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5/2023-00041 发文时间 2023-07-18
发布机构 固原市教育体育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固原市区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固原市区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方案》的通知


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基〔2023154号)、《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自主招生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宁教基202136)、《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普通高中和市直民办初中招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固政办函〔201937号)要求,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下达2023年全区高中阶段招生计划的通知》,特制定市区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方案。

一、总体要求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公开、公正、透明为基本要求,以满足学生发展需求和推动高中教育协调、多样化发展为目的,依据计划和志愿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

(一)普通高中

1. 六盘山高级中学105名,面向原州区招生。

2. 育才学校90名,面向原州区招生。

3. 固原一中1380名,具体如下:

1)自治区下达自主招生一类计划50名,面向原州区外自主招生。不得跨市招生。

2)自治区下达自主招生二类计划250名(音乐、美术各2个班,共200名,体育班150名),其中在原州区最低录取分数线上招收160,不得招收原州区外学生;自主招收90名,不得跨市招生。

3)市本级政策类自主招生计划150名,分配到县名额为西吉县67名,隆德县37名,泾源县16名,彭阳县30名。不得跨市招生。

4)面向原州区统招930名。

4. 固原二中880名,具体如下:

1)市本级政策类自主招生计划40名。不得跨市招生。

2)市本级特长类自主招生计划20名,其中在原州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招收10名,不得招收原州区外学生自主招生10人,不得跨市招生。

3面向原州区统招820名。

5. 宁师附中1086名,具体如下:

1)市本级特长类自主招生计划50名,其中在原州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招收30名,不得招收原州区外学生;自主招收20名,不得跨市招生。

2)面向原州区统招1036名。

6. 固原五中770名,具体如下:

1)市本级特长类自主招生计划40名,全部在原州区最低录取分数线下招收,不得招收原州区外学生。

2)面向原州区统招730名。

7. 固原八中660名,全部面向原州区统招。

市、区初中学校优质高中60%切块招生计划分配名额见附表。

2023年原州区中考考生普通高中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63.3(含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照顾加分)。

(二)中职学校

指导计划招生数2400,其中固原市职业技术学校招生1677人。(中职实际招生计划数以普通高中录取后剩余学生数为准)

三、录取依据

录取依据初中毕业生评价及照顾加分进行。初中毕业评价由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两部分组成。学业考试共计725分,综合素质评价25分,总分750分。普通高中招生照顾加分按照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招生照顾加分项审核的通知》(固教体202345号)要求执行。考生学业考试成绩评阅完成后将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照顾政策加分汇总出总分。招生办公室根据统招录取计划数划定统招录取分数线。各学校招生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照顾政策加分计在录取总成绩之外。

四、普通高中录取办法

(一)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分为自主招生一类(政策类)和自主招生二类(特长类。由学校在下达的计划数和招生范围内自主制定招生方案并报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实施,实行招生方案、招生时间、招生程序、招生过程、招生结果五公开。学校根据教学安排对自主招收学生可单独编班或混合编班。统招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自主招生二类(特长类)招生须于723前完成招生任务,并将录取名单72318:00前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被学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能填报统招录取批次志愿。最低录取分数线下的特长生招生须于727日前完成,并将录取名单72718:00前报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参加特长生招生的考生要按照学校通知要求报名参加相关测试。市区普通高中特长类线下自主招生录取分数线原则上控制在305(含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照顾政策加分)。

(二)统招录取

1. 志愿填报。统招填报志愿时间为7248:0072618:00由学生在网上自主填报。录取时间为729达到统招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才能填报统招志愿。达到统招录取分数线但未填报统招志愿的视为放弃。志愿栏分两个批次,第一批次为指标到校志愿,设1栏,每名考生限报1个志愿。第二批次为择优录取志愿,设6栏,考生按照第一志愿、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第五志愿、第六志愿顺序,根据自身需要选填普通高中招生学校,每所学校限填一次,6个志愿栏必须填满。志愿填报期间,志愿库加密,考生本人以外的任何人无权查看志愿内容。时间截止时,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接收考生提交和更改志愿信息。

按照自治区有关招生政策规定,非宁夏户籍的原州区考生不能填报六盘山、育才中学志愿。

2. 录取流程。统招录取分指标到校和择优录取两个批次,先录取60%的分配到校计划,再录取剩余的计划。普通高中统招生计划数的60%将以各初级中学实考人数50%的权重和上线人数50%的权重占实考考生和上线总人数的比例直接分配到初中学校。录取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每批次根据考生分数,从高分到低分先对考生进行排位(中考总分相同时则依次取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比对区分),再依排位从第一名开始逐个按照考生填报志愿录取,直到计划完成为止。考生在毕业学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就读两年以上(八年级第一学期9月份<9月份>前入本校就读至毕业。原州区乡镇间因移民搬迁的家庭子女转学除外),方可享受指标到校政策。被指标到校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没有录满指标到校计划的高中学校所剩名额划到择优录取批次中录取。两个批次录取完成后,仍未录取的考生将调剂到计划未完成学校录取。每所招生学校要录取完成全部招生计划。

统招录取实行三统一四公开,即统一填报志愿时间、统一录取时间、统一建档时间;招生政策(方案)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分数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确保高中招生公平、公正,实现阳光招生市区普通高中录取的相关政策和录取情况将在《固原教育网》、《固原教育招生考试网》等平台公告。

五、职业学校录取办法

职业学校录取办法按照自治区教育厅要求执行。各招生学校和毕业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招生宣传,积极鼓励考生填报中职学校志愿。联系电话:0954—2032105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招生宣传。各招生学校和考生所在毕业学校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正确引导初中毕业生根据考试成绩理性填报志愿,选择适合自己的学校。各初中学校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等方式负责做好学生和家长志愿填报的解释说明工作。对符合指标到校分配标准的人数较少的初中学校,要指导考生志愿均匀分配到各普通高中。严禁封闭各类学校招生信息,强迫、阻止学生自主填报志愿。

(二)严格指标到校管理。各初中学校要将在本校有两年以上学籍并就读两年以上学生名单在全校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享受指标到校考生范围公正无误。同时将不符合指标到校政策的考生名单于723前报原州区教育体育局备案。对初中学校志愿解释说明工作不到位、享受指标到校政策考生名单摸底不准确等,导致考生志愿填报、录取出现问题,家长、学生上访的,将追究学校相关负责人责任。

(三)严格志愿填报管理。为确保符合条件的、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提交无缺漏。志愿提交情况实行班主任学校原州区教育体育局逐级查看上报(系统只给予志愿是否提交的查看权限)。填报志愿的第二天1800前,各考生毕业学校对志愿提交情况进行第一次查看,对本校符合条件未提交志愿考生进行摸底,查明原因,督促拟填报志愿考生尽快提交志愿。填报志愿的第三天18:00前,各考生毕业学校进行第二次查看,并将志愿提交情况报原州区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办公室(联系人:武老师,电话2031683)。各位考生要妥善保管好个人登录密码,避免他人未经同意登录更改志愿信息。因密码管理不当造成志愿被他人改动的责任自负。密码遗忘需要重置的考生须本人携带毕业学校证明、户口本、准考证到原州区教育考试中心申请重置。

(四)严格招生管理。各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数录取,严禁以任何形式提前组织招生、免试招生、超计划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招收已被中等职业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招收借读生、人籍分离、空挂学籍;严禁收取择校费、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以及跨学期收取学费。对以企业、个人、行业等名义出资资助招收的学生,不得以资助名义单独设立班级。要严格控制班额,确保起始年级不再新增大班额。普通高中学校、市职业技术学校将录取学生信息表按照隶属关系于920前和1031前报教育体育局备案建档。

七、组织领导

成立2023年市区高中阶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组织协调高中阶段招生录取工作。

组 长:赵万仓 市教育体育局局长

副组长:魏冠南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吴红红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贾旭林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局长

成 员:    市教育体育局教育科负责人

陈永明原州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

  市考试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原州区教育体育局,魏冠南任办公室主任,吴红红、贾旭林任办公室副主任。

招生监督电话:固原市教育体育局   2088140

              原州区教育体育局   2031683

附件:2023年自治区及市区优质高中60%切块招生计划名额分配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