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28日-2025年8月4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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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1 | 原州区“千乡万村驭风行动”试点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原州区中河乡硝口村及张易镇马场村 | 中广核新能源(固原)有限公司 | 宁夏中科安创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计划建成规模27.5MW的小型分散式风电场,包括:2台6.25MW风电机组及3台5.0MW风电机组,共5台风机。本项目总投资1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6万元,占总投资的1.4%。 |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过程采用拦挡、洒水及篷布遮盖等抑尘措施,施工场地全面落实六个标准化的扬尘控制措施。 2.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营地设环保旱厕,定期清掏。 3.声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噪声,选择低噪声设备,施工场地设置围挡;优化施工方案,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对车辆噪声采取严格控制运输时间和运输路线,禁止鸣笛;禁止夜间施工。 4.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挖方全部回填,无弃土产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气产生。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营期无废水产生。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购置低噪声变配电设备,变压器采取基础固定、在变压器底部安装减振垫、使用防震支架或是在变压器底部加装减震器等方式来减少振动噪声。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废润滑油、废变压器油暂存在35kV开关站内设置的危废贮存点(10m²)内,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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