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卫计发〔2018〕137号
关于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第1019号环境保护信访投诉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
原州区人民政府:
接到市委转交的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问题清单(固党环督函〔2018〕35号第1019号问题),关于“固原市医院、中医院、原州区医院等医院的医疗废水、垃圾未处理好,污水排入清水河,影响下游马园等蔬菜基地的种植”的问题后,我局高度重视,在原州区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带领执法人员现场进行查看,依据职责分工,现将市医院、市中医院固体医疗垃圾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信访投诉案件内容及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固原市医院、中医院、原州区医院等医院的医疗废水、垃圾未处理好,污水排入清水河,影响下游马园等蔬菜基地的种植”。
固原市医院、市中医院两家医院固体医疗垃圾处理的基本程序为,科室—医院暂存点—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理。在医院的运送过程中不会产生废水。
二、办理落实情况
(一)调查情况
关于“固原市市医院、中医院、原州区医院等医院的医疗废水、垃圾未处理好,污水排入清水河,影响下游马园等蔬菜基地的种植”问题。
经调查:
1、上述两家市级医疗机构均与固原经济开发区康用废弃物综合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医疗废弃物集中处置协议,
—医院暂存点—固原经济开发区康用废弃物综合处理有限公司上门回收—集中处理。涉及到医院的每个环节都有专人收集、运送、保管,且有三联单的交接,数量吻合,所有医疗垃圾均有专用包装袋进行包装,不会产生废水。
2、上两家医院医院医疗废弃物日常管理制度、标识的张贴等均符合相关规定。
(二)办理查处情况
固原市卫计局接到督查投诉转办单后,6月27日下午14点30分由市卫计局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市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先后到市医院、市中医院实地监督检查,并制定了相关法律文书、收集了相关书面把材料。监督检查结束后,市卫计局组织督查人员对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没有发现上述两家市级医疗机构在医疗废弃物处置过程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发现有污水产生。
(三)责任追究情况
无
随文附:对市医院、市人民医院医疗监督检查的现场检查笔录,卫生监督意见书、废弃物集中处置协议、医疗废弃物登记表。
固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6月28日
固原市卫计局 2018年6月28日印发
附件:
医疗废水处理情况:
一、现场检查时发现的问题是市医院污水处理过程中气
味比较明显。市医院当前使用的污水处理系统第一阶段处理原理是通过八个生物降解罐进行循环完成生物降解处理,在生物降解处理时细菌繁殖会产生异味,异味通过生物降解罐罐口散出,确有异味,且天热时气味明显。对此,医院制定了以下几项防控措施:
1、对污水处理站地面进行绿化。6月29日施工,计划7月2日完成。
2、在八个生物降解罐口安置排水管道,将生物降解过程中产生的泡沫引流至调解池。6月29日施工,计划7月2日完成。
3、对生物降解罐罐口进行密封处理,加装密封垫上螺丝进行密封。待7月2日八个生物降解罐口安置排水管道完成后,立即加封。
目前已得到整改。
二、市医院、市中医医院在检查的次日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医院的医疗废水全部进行了检测,结果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