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31/2022-00026 | 发文时间 | 2022-04-25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转运项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以下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转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5日-2021年4月2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7296013 传真:0954-7296013 通讯地址: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606室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转运项目 | 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经济开发区清水河工业园区西夏路4号 | 宁夏富辉环保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宁夏盛博恒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贮存转运项目于2022年3月14日取得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入园申请协议”。项目总投资300万元,本项目占地面积约390m2,系租用固原市经济开发区清水河工业园区西夏路4号标准厂房一间实施经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00m2的装卸分拣区、100m2的贮存区、 40m2的固废暂存间、3 m3电解液事故收集池,1m3集液池,五间办公休息区,配套建设环保和公用工程。 | 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 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由于项目施工人员较少,施工人员依托附近设施。采取上述措施后,上述污染可得到有效控制。 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焊接废气和装修废气。项目施工量不大,施工废气经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首选有减振降噪措施的施工机械,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基础固定,合理布局,并对施工区设置围挡。 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期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指定建筑垃圾堆存点堆存;生活垃圾暂存于厂区生活垃圾桶内,由厂区清理人员统一收集送至园区垃圾中转站。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 生态环境:本项目用地为租赁的闲置厂房。项目施工过程严格规范施工人员的行为,严禁破坏施工范围以外的植被。只要施工期做好施工管理,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气产生的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破损废铅蓄电池泄漏的电解液挥发的少量硫酸雾废气、电池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项目酸雾塔填层采用玻璃纤维棉填充,同时采用碱液喷淋对硫酸雾进行中和处置,喷淋液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水和片碱,处理后的有组织硫酸雾排放浓度为0.40mg/m3,排放速率为 0.002kg/h,可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浓度45mg/m3,速率1.5kg/h),处置措施可行。由于装卸区在室内,粉尘主要集中在厂房内。企业加强车间内部保洁,地面灰尘及时清扫,粉尘经大气扩散后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运营期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中集中处理,生产废水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置。项目无废水外排地表水体,项目建成后对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员工在装卸过程产生的噪声、排气系统的噪声。本项目噪声经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处理后,其排放的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电解液、废劳保品、废抹布及废拖把废纤维棉。废电解液、废劳保品、废抹布及废拖把废纤维棉,经1座40m2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至园区垃圾中转站统一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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