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11月29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发表日期:2023-11-29 1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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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1129日-2023125日(5个工作日)。

    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2688711

  真:0954-2688711

通讯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714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固原张易11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固原市原州区

国网宁夏电力有限公司固原供电公司

江苏朗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张易镇西北1.5km处。本工程在站内进行,不新增占地。扩建1个110千伏间隔,供汇能西吉110kV升压站用户专线电源接入,新建间隔位置位于张易变110kV站西起第一个间隔。项目总投资234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

(一)施工期

施工期应合理设置施工作业面,设置围挡,做好铺垫。严格按设计施工,减少基础开挖量,防止雨水冲刷和风力造成站区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对站内临时占地进行恢复。要加强管理,施工区及时洒水降尘,运输车辆采取覆盖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密闭存放,不能密闭的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扬尘。产生的生产废水用于场内洒水抑尘,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设施。合理规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如因工艺特殊情况要求,需在夜间施工而可能对周边居民产生环境噪声污染时,应取得相关主管部门同意,并公告附近居民,方可施工。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与弃土等应及时运离施工现场并按照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设固定垃圾箱存放,定期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二)运营期

变电站四周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标准要求;变电站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日常巡视及检修等工作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运不外排,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要落实报告表中的监测计划,加强环境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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