可回收利用部分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处置。

⑷生活垃圾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按1.0kg/人•d,按项目施工期高峰期10人计,每天产生生活垃圾约0.01t,项目施工场地设有临时垃圾收集箱,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无组织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S(以非甲烷总统计),以及汽车尾气。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为了减少油气损失量和减轻非甲烷总烃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项目采用地埋式储油罐,并对汽油储罐以及汽油加油机设置油气回收系统,然后采用“吸附+冷凝”的方法回收油气,油气回收率约为99%。项目汽油卸油、储存和加油过程产生的油气经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处理后,未被回收的油气,如柴油卸油、储存、加油过程产生的油气,均以无组织的形式排放。项目生产运营后,进出加油站车辆会产生少量的汽车尾气,该部分尾气经大气扩散后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过程中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车辆清洗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现有20m3化粪池处理;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进入化粪池,之后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由固原市第三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空气压缩机、泵类设备产生的噪声和站内来往车辆产生的交通噪声,通过采取相应的消声、减震、降噪及隔声等措施后,东、西、北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南厂界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a类标准要求,对周边声环境影响可以接受。

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油罐清理产生的油泥、储气区脱水废液、三级油气回收系统产生的冷凝水和废活性炭、职工及顾客产生的生活垃圾和沉淀池底泥。

1)油泥

油罐清理每三年一次,清理过程中产生的危废由有资质单位当场运走处理,未当场运走的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暂存,随后由该处置单位运走处理。

2)脱水废液

储气区脱水装置废液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之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3)废活性炭及分离冷凝液

项目设置三级油气回收装置,采用冷凝+吸附处理工艺,冷凝液主要为含油废物,桶装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之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直接由厂家更换回收,不在厂区贮存。

4)沉淀池底泥

项目定期对沉淀池进行清理,主要为泥土等,收集后定期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填埋。

5)生活垃圾

本项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5、地下水、土壤:本项目油罐采用双层SF储罐,危废暂存间地面和墙裙(不低于1.0米高)硬化防渗处理,铺设2.0mmHDPE防渗膜,厂区地面均硬化处理,采取分区污染防控及防渗措施,对油罐区、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控,可有效阻隔对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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