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20/2018-91859 | 发文时间 | 2018-11-16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固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 调研指示精神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
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固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调研指示精神工作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固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8年7月23日
固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调研指示精神工作分工方案
根据《中共固原市委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固原市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调研指示精神工作方案〉的通知》(固党办〔2018〕68号)精神,为确保孙春兰同志在固原调研健康卫生工作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现结合我市卫生计生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工作分工方案。
一、落实“两个允许”
1.实行薪酬总量核定制度。允许在现有薪酬水平基础上,按照医院上年度绩效工资水平10%-20%的增长率审批绩效工资增量,逐步调整到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调控线的2.5-3倍。
2.建立公立医院薪酬总量正常增长机制。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并纳入绩效工资总量中,由公立医院通过绩效考核发放,切实提高医护人员薪酬水平。
责任领导:高继飞
责任单位: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医改办、医政科
责 任 人:李文科 王维刚
二、抓实健康扶贫
3、认真落实健康扶贫政策。对标《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健康扶贫若干政策的意见》(宁政办发〔2017〕131号),严格标准和范围,抓实抓细扶贫保、医疗救助等健康扶贫措施,统筹管理使用好各种医保资金,升级改造医疗机构信息化系统,实现建档立卡扶贫户医疗费用“一站式结算”,确保贫困患者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不低于90%或当年住院自付费用累计不超过5000元。
4、建立商业健康大病保险。从2018年3月1日起,将原商业健康保险过渡为商业健康大病保险,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建立以农村居民个人出资(每人每年20元)为主、政府适当补助(按实际参保人数每人每年10元)和商业保险公司承担风险的方式,购买商业健康大病保险;农村其他居民患者大病保险起付线由现行的8100元下调至3000元,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部分给予50%左右报销。
责任领导:张健明
责任单位: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监督科
责 任 人:杨彦平 张东亮
三、做实做强远程会诊
5.完善远程医疗服务系统。加强与自治区卫计委、施援医院、电信运营商、软硬件服务商沟通协调,开展疑难危重病例远程会诊、监护、病理诊断、影像诊断、手术指导、继续教育及其他远程医疗服务,将远程会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补齐“互联网+医疗健康”工作中的突出短板;加强县、乡公立医院管理人员及远程会诊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升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医技能力和远程会诊系统的认识和操作水平,进一步夯实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模式落地生根。
责任领导:高继飞
责任单位:各县(区)卫计局、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医政科、宣教科
责 任 人:王维刚 魏奇
四、提升疾病防控工作能力
6.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按照早期预防、及时预警、快速反应、有效控制的原则,抓好计划免疫和重大疾病预防控制,有效落实重大传染病、地方病防控措施;深入开展健康素养行动,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大力宣传卫生健康知识,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积极营造运动健康的环境,打造城区“15分钟健身圈”,实现村(社区)健身设施全覆盖,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全民健身活动。
7.全面推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家庭药箱用药指导、大病门诊和长处方、上级医院专科门诊挂号预约服务及3种中医适宜技术和双向转诊等服务,提高高血压、糖尿病等慢病健康管理服务水平。
8.积极开展流感疫苗接种。将流感疫苗采购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落实监测预报和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应急接种,降低因流感流行引起的人群超额住院率和超额死亡率,减少流感流行造成的危害,减轻流感的疾病负担。
责任领导:胡秉平
责任单位:各县(区)卫计局、市疾控中心,疾控科
责 任 人:马桂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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