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1/2024-00058 | 发文时间 | 2023-03-15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1.什么是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全区中小微企业(含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产业扶贫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搬迁群众“三类人员”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企业缴纳部分)。
2.适用条件是什么?
全区中小微企业(含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产业扶贫基地、农产品加工基地等)、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当年新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搬迁群众“三类人员”,并与之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以申请社会保险补贴。
3.申请程序是什么?
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系统已上线运行,宁夏人社“一体化”系统适时比对推送,各地要及时办理。经宁夏人社“一体化”系统比对未推送但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注册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审批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吸纳就业社会保险补贴花名册;
(3)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提供学历证书(通过学信网核验的,可不提供);
(4)吸纳“三类人员”的,提供“三类人员”身份证明(通过数据共享实现核验的,可不提供);
(5)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通过社保、医保系统核验的,可不提供)。经当地人社部门审核后,按规定程序进行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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