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卫计委统一安排,每季度对城区11个监测点的城区生活饮用水监测的水样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共18项)进行检测,第一季度有3处微生物学指标(共4项)中的菌落总数指标超标,分别为原州区疾控中心采样点、开发区管委会采样点和火车站采样点,超标40%-72%;其余检测项目全部合格。市疾控中心组织专家对三处采样点菌落总数超标进行了分析可能与供水管道陈旧老化有关,也与采样时操作不规范有关。在第二季度检测中采取了相应措施,规范采样操作,11份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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