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1/2017-13747 发文时间 2017-01-05
发布机构 固原市政府办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关于印发固原市整改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所提问题分工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固原市整改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所提问题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10月7日至10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由王儒贵副主任带队、部分常委会委员参加的执法检查组,先后赴泾源、隆德、原州、海原、同心、红寺堡、中宁、贺兰8个县(区),实地抽查了8个贫困村,组织对《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形成了《<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报告》。11月25日,自治区党委书记李建华在报告上作出批示:“请咸辉、崔波、李锐同志并扶贫办阅。执法检查报告指出问题值得重视,建议党委办公厅以通报方式转发各市、县和政府涉及部门。涉及问题应采取措施予以解决”。12月26日,自治区党委常委、市委书记纪峥批示:“王刚同志:现在看来,在脱贫中的政策宣传、发动群众、工作队作用(第一书记)仍是薄弱环节。最近结合冬季大培训,请专门部署一下”。12月2日,固市人民政府原市长马汉成批示:“涉及我市的问题,请陆菁同志商扶贫办提出整改意见,盯着把政策落实到户。实之又实,细之又细”。为认真贯彻落实领导批示精神,切实把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整改到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制定了《固原市整改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所提问题分工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落实。

固原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2016年12月26日

固原市整改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执法检查组《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执法检查报告所提问题分工方案

为了认真整改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自治区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报告所提问题和领导批示精神,切实把报告中提出的问题整改到位,特制定本分工方案。

一、具体整改问题

(一)检查中发现《条例》实施中存在的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 扶贫工作进展不够平衡。在重视程度上,由上到下逐渐衰减,从市到县,再到乡镇和村一级,对脱贫攻坚的紧迫感、责任感层层弱化。在实施成效上,原有的贫困村好于移民村、“十二五”时期的移民好于“十一五”时期的移民。(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配合单位: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 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的作用有待充分发挥。一些县(区)选派的部分驻村工作队及帮扶责任人,为贫困群众排忧解难、办实事的较少,存在“走读”现象,甚至流于形式。有的帮扶责任人连自己的帮扶对象是谁都说不清楚;有的帮扶责任人到帮扶对象家里,只是点个到、签个名而已,连自己的联系方式都不留。(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 各县区党委、政府;配合单位:各部门单位)

3. 扶贫政策信息上下不对称。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扶贫政策,各级扶贫办和相关部门的干部普遍比较清楚。当问到贫困户那里,只有26.7%的表示“知道”,54.3%的表示“知道点”低保、医保、退耕补助政策,19%的表示“一点不知道”。一些与贫困户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大病救助”、“残疾补助”、“扶贫贷款”等政策规定,绝大多数贫困户既不知道怎样去申请,也不知道标准是多少。各种政策性补贴通过“一卡通”兑现时,兑付时间不一,落实周期较长,同一项目的政策性补贴在不同地区发放时间相关较大,一些补贴在本次检查时还没有发放到卡,影响贫困群众的及时支配使用。(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配合单位:市扶贫移民办、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金融办)、人社局、农牧局、林业局、残联等相关单位)

4. 产业扶贫的支撑作用不够。能够实现“造血”功能的产业扶贫项目还不多,大部分仍以传统的种养业为主,产业化程度低,面临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移民村的土地大多由村集体统一流转,且人均只有0.4—0.8亩,土地流转收入仅占移民家庭总收入的6.4%,其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依赖外出打工。近年来,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贫困户外出打工渠道变窄,原来主要从事建筑、煤炭、运输等行业用工需求缩减,大多只能从事临时性、季节性的体力劳动,打工收入降低并且不够稳定。调查统计显示,建档立卡家庭总收入的58.3%来源于打工收入。若这些家庭中的成员因各种原因中断打工,收入水平随之显著下降,脱贫难度将陡然增大。(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配合单位:市扶贫移民办、人社局、林业局、旅发委等相关单位)

(二)检查中发现一些与脱贫攻坚目标背道而驰的突出问题。

5. 农村婚丧嫁娶等人情消费水涨船高,且呈愈演愈烈趋势。受商品交换和盲目攀比心理影响,人情消费在农村发展到了不堪重负的程度。一些农村包括移民新村,索要彩礼的现象普遍存在,少则十多万、多则二十万,对贫困户家庭而言是个天文数字,为给儿子结婚背上了巨额债务,更是雪上加霜。一些已脱贫户也由此返贫。问卷调查显示:因这一原因致贫的占7.8%。(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配合单位:市文广局、民政局等相关单位)

6. 传统孝道文化缺失。有的贫困家庭父母年迈多病、生活艰辛,子女长年在外打工,对老人不问不管,连去哪儿打工都未告诉父母;有一贫困家庭,儿子儿媳住着新房热炕,花着老母的低保,却让老人住着破旧的冷房冷炕。(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配合单位:市文广局等相关单位)

7. “超生”现象依然存在。大多数贫困家庭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做得比较好,适龄夫妇一般生育2-3个孩子。但在116户调查对象中,有22户因超生原因致贫,占18.9%。有些超生户脱贫致富显得困难重重。(牵头单位:市卫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

8. 一些贫困群众“懒汉”思想严重。在一些地方特别是贫困家庭中,“等、要、靠”的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凡事依赖政府,等待给钱给物,自身缺乏脱贫志向和吃苦精神,依靠自身努力脱贫的愿望仍然不够强烈。(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配合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扶贫移民办等相关部门单位)

二、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和执行力度。当前,我市脱贫攻坚进行了决战决胜的关键时期。各县(区)、各部门(单位)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弘扬“不到长城非好汉”的宁夏精神和领导苦抓、干部苦帮、群众苦干的“三苦”精神,更加深入地广泛宣传《条例》,切实把《条例》的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进一步强化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的责任落实,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增强帮扶实效。

(二)认真落实教育扶贫这一战略。教育是阻断贫困代代相传、“拔穷根”的治本之策。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调查发现,“没文化”成了致贫的主要原因。要全面实施《条例》中有关教育扶贫的各项规定,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扶贫各项政策措施,确保贫困家庭学生各项学杂费减免和补助政策落实到位。对初、高中毕业未能继续升学的贫困家庭,加大职业教育培训,培养其一技之长,提高就业能力。要通过加大精准脱贫能力培训,提高贫困家庭主要劳动力的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

(三)不断强化产业扶贫的“造血”功能。产业发展是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的根本途径。要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目标,以发展特色优势产业为抓手,做好产业扶贫项目产前、产中、产后的全程服务,因户制宜、精准施策、积极引导、典型示范,把扶贫项目落实到贫困户。坚持因地制宜,积极培育壮大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形成“公司+基地+农户”的产业发展格局,不断延伸产业链条,带动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依托当地资源优势,创新产业扶贫机制,积极引进开发光伏、电商、旅游等新兴产业,扩大当地农民增收渠道。

(四)加强对贫困群众的教育引导和农村社会管理。要持之以恒地开展“扶贫重在扶志”的工作,教育引导广大贫困群众自强不息,激发内生动力,改变“懒汉”思想,扭转“等、靠、要”习惯,依靠勤劳吃苦和自己双手脱贫。要大力弘扬我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孝道,教育子女关爱父母、尊老敬老,履行关爱、赡养义务。要大张旗鼓地在全市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教育活动,党员干部要带头,坚决摒弃索要彩礼、大气操大办等婚丧嫁娶中的陈规陋习,以及脱离实际的人情消费,切实减轻群众负担,倡导社会新风尚。在农村持久开展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教育,促使农民群众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坚决杜绝超计划生育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区)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立即对照此分工方案落实责任。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全市脱贫攻坚“一盘棋”思想,对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提出的问题,积极主动到自治区对口厅局或相关部门,对接落实项目资金等有关事宜,认真履行完成应尽的职责。要积极主动推进工作,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并上报进展情况。对分工中涉及本县(区)、本部门(单位)的任务,要主动作为,做好相关工作,确保问题的全面整改落实。

(二)分类推进工作。分工任务中属于制度建设方面的,要抓紧研究,提出方案;属于项目、工程和政策实施的,要尽快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和进度安排;属于原则要求的,要认真调查研究,提出加强和推进有关工作的具体意见和措施。部门(单位)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必须聚焦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进一步细化落实方案并组织实施。县(区)、各有关部门都要将贯彻落实分工方案和全市脱贫攻坚总体规划有机结合起来,按时间节点加快进度。

(三)严格督查问责。市委、市政府督查室要定期对县(区)、部门(单位)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市扶贫开发和移民办公室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工作协调,及时跟踪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情况;各责任单位要在将办理落实情况及时报送市扶贫开发和移民办公室,汇总后向市扶贫攻坚领导小组报告。对工作中推诿扯皮、推进不力、大而化之、不负责任的,对相关责任人要严肃问责,确保各项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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