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3/2019-00191 | 发文时间 | 2019-12-26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生态环境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固原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2019年监督性监测 |
固原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
检查监测报告
固环测(2019)第063号
固原市环境监测站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监测报告说明
1.报告无本站监测专用章、章和骑缝章无效。
2.报告内容需填写齐全,无审核签发者签字无效。
3.委托方如对监测报告有异议,须于收到本监测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站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4.检验检测机构接受委托送检的,其检验检测数据,结果仅证明样品所检验检测项目的符合性情况。
5.本报告未经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宣传。
宁夏固原市环境监测站
地 址:固原市原州区南关路53号
邮 编:756000
电 话:0954-2032716,2033977
传 真:0954-2032716
邮 箱: gyhjbhj@126.com
1、任务来源
为落实《“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全面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与治理,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国家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123号)、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实施方案>通知》要求,固原市环境监测站对筛选上报的辖区内纳入VOCs排污单位名录的6家企业进行了检查检测。
检查检测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文件及技术规范要求进行,并结合固原市实际情况,选取固原市生活垃圾填埋场、彭阳县无害化垃圾处理场、西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泾源县垃圾填埋场、隆德县垃圾填埋场、宁夏金昱元广拓能源有限公司6家企业。本次对6家企业全部进行监测。
2、检查检测内容
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查监测实施方案》要求,检查检测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自行监测开展情况:主要查阅了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台账,自行监测数据结果报告,实验室质控管理制度等,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执行情况。重点检查企业自行监测方案是否完整,自行监测指标是否与方案一致。
2.企业监测信息公开情况。主要检查了企业信息公开途径,信息公开是否完整,公开监测数据是否与实际数据一致。
3、检查检测情况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的通知》(环办监测函[2018]123号)于2018年1月23日印发,按照文件要求,筛选上报的辖区内纳入VOCs排污单位名录的6家企业都有自行监测方案,由于企业自己没有监测能力进行自行监测,全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
4、监测情况
我站11月7日-8日根据实际监测能力,对固原市无害化处理场、彭阳县无害化垃圾处理场、西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泾源县垃圾填埋场、隆德县垃圾填埋场和宁夏金昱元广拓能源有限公司臭气浓度进行监测。
4.1监测内容
无组织臭气浓度监测项目和频次见表4-1
表1-2 监测点位、项目及频次
布点原则 |
布点数量 |
监测项目 |
监测频次 |
上,下风向厂界外边界1米处 |
上风向1个,下风向3个 |
臭气浓度 |
1次 |
4.2分析方法
无组织臭气浓度分析方法依据《恶臭污染物监测技术规范》(HJ/T905-2017)要求,分析方法见表4-2。
表4-2 分析方法
监测项目 |
分析方法 |
方法来源 |
检出限 |
臭气浓度 |
三点比较式臭袋法 |
HJ/T905-2017 |
10 |
4.3质量保证
监测参与人员持证上岗;采样气瓶抽真空前后,必须用空气清洗,抽真空压力为1.0×105Pa;采集好的样品应避光保存,必须在24小时内完成测定。
4.4无组织臭气浓度
无组织臭气浓度执行标准见表4-3。
表4-3 臭气执行标准
执行标准 |
标准限值(无量纲)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中新建标准 |
20 |
5.监测结果
无组织臭气浓度监测结果见表5-1。
表5-1 臭气浓度监测结果
监测点位 |
臭气浓度(无量纲) |
|
|||||
1#下风向 |
2#下风向 |
3#下风向 |
4#上风向 |
标准限值 |
是否达标 |
||
彭阳县无害化垃圾处理场 |
10L |
10L |
10L |
10L |
20 |
达标 |
|
泾源县垃圾填埋场 |
10L |
10L |
10L |
12 |
20 |
达标 |
|
隆德县垃圾填埋场 |
10L |
10L |
11 |
10L |
20 |
达标 |
|
固原市无害化处理场 |
10L |
10L |
10L |
10L |
20 |
达标 |
|
西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 |
10L |
23 |
12 |
10L |
20 |
不达标 |
|
宁夏金昱元广拓能源有限公司 |
10L |
10L |
10L |
10L |
20 |
达标 |
6结 论
从监测结果来看,除西吉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无组织臭气浓度超过《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中新建标准限制外,其它点位无组织臭气浓度均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中新建标准限制的要求。
报告编制: 审 核: 签 发:
日 期: 日 期: 日 期:
固原市环境监测站
(加盖监测专用章)
固原市固定污染源废气挥发性有机物2019年监测报告.docx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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