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31/2019-00026 | 发文时间 | 2019-06-24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拟批新型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以下新型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6月24日-2019年6月28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7296013 传真:0954-7296013
通讯地址: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710室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 环境影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
1 | 新型建筑节能与结构一体化项目 | 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 固原经济开发区万惠水泥制品厂 | 报告表 | 众旺达(宁夏)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20179m2 (约合30.27亩)。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000m2,其中封闭式库房1400m2(二期),封闭生产车间3座(一期建设3#、4#二座封闭车间,二期建设5#封闭车间),建筑面积4200m2,办公用房及职工宿舍700m2,管理用房700m2,配套电、水、暖及机械设备等。项目主要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组成。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水泥制品150万块,现浇混凝土复合保温板200万平方米,高性能混凝土自保温砌块20万立方米的生产规模。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建设期间,各项施工活动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短期不良影响,主要影响因素有扬尘、噪声、建筑垃圾和施工废水等。 一、大气环境影响 各建筑物的基础开挖、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等产生的扬尘;建筑材料(水泥、石灰、砂石料)的运输、装卸、储存和使用过程产生的扬尘;各类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所排放的废气等。为防止无组织排放的粉尘和二次扬尘,施工期建设单位应该严格按照《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技术规范》(HJ/T393-2007)、《固原市城市施工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方案》中的相关要求,施工方应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同时还须采取以下的防治措施: ⑴施工现场采用2.5m高彩钢板,密闭施工现场,以减少结构和装修过程中的粉尘。 ⑵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砂石料应统一堆放。 ⑶对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地洒水,使其保持一定的湿度,减小起尘量,施工便道应进行夯实硬化处理,减少起尘量。 ⑷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冲洗轮胎,定时洒水压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散装车辆装运货物的高度不得超过马槽的高度,文明装卸和驾驶,限速驾驶,在装卸点须对散落在车顶、蓬布、马槽外部等处的物料进行清扫。 ⑸施工现场要使用围栏进行遮挡,减少施工扬尘扩散范围。 二、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不设施工营地,由于土建工程施工量较小,施工期废水主要为少量的混凝土养护废水及泥浆水等。因泥浆水产生量较小,集中收集沉淀处理后回用。因此,施工期产生的废水经过处理后不会对项目区域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三、噪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噪声主要有交通噪声和施工噪声。交通噪声来源于土石方外运、建筑材料运输以及其它建筑垃圾外运等过程;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建设期间模板的支拆、混凝土的浇筑及其它施工机械作业过程。由于施工期各阶段施工内容不同,噪声源的特征和强度也有差异。通过采取以下措施以避免或减缓其不利影响: ⑴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 ⑵严格规定各种高噪声机械设备的工作时间,在施工场地设施隔声维护结构,进一步降低对周围保护目标的影响,并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 ⑶固定机械设备可通过安装排气管消声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 ⑷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的维修、养护,避免设备因松动部件的振动或消声器的损坏而增加其工作时的声压级,设备用完后或不用时应立即关闭; ⑸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建筑器械、材料轻拿轻放,尽量减少人为噪声; ⑹施工单位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等情况。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及建筑垃圾。多余弃土和废建筑垃圾及时使用加盖蓬布的车辆运输至政府指定地点集中处置,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运送至附近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运营期 一、大气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料投料、搅拌工序粉尘,原料堆场粉尘,运输车辆起尘及汽车尾气。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无组织粉尘主要来源于原料堆场粉尘及运输过程动力扬尘。 ①原料堆场粉尘。原料堆场粉尘产生量为5.6t/a。砂石原料堆场设置为封闭结构料棚,料棚做到三面封闭,并设置雨棚,只留一面作为运输车辆装卸料通道,输送过程做到缓慢倒入搅拌机料仓内,立即盖上搅拌机料仓。在此情况下,可使石粉堆场的扬尘减少98%左右,则堆场扬尘量为0.112t/a。因此,原料堆无组织排放粉尘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②运输过程扬尘。项目汽车动力起尘量为1.72t/a,营运期建设单位对厂区地面进行硬化,并设置原材料物流通道,对车辆行驶的路面每天洒水3-5次,且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洗,可使扬尘减少90%左右,则预计汽车运输扬尘排放量0.172t/a。经预测,项目无组织排放粉尘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标准限值,项目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粉尘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较小。 针对无组织排放的粉尘,环评在以上措施的基础上提出以下措施进一步降低粉尘的无组织排放: ①加强厂区卫生管理。 ②加强废气处理设施管理,确保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③废气处理设施应与其对应的生产工艺设备同步运转。 此外,要求作业时操作工人应戴口罩,加强卫生防护。 ②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无组织粉尘产尘点主要来自原料装卸、堆放、运输过程的粉尘;经计算,项目无组织逸散出来的粉尘量较少,并通过喷淋洒水使车间及厂区粉尘最大限度得以沉降,粉尘排放量较小。 为减少项目无组织粉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应采取以下措施: (1)砂石料堆场设置为封闭式结构料库,料库做到三面封闭,并设置雨棚,只留一面作为运输车辆装卸料通道,并在厂区四周设置防风抑尘网,并做好砂石料堆场进出口路面的清扫及洒水抑尘; (2)物料输送设置封闭式输送系统,传送带密闭,减少输送过程的无组织粉尘排放; (3)车辆运输原料是加盖篷布及洒水; (4)企业内安排专人对企业厂区及企业进口的道路进行经常性清扫。 二、水环境影响 生活污水:本项目职工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73m3/a,办公室及职工宿舍产生的生活污水主要为盥洗废水及冲厕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理,根据项目现场勘查结合项目地形,项目设污水泵一台提升污水排入项目南侧污水处理厂,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较小。 设备清洗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在生产车间一侧设置二级沉淀池(80m3)1套,设备清洗废水及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过程用水,不外排。 建设单位须严格按照环评提出的污废水处理措施,严禁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外排,对东侧东至河水质造成影响。 项目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依托项目区南侧污水处理厂处理,此污水处理厂于2019年建成运行,日处理污水量为7200t,本项目投入运行时间为2020年,生活污水日排放量约为1m3,可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纳容量。因此,本项目生活污水纳入项目区南侧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行。 三、噪声环境影响 建设单位在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震、绿化等降噪措施,且经过厂区距离衰减后,预测结果显示项目营运期厂界四周预测点噪声排放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可实现,达标实现排放。且项目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其产生污染影响,因此不会对项目东侧厂界外住户及学校产生明显影响。 同地,为减少设备噪声对操作人员及项目东侧保护目标声环境的影响, 本环评建议噪声控制措施如下: (1)在满足工艺的前提下,尽可能选用功率小,噪声低的设备; (2)主要的降噪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不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防止机械噪声的升高; (3)设备布置时考虑地形、声源方向性和噪声强弱等因素,进行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厂界,以求进一步降低厂界噪声; (4)振动较大的设备采用单独基础,在其基础上采取相应折减震、隔音措施; (5)厂界四周修建围墙,加强绿化,种植绿化树林带,以起到较好的隔音效果。 在严格采取上述隔声降噪措施后,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从而实现达标排放。故本项目营运期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1)一般固体废物 收集尘:除尘器收集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不合格产品:本项目的不合格产品可放置搅拌机内进行搅拌,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沉淀池沉渣:二级沉淀池内的沉渣定期清掏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2)危险废物 ①含油抹布:本项目机械维护产生的含油废手套、抹布等劳保用品属于危险废物豁免清单中包含的内容,随生活垃圾一起清运。 ②机械维护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设备的维护由设备厂家负责,维护过程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由设备厂家回收处理。 (3)生活垃圾 营运期项目生活垃圾产生量约1.8t/a,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综上所述,采取以上环保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可得到合理妥善处理与处置,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危险暂存间点设置及危废处置应做好以下几点: ①危废暂存点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中规定的要求,采取“防渗、防雨、防流失”等措施。 ②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按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15562.2-1995)的规定设置警示标示。 ③建设单位必须将上述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并签订协议。 ④危险废物转移应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规定填写五联单。同时,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危险废物的管理,严禁随意露天堆放、随意倾倒和将危废固废混入一般固废中,以避免污染周边环境和防止发生泄漏污染地下水。 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的各类固废处置措施合理,去向明确,可确保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五、生态环境影响 项目区运营后,通过在厂区内采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通过建设相应的沉淀池、安置垃圾桶等可使项目区的环境卫生得到保障,项目区内产生的固废、污水等及时处理,不会对区域地表水质量造成明显影响,由于项目建设的同时合理布局绿化,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植被损坏而造成的影响。因此,本项目的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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