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31/2021-00134 | 发文时间 | 2021-09-26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氧气充装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以下氧气充装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9月26日-2021年9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7296013 传真:0954-7296013 通讯地址: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606室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氧气充装站项目 | 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 | 固原市原州区少兴氧气充装站 | 报告表 | 宁夏瑞滨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氧气充装站项目于2021年3月8日取得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03-640940-25-01-589905)。项目总投资925.07万元,分别建设1座氧气充装车间、二氧化碳充装车间及氩气充装车间,建成后年充装10万瓶氧气、10万瓶二氧化碳及5万瓶氩气,项目总占地面积4031.5m2。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 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过程建造防渗旱厕和化粪池,用于施工期的生活污水处理,防渗旱厕及化粪池定期清掏,清掏物用于厂区绿化施肥。施工废水经临时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采取上述措施后,上述污染可得到有效控制。 废气:主要是施工扬尘和机械废气。扬尘控制措施采取充分落实施工场地6个100%措施;落实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施工边界设置2.5m高围挡。机械尾气控制措施: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机械设备和运输车辆,对机械设备及运输车辆等规范操作,定期维护保养。 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首选有减振降噪措施的施工机械,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基础固定,合理布局,并对施工区设置围挡。 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指定建筑垃圾堆存点堆存;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生活垃圾桶内,由厂区清理人员统一收集送至园区垃圾中转站。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生态环境:本项目用地现状为硬化地面,无植被覆盖。项目施工过程严格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严禁破坏施工范围以外的植被。只要施工期做好施工管理,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气体主要成分为氧气、氩气、二氧化碳气体,均属于空气中的组分,无毒无害,虽其各组成部分比例同空气中各组分的比例稍有所差异,但由于本项目排放至环境空气中的废气量较少,大气层中空气密集,不会造成大气污染。 (2)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地面冲洗废水、生活污水。本项目地面冲洗废水集中收集后排入园区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项目无废水外排地表水体,项目建成后对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为各类机泵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设备摆放进行科学布置,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及废钢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废钢瓶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置。 |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