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1/2024-00058 发文时间 2023-03-15
发布机构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1.什么是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区中小微企业(含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产业扶贫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搬迁群众“三类人员”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缴纳部分)。

2.适用条件是什么?

区中小微企业(含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产业扶贫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搬迁群众“三类人员”,并与之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3.申请程序是什么?

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系统已上线运行,宁夏人社“一体化”系统适时比对推送,各地要及时办理。经宁夏人社“一体化”系统比对未推送但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3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提供学历证书(通过学信网核验的,可不提供);

4吸纳“三类人员”的,提供“三类人员”身份证明(通过数据共享实现核验的,可不提供);

5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通过社保、医保系统核验的,可不提供)。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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