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2月7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发表日期:2025-02-07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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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批复决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文件的基本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27日-2025212日(5个工作日)。

    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2688711

  真:0954-2688711

通讯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714室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宁夏复新医院项目

固原市原州区

宁夏复新医院有限公司

中环科工(宁夏)生态环境设计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境内,主要在已建的楼栋内进行改造,医院设有门诊、医院办公室、病案质控科、检验科、放射科、运动室、作业室、肌骨室、盆底室、理疗室、针灸室、支具室等十二个科室

(一)施工期

本项目利用现有楼房进行建设,施工内容主要是对现有楼房内进行内部改造,进行医疗设备的安装调试。

施工不涉及土建工程,且施工期持续时间较短,因此主要环境问题来自设备设施安装过程产生的施工机械噪声、生产设备包装垃圾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及装修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等,施工废气较少,同时,不会产生生产废水。

施工期内尽可能选取噪声低、振动小的机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2200—600)和午休时间(1200—1400)施工。

包装废弃物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少,由垃圾箱收集,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装修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委托施工单位进行拉运处置其中建筑材料的纸皮包装、废旧金属、玻璃等可回收垃圾由废品回收站进行回收处理,不可回收垃圾清理至垃圾桶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 运营期废气防治措施。项目运行过程中通过空气消毒机和移动紫外线消毒灯对空气进行消毒并定时对特定科室进行消毒;煎药废气设置抽排风系统,引至楼外排放;针对污水处理站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甲烷、氯气在医院综合楼外西北侧建设一座密闭式彩钢板房,将地上式污水处理设施置于内部,周边加强绿化并喷洒除臭剂等除臭措施后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经过治理后项目运行过程中各类废气均达到相应标准限值。

2.运营期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SS、氨氮和粪大肠菌群,医院污水处理设施采用化粪池经处理过后排入MBR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二氧化氯消毒(格栅+调节+厌氧池+缺氧池+生物接触氧化池+MBR+二氧化氯消毒处理工艺,经过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废水中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2预处理标准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项目通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降噪、隔声等措施可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区标准要求。

4.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本项目设置垃圾收集箱用于收集生活垃圾,拉运至附近垃圾中转站由环卫部门处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由固原市惠众废弃物综合处理有限公司上门回收并进行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由有资质单位清掏后处置,不储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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