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31/2020-00012 | 发文时间 | 2020-01-13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拟批年产10万吨压裂用支撑剂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以下年产10万吨压裂用支撑剂石英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月13日-2020年1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7296013 传真:0954-7296013
通讯地址: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606室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 环境影响 | 建设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
1 | 年产10万吨压裂用支撑剂石英砂生产项目 | 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区 | 宁夏新鑫盛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报告表 | 宁夏汇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占地面15亩,建筑面积6594m2,购置生产线1条,电力、采暖、供水等辅助设施齐全。项目总投资83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9万元,约占工程总投资的1.78%。
| 施工期 施工期主要是建筑物土建施工、基础设施的构建、设备的安装及铺建道路、绿化等,主要环境污染物包括施工期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 一、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期大气污染主要来自土石方挖掘填埋和物料运输等工序扬尘、建筑材料运输所产生的道路扬尘及运输过程的汽车尾气,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运输车辆;注意车辆保养,合理安排运输车辆路线,减少运输次数,建材及建筑废物堆放区加盖篷布,并对场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二、水环境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点旱厕;施工废水进行集中收集,经临时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严禁外排。 三、噪声环境影响 施工期的噪声主要包括吊车及运输车辆噪声一般在 80-91dB(A)之间。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对车辆进行养护;车辆在进出施工现场区域后减速慢行,严禁鸣笛等措施减轻施工期噪声环境影响。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运往园区就近垃圾中转站定期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建筑垃圾尽量做到减量化、资源化回收利用,不可回用建筑垃圾全部运至当地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统一填埋。 运营期 一、大气环境影响 废气污染物主要是原料的装卸、生产及加工区内破选、原料装卸堆存、料仓进料产生的粉尘、烘干机废气以及餐饮油烟。 项目在原料库、生产车间、加工车间上方设置换气扇,定期洒水抑尘,通过车间强制通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烘干机烘干废气经烘干机自身配备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的1#排气筒有组织排放,项目污染物排放过程中浓度必须符合《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干燥炉、窑(二级)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二、水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园区管网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严禁外排。 三、噪声环境影响 项目的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噪声源均小于85dB(A)。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经减振垫、隔音、消声措施及墙体隔声后,达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项目运行期主要固废为洗沙废泥、布袋除尘器的收集尘、包装废料及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及包装废料由建设单位集中收集后,运往园区就近垃圾中转站定期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洗沙废泥、收集尘统一集中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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