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12月27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发表日期:2022-12-27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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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固原市第五中学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1227日-202313日(5个工作日)。

    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2688711

  真:0954-2688711

通讯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714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固原市第五中学扩建项目

固原市原州区建业街西侧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宁夏宜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建设综合楼1栋、教学楼2栋、地下消防水泵房1栋,配套建设自行车棚、运动场、室外给排水管网、供热管网、室外电缆及消防管线等;二期主要建设多功能厅1栋、卫生间1栋、门房1栋。

  

1、施工期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气主要来源于建设阶段施工及运输道路扬尘、汽车尾气以及装修废气。扬尘严格落实施工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车辆定期维修保养、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六个百分百”措施,施工场界外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尾气确保其在运行时尾气达标排放。

⑵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沉淀后循环使用,生活污水利用就近卫生间化粪池处理;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洒水降尘。

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夜间禁止施工,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保养等措施,场界环境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限值要求。

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本全部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

2、运营期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教学实验课程产生的实验室废气,项目硫酸、盐酸、硝酸通常情况下保存在密封容器中,只有在使用过程(均在通风橱内进行)会产生少量酸性废气,主要污染物包括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本项目实验室设有专用药品柜、通风橱、化学实验台设置有实验废气收集罩,且均与通风系统连接,实验药品挥发废气及实验制气经收集后,由烟道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同时,为确保室内空气流通,营造健康、安全的教学环境,本项目设有一套室内强制新风系统,定期对实验室内换气,进一步降低实验教学活动产生的废气对人员的损害。同时,本项目实验室制定有严格实验室管理制度,确保实验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

⑵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师生生活污水、和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依托固原市第三污水处理厂处理,实验室废水经中和池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一同排入污水管网,出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

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风机、水泵等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采取减振、隔声等措施后,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

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化粪池底泥、机修废物和实验室废物。生活垃圾和化粪池底泥委托环卫部门集中处置,机修废物由维修保养机构带走处置,不在校园内暂存。各实验室设有废液收集桶,实验废液、实验器皿前三次洗涤废水集中收集于废液桶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生物实验固体废物经高温杀菌后,同废弃药品、废弃试剂、废弃实验固体废物,以及废药品包装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堆放场所选址、平面布置、设计原则及危险废物的堆放要求等,必须满足(GB18597-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贮存仓库必须按(GB15562.2)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它防护栅栏,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并设有应急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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