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01/2017-13772 | 发文时间 | 2017-03-17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政府办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建好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入台账的通知 |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为了建立符合固原实际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入台账,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和重视建立台账工作
建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台账,对于反映精准扶贫政策扶持、进行收入动态监测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精准分析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年度收入来源、收入结构、收入质量,有利于精准研判收入动态、收入倾向、收入趋势,有利于精准研究破解收入短板,有利于精准探索构建增收工作新机制,对全面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确保贫困人口“脱真贫”“真脱贫”、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要将健全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台账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统筹安排部署,采取有力措施,抓好组织落实,形成政策、项目和收入记账的长效机制,确保记账标准与国家、自治区统计标准相一致,确保工作扎实有效、数据真实可靠,为“扶真贫”“真脱贫”提供精准数据依据。
二、建账对象和范围
建立精准扶贫收入台账的对象和范围:2013年底建档立卡、2016年初“回头看”核查确定的9.5万户39.3万贫困人口,即2014年、2015年、2016年已脱贫人口和2017年、2018年拟脱贫人口。其中:原州区24810户105539人,西吉县36011户153381人,隆德县10404户40643人,泾源县7669户29747人,彭阳县15938户63803人。
三、明确和规范台账建设内容
在2014-2016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两个清单、两个明白卡”等的基础上,从2017年开始,各县(区)对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按照新设置的台账内容进行填写。主要内容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一)国务院扶贫办监制、自治区扶贫办制发的《扶贫手册》。继续认真及时完整填写好由国务院扶贫办监制、自治区扶贫办制发的《扶贫手册》。内容包括“贫困户基本情况”、“家庭成员”信息以及“帮扶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二)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监制、市扶贫移民办制发的《精准扶贫收入台账》。为更加及时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贫困户收入情况和精准扶贫成效,同时也为贫困户有序退出提供更加有力的依据,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综合组对照国务院扶贫办《扶贫手册》,从我市实际出发,建立了《精准扶贫收入台账》,这是对《扶贫手册》的有益补充。主要内容包括:一是2016年10月29日自治区扶贫办、宁夏调查总队下发的《关于完善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收入台账指导意见》 (宁扶贫办发〔2016〕195号)中设置的台账表册;二是借鉴甘肃和贵州等省经验做法,对各县(区)建立的明白卡、清单等进行整合提炼,设置内容更为明晰详实、操作更为便捷管用的政策扶持台账。
四、认真做好台账填写工作
(一)《扶贫手册》。“贫困户基本情况”和“家庭成员”信息的填写,要认真核实,确保准确无误。“帮扶项目资金落实情况”的填写,要严格按照手册填写说明认真填写。
(二)《精准扶贫收入台账》。
1、户主、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乡(镇)包片领导和包村干部基本信息。要求填写准确,特别要附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照片,本人手机号码在帮扶期间不得变更。
2、项目资金帮扶情况。包括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基础设施改造、能力提升、社会帮扶、社会保障、各类补贴等,按照项目内容、扶持规模和扶持资金数额等认真填写。
3、收入明细情况。包括季度收入明细台账和收入总账。季度收入明细台账由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部分构成,于本季度结束后15日内填写完毕。收入总账是对全年四个季度收入明细情况的汇总,于12月下旬填写完毕。
五、台账填写责任分工
(一)责任主体。收入台账的填写由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区)扶贫办和乡(镇)为责任主体,乡(镇)包片领导负责监督落实。
(二)填写责任人。一是乡(镇)包村干部和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为台账填写第一责任人,主要任务是牵头、协调和组织填写。二是帮扶责任人(部门单位联户干部职工),要全力参与台账填写。三是村“两委”班子成员,要全力配合台账填写。对于上级电话抽查,台账填写责任人特别是帮扶责任人态度要端正、解答要准确。
(三)时限要求。《扶贫手册》和《精准扶贫收入台账》(除收入总账年底填写外),每季度结束后15日内填写一次。
(四)签字确认。每次填写完成后,乡(镇)包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长(第一书记)、帮扶责任人、村支书(或村主任)和贫困户共同签字确认。
六、几点要求
(一)强化培训,确保规范记账。市扶贫办负责对县(区)扶贫办负责人和业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各县(区)扶贫办要根据本县(区)实际,加强对台账填写相关责任人的培训指导,确保台账数据真实准确。
(二)强化督查,确保及时记账。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加强对记账工作的指导和督查,每季度至少对建档立卡贫困村全面督查一次,对贫困村之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抽查一次。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力量进行抽查,对没有按时记账的、记账不规范的要严肃通报批评。
(三)强化管理,确保建账质量。一是台账填写要认真负责,字迹工整清楚。二是县(区)要制作台账资料袋,发放到贫困户将台账等资料统一放置在安全显眼的位置,便于记账和查询。三要妥善保管,不得丢失和涂改。
附件:《精准扶贫收入台账》(样稿)
固原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综合组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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