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第27号)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确定工作提醒函》等有关规定,固原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筛选确定了《2025年固原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现向社会公布。请各重点单位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和技术规范开展自行监测工作,并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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