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5/2023-00044 发文时间 2023-08-03
发布机构 固原市教育体育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2023年原州区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2023年原州区城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23154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宁教函〔2023245号)精神,进一步健全我区小学入学长效机制,有效规范招生秩序,就做好2023原州区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生计划

2023-2024学年度秋季学期城区小学招生计划根据城区22所小学(原州区19所、市直3所)设置规模和办学实际,共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126个班,每班控制在45人之内。

  1.第一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5个班。

  2.第二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6个班。

3.第三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2个班。

4.第四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2个班。

5.第五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6个班。

6.第六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6个班。

7.第七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10个班。

8.第八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5个班。

9.第十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6个班。

10.第十一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8个班。

11.第十二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6个班。

12.第十三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2个班。

13.第十四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6个班。

14.第十五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6个班。    

15.固原市实验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6个班。

16.第十七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6个班。

17.第十八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8个班。

18.第十九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6个班。

19.第二十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6个班。

20.第二十一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6个班。

21.第二十二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6个班。

22.第二十三小学:在服务区招收一年级新生6个班。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各学校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关于“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的规定,按照“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服务区内每个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二)坚持全纳教育原则。坚持“两为主”(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原则,落实“两个全部纳入”(全部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全部纳入财政保障范围)精神,各学校在有空余学位的情况下,均有接收随迁子女就读的义务,保障与城市学生享受同等待遇。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阳光招生”,招生计划、日程安排、招生办法、服务区范围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程序

   1.发布通告。区各小学发布《原州区城区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通告中应明确招生时间、服务区范围、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所需证件等相关内容。

    2.网上申报。服务区适龄儿童监护人要在公布的时间期限内,登录原州区城区各小学报名系统端口,根据提示,提供所需证件,每人限报1所学校。原州区城区户籍有房产证家庭的适龄儿童,必须严格按照服务区范围所属学校进行申报,如未按照服务区范围所属学校申报而导致不能就近入学的后果自负。

    3.审核证件。城区各小学网上或现场审核证件。如在新生入学核验证件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学生服务区所属学校入学资格,调剂到有空余学位的小学就读。

4.学校录取。各学校依据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相关要求审核、登记注册。

5.建立档案。城区各小学按照《宁夏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建立电子学籍档案,报送《学生基本信息表》、《学籍管理登记册》,建立学生学籍档案。

6.具体日程安排以各学校发布的入学通告为准。

四、招生对象

2017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五、招生办法

1.原州区城区户籍一年以上,户籍和房产证一致的,在本服务区所属学校登记、注册。

2.原州区城区户籍一年以上,户籍和房产证不一致的,在房产证登记的住址所属服务区学校登记、注册。

3.原州区城区户籍一年以上,无房产证,租住在本服务区的适龄儿童,根据空余学位情况进行登记、注册。但需提供由固原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出具的监护人无房产证明,监护人现居住证明,经学校实地核查属实后方可登记、注册。

4.实行集团化办学的集团学校,集团校内部可根据学位情况调剂服务区招生。

5.工作调动(需提供工作调动函、本服务区内房产证)或因拆迁、移民安置的(需提供城市拆迁、移民安置相关证明),以实际居住地服务区所属学校登记、注册。

6.非原州区城区户籍,但在原州区城区居住的随迁子女,根据城区学校空余学位情况调剂入学。

六、服务区范围

1.第一小学:水河以西,政府西路以北人民街以东文化东路东关北街六盘山路以南

2.第二小学:东关南街以西南城路以北,大南寺巷口以东中心路人民街政府东路以南

3.第三小学:清水河以西,福银高速以北,西关南街以东南城路以南

4.第四小学:黄峁山以西,田洼村以北武警8672部队以南清水河以东

5.第五小学:政府巷文化东路西关街以西政府西西城街荣华巷文化西路以北六盘山西以东,开城路东海街金城路西城街开城路以南

6.第六小学:大南寺巷口以西城路以北西关街以东,政府西路政府巷中心路以南

7.第七小学:东关北街以西,北关路西关街开城路以北,东海街利民路六盘山西路以东六盘山东路以南

8.第八小学:上海路九龙路民族街以西,福银高速以北,古雁街以东,南城路以南

9.第十小学:古雁街以西康路北,长城梁以东,雁岭北街以南

10.第十一小学:东关北街以西,文化东人民街中心路以北政府巷文化东路西关街以东北关路以南

11.第十二小学:西城街政府西路西关街以西南城路以北六盘山西路以东,文化西路东海街荣华巷以南。

12.第十三小学:东环以西,原武警8672部队以北清水河以东火车站以南

13.第十四小学:北京路以北,雁岭北街以东,长城梁以南,东关路以西。

    14.第十五小学:锦绣街以西,九龙路国道309固将路以南

    15.固原市实验小学:古雁街以西,福银高速以北,长城梁以东,安康路以南。

16.第十七小学:西关南街以西,福银高速以北,民族街九龙路上海路以东,南城路以南。

17.第十八小学:六盘山西路以西 ,文化西路以北,饮河街以东,开城路以南。

18.第十九小学:清水河以西,六盘山东路以北,雁岭北路以东,固原市强制戒毒所以南。

19.第二十小学:古雁街以北,雁岭北街以东,北京路以南,东关路以西。

20.第二十一小学:福银高速以西,锦绣街以东,九龙路以南。

21.第二十二小学:福银高速以西,九龙路以北,国道309以东,上海路以南。

22.第二十三小学:西城街以西,金城路东海街开城路以北,饮河街以东,雁岭北路六盘山西路利民路东海街开城路以南。

七、工作要求

(一)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的原则。原州区城区户籍及居住地就近入学的原则,坚持个一致”,即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和适龄儿童户口本者原则上应保持一致,当者不一致时,在居住地所属服务区学校入学;随迁人员、户籍转入原州区城区不满一年人员子女入学,根据城区学校空余学位情况调剂入学区适龄儿童监护人根据学校服务范围,在学校公布的报名时间内到学校登记,登记时需出具监护人及适龄子女在学校服务区的有关证明(监护人户口本、房产证等)。

(二)严格按计划招生。各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坚决遏制择校现象。一年级班额必须控制在45人以内,二至年级超出班额的决不允许插转学生,毕业班原则不允许插转学生

(三)保障随迁子女入学。各校一年级招生在保证本服务区适龄儿童全部入学的前提下,且班额不超过45人的情况下,解决好随迁子女入学问题。学校要做好随迁人员的思想工作,使群众自觉自愿将孩子送入就学压力相对较小的学校就读。

(四)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入学各校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规定,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做的政策不变、力度不减,对核实确定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一人一策”建立劝返工作台账和“一生一表”工作档案,抓好劝返复学工作,坚持教师家访制度,严防辍学新增反弹,确保适龄儿童应入尽入。要加大辍学劝返行政执法力度,积极联合公安、司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追究无正当理由拒不送子女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责任,切实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根据残疾儿童的实际制定教育安置方案,“一人一案”做好适龄残疾儿童的入学安置工作。

(五)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各校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好符合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含在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外籍华侨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

(六)全面做好一年级招生工作。各校必须制定详细的招生方案,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认真排查、慎重解决好一些特殊困难和问题,校与校之间要做好服务区的相互协调和衔接工作,该解释的必须解释清楚,该解决的必须解决到位坚决杜绝在招生工作推诿、扯皮、制造上交矛盾,导致家长上访。招生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对不符合学籍管理规定突破招生计划,造成大班额,将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教育体育局将对一年级招生工作统筹协调,确保服务区适龄儿童及随迁子女全部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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