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2022年12月1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发表日期:2022-12-01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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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日-2022年12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3016726

传    真:0954-3016726

通讯地址:西吉县公园西路生态环境监测站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西吉县范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西吉县兴隆镇范沟村,地理坐标:E105°47′51.403″,N35°38′42.862″。

西吉县

水务局

宁夏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维持坝体现状,对坝体裂缝进行灌浆处理,在坝体左岸新建输(泄)水建筑物;在坝体与岸坡结合处布设排水沟,增设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项目总投资   724.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63.56万元,占总投资的8.77%。

  

1、施工期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洒水等措施;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密闭处理;加快工程建设,减少土方裸露时间,严禁大范围、敞开式开挖作业;本项目施工结束后,经及时平整后进行绿化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参照执行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⑵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旱厕,定期由附近农户清掏还田。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建立临时声障。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应运送到政府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附近垃圾填埋场处置,弃土方全部运至弃土场处置。⑸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减少临时工程占地,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开挖土方时,注意表土集中堆存,对开挖土石方采取临时围挡防护措施,减少工程建设对范沟水库水质的影响;施工活动结束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对临时用地进行清理、平整,从当地优良的乡土树种和经过多年种植已经适应当地环境的引进树种和草种,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修复,用保存的表层耕植土恢复植被,在土方回填过程中,对表层土实行分层回填,表层土回填于上部。  

2、运营期

本工程为水库除险加固改造工程,属于非污染型生态类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工作人员,无废气、废气、噪声、废产生。

2

西吉县郎岔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西吉县硝河乡隆堡村,地理坐标:E105°52′12.083″,N35°51′12.945″。

西吉县

水务局

宁夏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维持坝体现状,对坝体冲坑部分进行回填处理,翻建坝后排水体,在坝体左岸桩号K0+095处新建输(泄)水建筑物,坝体与岸坡结合处布设排水沟,增设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项目总投资  904.5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84万元,占总投资的6.5%。

1、施工期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洒水等措施;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密闭处理;加快工程建设,减少土方裸露时间,严禁大范围、敞开式开挖作业;本项目施工结束后,经及时平整后进行绿化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参照执行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⑵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旱厕,定期由附近农户清掏还田。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建立临时声障。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应运送到政府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附近垃圾填埋场处置,弃土方全部运至弃土场处置。⑸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尽量减少临时工程占地,施工过程中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开挖土方时,注意表土集中堆存,对开挖土石方采取临时围挡防护措施,减少工程建设对郎岔水库水质的影响;施工活动结束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对临时用地进行清理、平整,从当地优良的乡土树种和经过多年种植已经适应当地环境的引进树种和草种,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修复,用保存的表层耕植土恢复植被,在土方回填过程中,对表层土实行分层回填,表层土回填于上部。

2、运营期

本工程为水库除险加固改造工程,属于非污染型生态类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工作人员,无废气、废气、噪声、废产生。

3

西吉县葫芦河白城至袁河段综合治理工程

西吉县葫芦河流域白城至袁河段,地理坐标:经度105°35′09.116″-105°39′24.400″、纬度35°59′16.118″-36°09′21.285″。

  

西吉县

水务局

宁夏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一是河道防汛工程,疏浚河道总长度15.75km,填筑河道两侧护岸23.94km,格宾石砌护5.99km,浆砌石砌护0.13km,配套建筑物35座,其中过水路面10座,泄洪方涵3座,排洪圆洞22座。二是生态修复工程:对治理范围内河道两侧河堤、岸坡、内滩、外滩、支沟汇流缓冲带等进行生态恢复治理。三是巡护道路工程:新建河道巡护道路8.5km,设置排水沟8.5km。项目总投资6991.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44万元,占总投资的1.15%。

  

1、施工期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及时清运多余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对作业面适当喷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施工运输要采用封闭性车辆或遮盖措施,每次运输完毕后清洗轮胎;施工现场要使用围栏进行遮挡。⑵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周边村庄旱厕。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择低噪声的施工机械设备和施工工艺,合理进行施工现场布置;制定合理的施工计划,安排施工时序,尽量避免高噪声设备在同一时段运行;优化运输路线,车辆应避免经过敏感路段;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二十二时至次日六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部分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处置,工程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工程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环卫部门统一处置,弃土方全部运至弃土场处置。⑸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工程施工前,应合理规划施工区,严格控制施工红线范围,禁止占用沿线基本农田等;   施工期间应优化施工布置,尽量减少因施工机械碾压和人为破坏引起的植被损失。施工过程中应合理安排施工区,尽量不占用施工区外土地,严格按照施工范围施工,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和破坏,将对植被的影响程度降至最小。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场地进行清理,选择适合当地生长的陆生植物种类,对地表植被进行恢复,按照种植技术要求及时进行陆生植被恢复,禁止选用外来入侵植物物种。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工程在施工时,开挖的表土应单独堆放,并用防尘网进行苫盖,以利后续绿化。根据实地调查,葫芦河径流的年际变化很大,不仅有丰枯交替的特点,更为严重的是存在连续干旱的情况,生物物种极少,且均为当地常见物种,无重要水生生物及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

2、运营期

⑴水文情势影响分析。运营期不产生废水等污染物。工程治理后,不仅可以进一步消除河道塌岸险情,还将进一步增强治理沟段洪水调度和排水排洪能力,河道防洪排水功能得到充分发挥。⑵河道水质影响分析。本工程实施后,河道底泥及水中杂草均被清除,同时岸坡生态修复治理后,通过加强河道管护力度,让整个生态系统的恢复重建,可有效净化沟内水质,减轻污染物对河道的污染,改善河道水质。⑶行洪安全影响分析。工程实施后,河道洪水水位,过水面积、流速均有不同程度的增大,减缓了悬浮物的滞留,减少淤泥沉积。且沟段沿岸均设计有护坡,护坡设计满足冲刷深度要求,故工程沟段水力要素的改变对沟段的影响甚微。

4

宁夏回族自治区西吉县偏城乡大庄村1号建筑用砂矿项目

固原市西吉县偏城乡大庄村,地理坐标:

东经:106°214.187-106°223.432

北纬:35°5535.478-35°5541.299″。

宁夏永恩居建材有限公司

宁夏绿环楷瑞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设计年产砂石5万t/a,服务年限为3.67a;矿区面积21000m2,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采矿区、运输系统、排土场和工业场地等,工程总投资75万元,环保投资19.58万元,占总投资26.11%。

1、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对大气环境影响最大的是施工扬尘和施工机械、车辆等燃油机械产生的废气。其中施工扬尘主要包括开挖机械、运输车辆所产生的粉尘,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装卸、运输以及开挖弃土的堆积、运输过程造成物料的扬起和洒落,施工期间对施工场地路面实施洒水抑尘,施工单位应做好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避免油料在柴油机内不完全燃烧而产生大量的黑烟,避免对周围环境空气产生不良影响。(2)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依托施工现场设置防渗旱厕处理,定期清掏沤肥处理后,全部用于周边农户农田施肥,不外排。(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管理,合理安排工期,尽量缩短施工期;应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应减速行驶、并禁止鸣笛;合理安排运输路线,物料运输通道尽量避开居民区和环境噪声敏感区;坚持文明施工,降低人为噪声。(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在施工期所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剥离废物和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期表土和部分不可利用的剥离物可堆砌在临时排土场,待基建终了有足够宽度及矿体已采完时,可将剥离物运往采坑回填;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后定期送至附近生活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置。

2、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间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来自于采矿区和工业场地。采矿区污染物主要为砂石料采、挖及铲装粉尘、运输道路扬尘、运输车辆机械尾气;工业场地污染物主要为自卸汽车卸料粉尘、堆料场粉尘。砂石料采、挖及铲装过程中用洒水的方式进行抑尘;对堆料场和排土场四周设立围挡,并用防尘布遮盖,对装卸料的位置进行洒水降尘;对运输砂石车辆的遮盖、密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采取密闭措施。(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砂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无生产废水外排;生活污水主要为员工生活洗漱废水,洗漱废水集中收集后,用于矿区降尘使用,不外排,粪污定期清掏沤肥处理后,全部用于周边农户农田施肥,不外排。(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噪声源主要为挖掘机、装载机、载重自卸汽车、洒水罐车等产生的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设备安装时采取防振措施,基础减振等措施后,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的要求。(4)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固体废物主要为剥离表土、废石料、生活垃圾、沉淀池产生的淤泥和机械维修时产生的废润滑油和废弃物。剥离的表土和废石料临时堆放在排土场,后期边开采边回填采空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垃圾点,生活垃圾运到当项目区当地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点,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至垃圾填埋场;沉淀池淤泥定期清掏暂存于砂场,后期回填;废润滑油由专用废油桶收集,暂存在矿区设置10m2的危废暂存间;废油污抹布属于全过程豁免危险废物(废物代码900-041-49),与职工生活垃圾一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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