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1/2024-00062 发文时间 2023-08-08
发布机构 固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稳岗返还政策
稳岗返还政策

1.什么是稳岗返还?

为稳定就业岗位,鼓励企业不裁员或者少裁员,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进行返还,大型企业返还30%,中小微企业返还60%,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劳务派遣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实施。稳岗返还资金应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政策执行期限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

2.适用条件是什么?

享受稳岗返还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5.5%的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3.申请程序是什么?

免申即享:企业无需申请,也不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信息系统后台数据比对,提取符合享受资格企业信息,经审核、公示后将稳岗返还资金直接拨付企业

自主申请: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基本账户信息(开户许可证)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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