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31/2020-00101 | 发文时间 | 2020-06-03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扶贫建设年产100万吨绿色建材产品暨50万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以下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扶贫建设年产100万吨绿色建材产品暨50万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3日-2020年6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7296013 传真:0954-7296013 通讯地址: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606室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宁夏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扶贫建设年产100万吨绿色建材产品暨50万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 | 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 固原市赛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本次评价仅针对一期年产100万吨绿色建材产品建设内容,本期新建一条水泥粉磨生产线,年产成品水泥100万t,每年可消耗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等工业废渣27.17万t。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短,产生少量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等。施工期建设单位加强管理,将产生的固废及时清运;施工时禁止夜间施工,采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严禁外排。 运营期 运营期有组织粉尘年排放量30.558t,各产尘点均设置除尘效率为99.95%的高效布袋除尘器,使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特别排放限值;无组织粉尘主要为混合材堆场粉尘,年排放量为0.011t/a,通过设置封闭堆场,加强厂区洒水降尘,保证其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标准限值。食堂油烟经净化效率≥75%的抽油烟机处理后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规定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运营期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总产生量为880t/a,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连同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厂区化粪池沉淀处理,定期由吸粪车清掏,不外排。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要求后,经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生产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为清净下水,回用于厂区道路洒水全部消耗,不外排。 运营期噪声在采取了减振消声措施后,经过预测,通过距离衰减,运营期厂界噪声均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运营期除尘设备收集的粉尘约61119.341t/a,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回作为原料用于水泥粉磨生产线;生活垃圾产生量约为10t/a,生活垃圾定期送往园区垃圾中转站统一收集处理。除铁器收集的废铁产量约为1.25t/a,集中收集后定期外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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