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17/2024-00079 发文时间 2023-12-22
发布机构 固原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固原市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方案
固原市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动《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意见》(中办发〔20219号)、《关于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宁党办发〔202239号)、《关于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的意见》(固党办〔202210号)等文件落实落地,鼓励引导促进各类人才投身乡村全面振兴,结合我市乡村人才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固原市第党代会精神,坚持党对乡村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牢固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意识,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将乡村人才队伍建设与乡村全面振兴总体规划和各项建设紧密结合,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深化乡村人才培养、引进、管理、使用、流动、激励等制度改革,激励各类人才在乡村广阔天地大展才华,着力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为加快建设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市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到2027年,乡村人才振兴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育才、引才、管才、用才、留才体制机制逐步完善,乡村振兴各领域人才规模不断壮大、素质稳步提升、结构持续优化,粮食和五特产业乡村人才初步满足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基本需要,乡村人才总量达到8.5万人。

、实施五大行动厚植育才沃土

(一)实施乡村产业人才培育行动

1.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优化农村创业创新生态,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队伍建设,鼓励乡村本土能人、种养殖大户、退伍军人、有返乡创业意愿的优秀农村生源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农民工以及科技人员等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加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训力度,统筹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计划,以提高科技素养、职业技能和经营能力为核心,开展创新创业带头人能力培训,三年内对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轮训一遍。建立健全长效培训机制,围绕乡村特色产业、乡村旅游和家庭服务业发展,每年选择一批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负责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做好农村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各项金融服务,助力各类创业带头人积极作为。建立完善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名录数据库,逐步构建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管理服务系统,根据主体类针对性开展指导服务。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建行业协会或联盟等,形成规模优势,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方式,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的信贷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人社局、文旅局、场监督管理局、金融局、团委、妇联,各县

2.加强高素质农民培育深入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围绕五特产业发展需求,突出目标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面向从事适度规模经营的农民,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推动农民教育培训面向产业、融入产业、服务产业、发展产业。坚持课程设置与产业需求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培训与现场实训相结合、线上培训与线下培训相结合,提升培训的精准性和实效性,每年培育高素质农民1500人以上。持续推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结合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等,支持各地围绕主导产业发展,聚焦产业主体、脱贫人口和低收入等重点人群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助力增收致富。定期择优选送农村实用人才到区内外高校或示范性农民培育基地进行提升培训。加大与职业技术学校的合作,探索建立健全产、学、研、用四位一体的多功能职业技能培训体系,打造区内一流的集农村实训教学、技术培训、职业鉴定、技能竞赛、生产服务、招商引资和技术研发等为一体的人才培育基地,通过与各部门项目等方面合作,常态化开展实用技术、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固原市职业技术学校,各县

3.加强农村工匠能手培育。争取项目支持,推动非遗保护传承基地、非遗工坊、乡土人才工作室建立,开展传习研培活动,大力培养传统技艺乡村人才。支持职业技术院校开展传统技艺传承人教育、中小学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支持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参与学校授课和教学科研,构建非遗课程体系。加大乡村工匠培训力度,把农村工匠技能、非遗文化传承培训与高素质农民培训、农村技能培训等有机结合,坚持以实操能力为导向、实用技能为重点,培育一批田秀才”“土专家等乡土人才,以及农村工匠、文化能人、手工艺人等能工巧匠,聚焦乡村独特资源,挖掘、保护、传承、利用好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鼓励支持传统技艺人才领办创办家庭工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技能大师工作室、乡村特色企业等,因地制宜研发乡村特色产品,带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市文旅局、财政局、教体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妇联、残联、固原职业技术学校,各县〔区〕)

4.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育。发挥县(区)电商公共服务中心作用,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与传统企业融合发展、电商基础知识、运营理念、营销策划等方面的电商技能培训。组织从返乡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大学生村官、企业负责人、合作社社员、种养殖大户中培养农村电商带头人,充分利用短视频、网络直播等电子商务新业态新模式开展实践操作培训,培养一批农产品网络销售实用人才。探索建立农村电商人才培养载体及师资、标准、认证体系,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层次人才培训。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聘用网红主播,运用直播带货模式销售农产品,每年组织开展电商人才下乡活动1—2次,提升电子商务进农村效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人社局,各县〔区〕)

(二)实施乡村建设人才培育行动

5.加强乡村规划人才培育。鼓励驻村工作队员、乡土建筑人才和历史文化、农业农村、旅游、建筑等行业专家担当乡村规划技术顾问,每个乡镇至少1。支持熟悉乡村的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及团队参与村庄规划设计、特色景观制作、人文风貌引导,提高规划建设水平,塑造乡村特色风貌。支持各县(区)通过社会招聘、部门挂职、跟班学习、企业志愿者、个人志愿者等多种形式,派遣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及团队开展驻乡(镇)驻村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鼓励职业技术学校增设现代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开设乡村规划类课程,培养具有多学科知识、拥有综合技能的复合型乡村规划人才。(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教体局、固原职业技术学校,各县〔区〕)

6.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育。探索建立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匠培养制度,实施乡村水、电、路、气、房、讯、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人才培育计划,培育水利员、改厕专家、污水治理工、乡村建设工匠、农村客运班车驾驶员、农村住房建设技术指导员,培育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管理、农村通信网络维修改造、乡村清洁能源建设维护、供水工程和管网改造运维等专业技术人员。发挥农业实用人才培训基地作用,结合劳动力素质提升工程等培养一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人才,统筹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护人才互通共享,搭建服务平台,畅通交流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教体局、住建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水务局、固原职业技术学校、国网固原供电公司,各县〔区〕)

7.加强乡村商业体系建设人才培育。加强乡村客货邮商和一点多能村级综合服务站、农村物流服务管理运营、农产品市场营销等人才培养,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聘用专业人才,发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和专业化寄递服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局、邮政局,各县〔区〕)

8.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管护人才培育实施乡村本土管护人才培育计划,各县利用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通过委托第三方公司、特许经营、组建专门机构等方式,着力培养建设专业化治理、市场化运营的乡村保洁队伍,进一步优化户、村、乡镇、县城四级无缝清扫、收集、转运、处理模式。引导服务主体从农业生产性服务向农村事务性服务领域拓展,支持有资质的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社会化服务组织以劳务总承包的方式,开展设施管护、户厕改造、绿化美化等农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加强专业人才引进、培养、培训,提升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城管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三)实施乡村服务人才培育行动

9.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教师县管校聘改革,统筹调配城乡教师资源,促进城乡优秀校长教师合理有序向农村学校流动,优先满足基层乡村教师补充需求。落实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做好本区域内编制的统筹分配,及时调整工作,提高编制使用效益。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国培计划,加快推进乡村互联网教育建设,加大乡村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培养力度,实施乡村教师教育培训计划项目,创新教师培训模式,完善多方协作培养体系,通过教师交流培训、访学进修、网络培训等方式,全方位提升乡村教师教学能力,精准培养本土化优秀教师,大力推荐优秀乡村教师入选六盘名师。落实乡村教师待遇保障政策,按规定执行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乡镇工作补贴、教师体检、乡村特困教师补助、交通补助等政策。依法保障公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待遇,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对长期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职称评审可按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规定,可不受所在学校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加强乡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乡村教师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加强乡村及边远地区教学资源完善和校园基础设施配备。(责任单位:市委编办、教体局、人社局、财政局,各县〔区〕)

10.加强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县域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动态调整政策,按照服务人口1‰左右比例,各县(区)可每5年动态调整乡镇卫生院人员编制总量,允许县域内统筹使用,用好用足空余编制。国家和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其他县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可按照自治区相关政策适当放宽学历、年龄等招聘条件,对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毕业生、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医师和全科、儿科、妇科、中医等基层急需紧缺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可按规定实行自主公开招聘。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薪酬水平和绩效工资总量,逐步提高体现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设备物耗占比高的检查检验项目价格,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医疗服务收入占比。落实基层卫生系列职称晋升倾斜政策,优化乡镇卫生院岗位设置。推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所有在岗村医与乡镇卫生院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依法为乡村医生缴纳养老、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落实各项补助,纳入乡镇卫生院统一管理和考核。推进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完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生培养使用政策,充实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卫健委、人社局、医保局,各县〔区〕)

11.加强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人才下乡服务,结合村BA、乡村文化节等,市、县每年分层级组织开展4次以上下乡进村服务。加强乡镇综合文化站队伍建设,培养一批乡村文艺社团、创作团队、文化志愿者和旅游示范者。提高乡村旅游企业经营管理能力,鼓励引进旅游管理、宣传营销专家,建立乡村文化旅游产业经营管理人才储备库,打造一支高素质乡村文化旅游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以提高乡村旅游企业经营管理能力为目标,鼓励运动员、教练员、体育专业师生、体育科研人员参与乡村体育指导志愿服务。支持固原职业技术学校依托广告艺术设计、旅游管理等专业,培养乡村文化旅游体育人才。(责任单位:市文旅局、教体局、文联、固原职业技术学校,各县〔区〕)

(四)实施乡村治理人才培育行动

12.加强乡镇党政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乡镇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健全从乡镇事业人员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过的选调生、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机制。实行乡镇编制专编专用,落实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5年的要求。统筹优化乡镇综治服务中心、派出所、司法所、民生服务中心等资源力量,合力打造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乡村治理中心。实施乡村治理中心人才培养计划,将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培养成乡村治理的行家里手,推动乡村治理人才培养延伸到村,将治理中心专业岗位负责人培养成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乡村治理人才,每年对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村党组织书记培训1次,每3年对乡镇干部轮训1遍。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业务部门派驻乡镇站所的干部工资待遇参照执行落实艰苦边远地区乡镇公务员考录政策,适当降低进入门槛。允许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两级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面向退役军人、具有本地户籍或生源的人员招考。(责任单位:市委农办、组织部、编办,市财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各县〔区〕)

13.加强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按照有政治素质和领导能力、能带好班子,有理想信念和奉献精神、能带对路子,有经济头脑和致富本领、能带动发展,有良好品行和公道之心、能带正风气的“四有四带”标准选配村党组织书记。注重从本村产业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等群体的党员中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并从中培养储备不少于335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作为村级后备力量。对本村暂时没有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从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党员干部中选派,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探索跨村任职、公开遴选。全面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县级联审等制度,实行村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净化、优化村干部队伍。根据自治区统一安排,按照区市切块专项指标,适当放宽年龄、学历条件,通过业绩考核、组织考察、定向招录考试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力度。实施村干部学历提升计划,组织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学历提升班,到2027年底全市村党组织书记大专及以上学历比例达到50%以上。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干部报酬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与村干部奖励挂钩制度,做好定期体检、关怀帮扶、办理保险等保障措施,激发村党组织带头人干事创业热情。坚持和完善向重点乡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制度。(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教体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区〕)

14.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进一步加强选调生到村任职工作,参照大学生村官政策管理。鼓励各县(区)多渠道招录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确保每村至少有1名以上大学生村干部。按照自治区扩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招募规模落实分配任务。鼓励支持固原职业技术学校,按照有关规定,根据乡村振兴需求开设涉农专业,支持村干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通过在校学习、弹性学制、农学交替、送教下乡等方式,就地就近接受职业高等教育,培养一批在乡大学生、乡村治理人才。(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体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固原职业技术学校,各县〔区〕)

15.加强农村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县(区)党委领导、政府主管部门主抓的领导体制机制。依法依规划分农村经营管理的行政职责和事业职责,明确相关机构承担农村经营管理职责任务,建立健全职责目录清单。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优秀人才优先充实到农村经营管理工作乡镇一线,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采取招录、调剂、聘用等方式,通过安排专兼职人员等途径,充实农村经营管理队伍,加强农村经营管理干部人才培育。深化农村经营管理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将农村合作组织管理人才纳入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范围,完善评价标准,推进职称评审、人才培养和使用有机结合,用活农村经营管理人才。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人才队伍建设,鼓励各地探索建立仲裁员等级评价制度。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和村级财务财会人员培养,优先从高中以上青年农民返乡人员中进行选拔,经培训合格后上岗并保持相对稳定,完善激励机制,对业绩突出、考核优秀的给予表彰奖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社局,各县〔区〕)

16.加强农村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动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大力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吸引社会工作人才面向基层提供专业服务。加大本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乡(镇)从事社会建设领域工作人员、村干部、年轻党员等参加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评价和各类教育培训,对取得高、中级社会工作师证书的人员一次性给予6000元、3000元奖补的基础上,鼓励县(区)对取得初级证书人员给予2000奖补。落实革命老区、民族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加强老年人、留守儿童、妇女专业领域社会工作者培养,加强农村养老服务、儿童福利人员队伍建设。通过项目奖补、税收减免等方式引导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返乡入乡人员参与社区服务。建立以村两委成员为主体的网格员队伍,实行网格员职责任务清单制管理。鼓励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兴办劳务合作社或劳务中介中心,增设人民调解员、幼儿教师、养老服务人员、网格员等社会工作岗位,优先聘用、培训当地农民,增加就业机会。(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农业农村局、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教体局、财政局、乡村振兴局、团委、妇联,各县〔区〕)

17.加强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完善工资待遇和职业保障政策,每年通过执法比武专项培训等,对农业综合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培养通专结合、一专多能执法人才。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力量下沉,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展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充实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人才队伍,加强乡村法律服务人才培训。以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为重点,加快培育法律明白人。落实公安派出所所长和村民警(辅警)兼任乡镇党委成员和村两委班子成员机制。推动落实一村一辅警一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的密切联结机制。加强乡村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从农村五老人员中选聘人民调解员。(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公安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区〕)

(五)实施乡村科技人才培育行动

18.培养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将人才队伍建设经费向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倾斜,赋予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在基础研究类项目中推行经费包干制。健全多元化科技成果评价体系,落实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股权奖励政策。开展涉农科研项目揭榜挂帅赛马制组织管理改革,开展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试点。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按规定离岗创业或在职创办企业。支持科技型龙头企业牵头组建农业科技创新联合体。推动育种人才、技术、资源依法向种子企业流动,促进产学研结合,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宁夏农科院固原分院、固原职业技术学校,各县〔区〕)

19.培养农业特色产业紧缺人才。围绕五特产业,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头雁项目,培养引进一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以人才优先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肉牛产业瞄准肉牛繁育、养殖、防疫、加工、绿色循环等全产业链基础研究与应用开发,大力培养创新骨干人才;马铃薯产业针对种、加、销全产业链关键环节,引进和培育高层次人才和团队;冷凉蔬菜产业围绕全产业链构建,培育蔬菜育种、设施建造、装备研发、贮藏保鲜、精深加工、市场营销、智慧农业、生产管理等方面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团队。五年后,每个产业至少要有1—2个适度规模水平专业团队。(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各县

20.培养农业农村科技推广人才。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完善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推广人员为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咨询、培训指导等成果转化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引导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开展专家服务基层活动,推广科技小院等培养模式,派驻科研人员与研究生深入农村开展实用技术研究和推广服务工作。鼓励农技推广人员领办农业重大实用技术推广项目,享受相应成果收益。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深化农技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建立农技人员优胜劣汰考核评价机制,实行能上能下动态管理机制,职称聘期考核与单位年度考核相结合进行综合评价,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根据综合评价情况,适时开展竞聘调岗。实施基层农技人员素质提升工程,重点培训年轻骨干农技人员。力争1/3在编基层农技人员每年接受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业务培训,3年完成一次轮训;1/6的基层农技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连续5天的异地培训。开展寻找最美农技员选树活动,让广大农技推广人员在基层一线建功立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人社局、科协,各县

21.优化科技特派员队伍结构。坚持政府选派、市场选择、志愿参加原则,完善科技特派员工作机制,拓宽科技特派员来源渠道,优化科技特派员队伍,吸纳一批高科技人才、专业技术人员加入科技特派员,提升科技特派员服务能力,逐步实现各级科技特派员科技服务和创业带动全覆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以及农技推广等涉农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规定到涉农企业、社会组织兼职,或者离岗开展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服务,以及利用与本人从事专业相关的创业项目在岗创办企业。鼓励各类农业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研发机构以及科技成果转化中介服务机构等,作为法人科技特派员带动农民创新创业。加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科技特派团协调服务,推动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县

突出三个主体完善培育机制

1.优化乡村干部队伍培育体系。发挥好固原市及各县(区)党校(行政学院)主渠道、主阵地作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对各县(区)乡镇领导班子、村两委委员和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员等乡村干部队伍,分层次、分领域开展精准培训。将党校(行政学院)的教育资源延伸覆盖至村和社区,不断提升基层干部政治素养。(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党校(行政学院),各县

2.统筹公益培训机构发挥作用。加强农民培训管理体系建设,推进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衔接贯通,完善政府主导,县(区)职业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等公益性农民教育培训机构为主体,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服务机构为补充,农业园区、农业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等多种资源有序参与的一主多元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调动发挥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体系办学、农技推广机构技术服务、涉农职业院校育人、科研院所成果转化优势,提升高素质农民培训质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农科院固原分院,各县

3.支持企业参与乡村人才培养。支持农业企业依托现代农业产业园等平台,联合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实训基地,培育科技创新和乡村振兴实用高技能人才。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依托信息、科技、品牌、资金等优势,带动农民创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打造乡村人才孵化基地。支持帮扶车间采用以工代训、岗前培训、订单定向式培训等模式,培育乡村技能型人才。对作用发挥好的企业给予科技项目、人才计划、表彰奖励等方面的倾斜,激发农业企业创新创造活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供销社,各县

、落实三项措施拓宽引才渠道

1.加大乡村人才引进力度。推进乡镇编制资源统筹使用,探索赋予乡镇更加灵活的用人自主权,鼓励从上往下跨层级调剂行政事业编制,推动资源服务管理向基层倾斜。实施乡村振兴人才特招计划,允许县(区)自主招聘乡村规划、农业、林业、水产、文化旅游等急需紧缺人才。深化与区内外高校在乡村振兴上的战略合作,聚焦农村特色产业发展需求,选聘现代农业农村发展顾问或乡村振兴专家等通过兼职挂职、入股合作等形式提供智力服务。加强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创业创新园区等平台建设,支持入园企业等建设科研创新平台,引导优秀乡村人才向产业集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各县

2.加大年轻干部下派力度。严格落实县级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在农村基层培养锻炼制度,提高干部选派针对性,有计划地选派县级以上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挂职,并把基层经历作为干部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落实自治区青年人才援助服务基层计划,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部署,选派一定数量的涉农科技人员到县(区)部门或乡(镇)挂职锻炼。完善下派锻炼干部考核机制,建立跟踪考核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抽查,及时全面掌握思想动态、工作情况和地方评价,加强考核结果运用,进一步激发年轻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各县〔区〕)

3.引导人才定期下乡服务。在教育、农业、卫生、科技、文化、法律、规划建设等领域,探索推行市帮带县”“县帮带乡”“乡帮带村的三级联动帮扶机制,组织实施专业领域团队下乡活动。建立教师、医生、农业科研人员、文艺工作者、乡村规划设计建设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推动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一线。落实凡晋必下制度,支持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通过项目合作、驻点工作、专家服务等多种形式到基层开展服务活动。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县乡服务经历和工作业绩可作为优先晋职、晋级、评聘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市人社局、教体局、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团委、妇联,各县

着眼三个加强,提高用才实效

1.加强平台建设。加强农业科技园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村创业创新园区等平台建设,集聚人才优势,助推产业发展。加强人才驿站、人才服务站、专家服务基地、青年驿站、妇女之家等人才平台建设,为乡村人才提供政策咨询、职称申报、项目申报、融资对接等服务。积极配合自治区做好互联网医疗健康”“物联网教育实训基地和远程培训基地建设工作,加快宁夏教育云系统升级建设,组织优秀技能人才录制网络课程,为乡村人才提供优质网络教育资源。(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社局、教体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总工会、团委、妇联、科协,各县

2.加强分类评价。完善涉农领域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侧重考察实际工作业绩,探索推行专利成果、技术标准、专题报告、发展规划、技术方案等成果视同发表论文的评审方式。落实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双定向评价机制,县乡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评定向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可不受申报职称系列对所学专业的限制医疗卫生专业除外,重点考察工作业绩。县级及以上事业单位已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乡镇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后在乡镇继续工作的,可参评定向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定期组织农民参加高素质农民职称评审、职业技能鉴定、技能等级认定等,给予符合条件人员相应职称、技能等级。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各县

3.加强激励保障提高乡镇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比例到 20%,工作成绩突出的可提高到25%落实乡镇工作补贴和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政策,确保乡镇机关工作人员收入高于县直机关同职级人员20%以上。按照党组织星级评定标准,足额兑现农村两委班子成员报酬完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机制,为返乡入乡人员及其家属按规定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提供便捷服务,允许返乡入乡人员子女在就业创业地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解决其居住和子女入学问题。在各级各类评优评先和两代表一委员推荐中,对政治素质较高、业绩能力突出,在推动乡村振兴方面具有突出贡献和较大示范带动作用的人才予以优先推荐、优先表彰。定期选树一批乡村振兴人才先进典型,树立鼓励支持人才到基层建功立业的鲜明导向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心、爱护乡村人才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各县区)

、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乡村人才振兴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建立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指导、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分工负责的乡村人才振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把乡村人才振兴纳入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和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加强农村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涉农部门领导班子和县(区)分管乡村振兴的领导干部,注重提拔使用政治过硬、实绩突出的农村工作干部。(责任单位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

2.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各类媒体和宣传平台的作用,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宣传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政策,宣传乡村人才振兴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各类人才参与乡村振兴的创业创新事迹,营造尊重人才、鼓励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动员群团组织、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等积极参与乡村人才振兴,凝聚全社会各界强大合力,共同推动人才更好地服务乡村全面振兴。(责任单位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

3.强化政策支撑将乡村振兴人才建设所需资金纳入本级人才专项资金统筹。完善地方和行业部门乡村振兴人才支持联动机制,推动人才、项目、资金科学配置。鼓励依法使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和复垦腾退建设用地指标发展新产业新业态,统筹安排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用于乡村人才创业生产经营。鼓励在外优秀人才以智力回归、资金回流、项目回家乡等方式,支持家乡经济社会建设发展,从科研、用地、资金、服务和平台建设等方面,予以全方位支持。(责任单位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金融局、各县区)

4.强化督查考核。各级党委、政府要将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纳入人才战略总体规划,将乡村人才振兴年度工作成效作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和乡村振兴战略重点考核内容,强化督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市直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责,细化目标任务,建立督导机制,传导工作压力,确保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区)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打印:

网站地图

主办:固原市人民政府    承办: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固原市电子政务中心

电话:(0954)2088900 电子信箱:gysdzzw@126.com

宁ICP备19000827号-3    网站标识码:6404000021    宁公网安备64040202000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