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4/2024-00037 发文时间 2024-03-22
发布机构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九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固原市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九项整改任务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根据自治区《关于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公示的函》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情况

反馈问题第49项:督察还发现,宁夏生活垃圾处理隐患较多。全区约70% 的生活垃圾,通过填埋场处理,但一些填埋场配套治理设施不健全,甚至长期“带病运行”,环境污染隐患突出。

牵头(责任)单位:固原市人民政府。

整改目标:有效解决生活垃圾填埋场“带病运行”问题,消除环境污染隐患。

整改完成情况:一是实施填埋场改造提升工程。各县(区)针对存在的 隐患问题,按照“一场一策”原则组织实施填埋场改造提升工程。县城重点实施渗滤液处理设施提升扩容工程,5个县 城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实现全覆盖。农村重点完 善填埋场设施建设,维修补建渗滤液收集池37 座,配套新 建监测井185眼,实施封场9个,转场生态恢复6个。同时, 生态环境部门、各县(区)分别制定《填埋场监督性监测方案》《自行检测方案》,定期对全市垃圾填埋场开展无组织废气、渗滤液、土壤、地下水等污染因子监测检测,全市生活垃圾填埋场长期以来带病运行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二是加快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建设。固原市生活垃圾 焚烧发电项目于2022年9月20 日投产运营。为全面提升全 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早日实现生活垃圾“零填埋”, 2023年2月18 日,固原市委、市人民政府在固原市循环经 济产业园举办了“固原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签约仪式”,固 原四县一区和宁夏天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垃圾 焚烧处置协议。从2022年8月15日起,五个县城产生的生 活垃圾及部分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至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目前已累计转运焚烧垃圾15万余吨。三是全方位推进垃圾资源化利用。通过引进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固原市循环经济产业园投资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 电、炉渣综合利用、餐厨垃圾处理、污泥干化处理一体化项 目,目前焚烧发电项目建成投产运营,其他项目正在有序建 设中。同时,各县(区)加快垃圾分类收运设施、分拣处理 中心等设施建设,积极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生  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水平。泾源县建成大湾乡杨岭村、六盘山镇什字村垃圾中转站及14个村级分拣中心,正 在实施县城和泾河源镇垃圾中转站建设。西吉县建成将台堡 镇、震湖乡、新营乡3个乡镇垃圾分拣站和马莲乡张堡源村、硝河乡隆堡村2个垃圾分类示范村,在县城投放垃圾分类回收屋104座,并投资2900余万元建设处理能力100吨垃圾 分拣中心1座。隆德县计划投资4700余万元建设隆德县垃 圾中转站及运行指挥中心,现已完成前期工作即将开工,发 挥了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的示范带动作用。四是优化设施布局建立长效机制。结合实际,编制《固原市生活垃圾分类及无害化处理中长期专项规划》,制定《固原市生活垃圾处理指导意见》《固原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引导全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规范建设。在全市推行公司化社会化运营管理模式,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对全市生活垃圾实施环卫一体化管理,原州区、西吉县、彭阳县及彭阳县农村已实现社会化专业化运营。推进处理设施共建共享、协同处置,以城带乡。全方位提升城乡垃圾处理能力。

整改验收情况:整改完成后,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 城市管理局联合组建了市级验收工作组进行了自验。经自 验,各项整改措施已全部落实到位,达到整改目标,通过验收,并于2023年12月20日通过自治区整改办验收单位验收。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2024年4月8日,共10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951-2688761

联系地址:固原市民生大厦1707室

固原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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