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生态环境局2025年7月28日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的公示
来源: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发表日期:2025-07-28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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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728日-20258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954-2688711

传真:0954-2688711

通讯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714室站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1

原州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中河乡硝口村及张易镇马场村

中广核新能源(固原)有限公司

宁夏中科安创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计划建成规模27.5MW的小型分散式风电场包括:26.25MW风电机组及35.0MW风电机组,共5台风机。本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6万元,占总投资的1.4%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过程采用拦挡、洒水及篷布遮盖等抑尘措施,施工场地全面落实六个标准化的扬尘控制措施。

2.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营地设环保旱厕,定期清掏。

3.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场地设置围挡;优化施工方案,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对车辆噪声采取严格控制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禁止鸣笛;禁止夜间施工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挖方全部回填,无弃土产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购置低噪声变配电设备,变压器采取基础固定、在变压器底部安装减振垫、使用防震支架或是在变压器底部加装减震器等方式来减少振动噪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暂存在35kV开关站内设置的危废贮存点(10m²)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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