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西吉分局2023年5月15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发表日期:2023-05-15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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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15日-2023年5月1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3016726

传    真:0954-3016726

通讯地址:西吉县公园西路生态环境监测站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西吉县东坡水库除险加固工程

西吉县将台堡镇东坡村,地理坐标:E105°49′13.012″,N35°45′30.373″

西吉县

水务局

宁夏清源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程维持现状土坝布置,对坝体前坝坡进行修整加固,翻新前后坝坡排水沟;对输水建筑物进行改造,维修加固泄洪建筑物;配套水库安全监测设施设备。项目总投资933.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9.02万元,占总投资的8.46%。

1、施工期

⑴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规定设置现场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消防保卫牌、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洒水等措施;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密闭处理;加快工程建设,减少土方裸露时间,严禁大范围、敞开式开挖作业;本项目施工结束后,经及时平整后进行绿化或恢复原有土地功能,根据工程特征,参照执行建筑工地“六个百分百”。⑵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旱厕,定期由附近农户清掏还田。⑶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降低施工设备噪声: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设备加强定期检修、养护;建立临时声障。⑷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建筑垃圾应运送到政府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倾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送附近垃圾中转站处置,弃土方全部运至弃土场处置。⑸生态环境保护措施:①工程占地影响恢复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将施工措施计划做深做细,尽量减少临时工程占地,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及时恢复土地原有功能;材料按照要求堆放在用地范围以内,避免对用地范围以外的植被及表土产生扰动,临时的堆土随着工程的实施及时的利用,避免长时间暴露;施工活动结束按照水土保持方案的要求对临时用地进行清理、平整,用保存的表层耕植土恢复植被,进一步做好水土保持工作。②植被影响恢复措施。严格施工纪律,不准踩踏、损毁征地范围之外的树木和草木,依据“适地适树、适地适草”的原则,从当地优良的乡土树种和经过多年种植已经适应当地环境的引进树种和草种中选择,尽量避免外来物种侵入等生物安全问题;施工结束后,及时对临时用地上的建筑物进行拆除,用保存的表层耕植土回填表面复垦或恢复植被。③土壤影响恢复措施。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开挖土方时,注意表土集中堆存,在土方回填过程中,必须严格对表层土实行分层回填,表层土回填于上部,尽量减小因土壤回填活动对土壤养分造成的流失影响;尽量缩短土方开挖与回填的施工时间。④野生动物影响恢复措施。施工机械应采用噪声较小的设备,合理组织施工行为,降低噪声干扰,对无法避免或者无法降低的,需要选择对动物影响最小的时段进行;文明施工,加强施工人员教育,降低对动物种群动态的人为干扰。⑤对东坡水库的影响防治措施。对开挖土石方采取临时围挡防护措施,减少水土流失,减少工程建设对东坡水库水质的影响;工程建设过程中加强巡视、监督,对造成水土流失的不规范行为予以及时制止,从而减少水土流失;工程结束后,按照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对临时占地进行生态修复。

2、运营期

本工程为水库除险加固改造工程,属于非污染型生态类项目,运营期不新增工作人员,无废气、废水、噪声、固废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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