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关于第三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9项整改任务销号情况公示
来源:固原市公安局 发表日期:2025-12-12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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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固原市贯彻落实第三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有关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第19项气污染防治存在不足。固原市货运主要以公路运输为主,多条重要物流通道贯通南北,移动源基数大,是影响空气质量的重要因素。但固原市在这方面缺乏针对性措施,推进清洁化发展目标不明确,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不明晰,老旧车辆淘汰缓慢,固原市注册轻型货车、重型车50320辆,其中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老旧车辆5525辆,占比11%。

牵头(责任)单位:固原市公安局

整改目标:统筹政策资金,加大以旧换新、新能源替代支持力度,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稳步提升新能源车辆占比。

整改完成情况:全市机动车相关情况截至2025年12月2日,固原市机动车保有量达29.8515万辆。其中,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0236辆,较上年增加4998辆,同比增长95.4%,呈现快速增长趋势二是老旧车辆淘汰工作情况严把源头关。自2025年以来,全市新注册登记柴油车1873辆,全部符合柴油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和连续3个检验周期未检验达到强制报废的14693辆机动车辆,全部予以公告牌证作废。对第三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逾期未报废老旧车辆注销率为80.8%,达到70%的整改要求三是加快老旧车辆淘汰更新工作。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工作实施细则》,鼓励重点企业以及个体营业户更换新能源货车,加大对零排放重型货车补贴力度。自2024年老旧营运车辆报废更新政策实施以来,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共861辆,补贴资金5462.7万元。其中2024年全年全市审核通过提前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223辆,受理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223辆,已发放资金801.3万元。截止2025年10月底,审核通过提前报废国三、国四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638辆,需补贴资金4661.4万元,已发放补贴资金4193.7万元。

整改验收情况:经核查,固原市公安局牵头的第三轮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第19项整改任务,达到了整改目标,同意通过验收销号。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固原市公安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25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固原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954-2081036

联系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安康路8号

固原市公安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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