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31/2020-00051 发文时间 2020-03-27
发布机构 固原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拟批年产11000吨工业粘合剂与明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拟批年产11000吨工业粘合剂与明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以下年产11000吨工业粘合剂与明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3月27日-2020年4月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7296013     传真:0954-7296013      通讯地址: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606室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年产11000吨工业粘合剂与明胶项目

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宁夏绿洁源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

众旺达(宁夏)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建设一期工程。项目一期租用园区标准厂房,建设3条年生产9000吨工业粘合剂生产线,总投资10000万元。

施工期

本项目一期工程主要租用园区标准厂房,施工期只进行设备的安装、部分改造以及新建1座库房。施工期短,且基本保持在室内,因此施工期会产生少量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施工期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将产生的固废及时清运;施工时禁止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点旱厕施工废水进行集中收集,经临时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严禁外排。

运营期

一、大气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生产过程产生的恶臭气体,浓缩、过滤及滴胶等均在密闭设备中进行,主要为蒸锅溢散恶臭,每个车间每口蒸锅上1个集气罩收集后利用引风机引至1UV光解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处理后,有组织恶臭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2中二级标准要求,无组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二级标准要求。

二、水环境影响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废水大部分循环利用,只有少量废水排放,排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清洗蒸锅废水混合冷凝水均回收暂存储水池回用于浸泡工序,每个车间配套1座储水池;本项目生活污水一期工程依托园区已建成公共厕所,位于厂区东北角。

三、噪声环境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等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一般在70~90dB(A)。选用低噪声设备,噪声源经减振垫、隔音、消声措施及墙体隔声后,达到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 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本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来自生产工段的废渣、废旧包装袋、废活性炭以及职工生活垃圾。废渣各车间配套1座废渣池暂存,每天及时清理外售宁夏绿富源生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做有机肥;废旧包装袋集中收集后外售至附近废旧物资回收站综合利用;废活性炭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园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