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31/2022-00048 | 发文时间 | 2022-06-08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文化旅游创意产品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公示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单位拟对以下文化旅游创意产品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14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54-7296013 传真:0954-7296013 通讯地址:固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709室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附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类别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文化旅游创意产品研发生产项目 | 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轻工产业园 | 固原宁南四方科技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宁夏瑞鑫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文化旅游创意产品研发生产项目于2020年11月23日取得宁夏固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020-640940-33-03-012942)。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主要建设研发、办公、生产车间,销售展示中心,储运基地,生活配套设施及绿化工程,主要生产各种大、小金属制品和民族特色小工艺品。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会产生一定的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 1、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施工过程中建造防渗旱厕和沉淀池,用于处理施工期的生活废水和施工废水,防渗旱厕和沉淀池定期清掏,清掏物用于厂区绿化施肥。 2、废气: 施工期的废气主要有车辆运输扬尘、物料堆放扬尘、施工搬运、装卸产生的施工扬尘。 项目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控制措施,尽量减轻其污染程度,缩小其影响范围。其主要对策有: ①严格控制作业范围,施工车辆必须在规定的范围内,进出道路每天及时清扫及洒水,进出施工场地的车辆应清洗车轮。 ②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并采取防晒网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抛洒,并及时清扫散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及时清理,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 ③不得在现场搅拌混凝土。 ④对开挖作业面、堆放的建筑垃圾、材料等表面进行适当洒水抑尘,防止因开挖和建筑垃圾、材料长期堆放、表面干燥引起扬尘。 ⑤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应及时运走。 ⑥风速过大时应停止施工作业,并对堆放的砂石等建筑材料进行遮盖处理。 3、噪声: 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施工单位首选有减振降噪措施的施工机械,且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同时加强施工机械的基础固定,合理布局,运输车辆在进入施工区附近区域后,适当降施工区降低车速,避免或杜绝鸣笛。 4、固体废物: 主要为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施工人员施工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期间建筑垃圾收集后送至指定建筑垃圾堆存点堆存。 二、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切割工序产生的粉尘、焊接烟尘、喷塑系统产生的粉尘和固化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切割工序产生粉尘由设备配套脉冲反吹烟雾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由15m高的气筒排放;焊接过程生产废气经移动式烟气净化器处理;喷塑产生的粉尘由塑粉回收机回收送至喷粉系统循环使用;固化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废水产生量较少,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于加工车间的切割机、开料机、电焊机、空压机等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设备摆放进行科学布置,并采取消声、隔声、减振,加强设备养护管理,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边角料、废焊丝、除尘器收集尘及废灯管、废活性炭、塑粉包装袋等。 生活垃圾集中收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边角料、废焊丝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收集尘经除尘器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灯管、废活性炭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塑粉包装袋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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