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40400017/2025-00070 | 发文时间 | 2025-05-07 |
发布机构 | 固原市农业农村局 | 文 号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有效性 | 有效 |
标 题: | 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产业化融合发展 有关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政策的意见》(宁政办规发〔2022〕5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23〕5号)固原市《农产品加工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精神,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大农产品加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科技攻关,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引进国内外先进设备和技术,降低农产品加工物耗能耗,全面提升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装备水平,推动我市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内容
(一)农产品加工(含预制菜)装备改造升级项目
1.扶持对象
在固原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主导产业、加工技术符合国家和自治区产业政策导向,节能环保和安全生产等符合国家、自治区和固原市相关规定,财务信用、纳税信用和社会信用良好,依法规范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在2023-2025年开展加工技术装备改造升级内容的企业中,选择扶持具有成长性较好、科技含量较高、加工规模较大、市场竞争力较强、利益联结机制较好的优质农产品加工企业,2022-2024年已享受同类项目补助的企业不在扶持范围内。
2.支持内容
项目申报企业需至少满足以下1条装备改造升级内容。
(1)引进加工技术装备。新投资引进国内外成套先进技术装备,设备总投资达到400万元以上,以市场为导向扩大生产规模、新建智能装备、智能生产、智能管理、智能应用等项目,整体技术装备水平和生产效率全面提升,建成投产的企业。
(2)技术装备改造升级。围绕产业关键加工技术环节,改造技术装备总投资达到300万元以上,开展加工结构改造、技术改造、智能改造、绿色改造,提升企业技术装备、技术创新、现代化水平的企业。
(3)加工装备研发创制。加工装备研发创制总投资达到200万元以上,新(扩)建技术研发中心及质检中心,开展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取得自有知识产权,组装创制科技含量高、应用范围广、节粮节水节能加工工艺及装备,实现生产应用的企业。
3.补助标准
安排资金250万元,支持5个符合扶持条件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开展装备改造升级,每个企业给予以奖代补资金50万元。
4.实施程序
(1)企业申报(2025年5月)
企业对照项目申报具体条件,认真填写《2025年全区农产品加工(含预制菜)技术装备改造升级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3),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2)审核推荐(2025年5月-6月)。县、市农业农村部门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逐级审核,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按照《2025年农产品加工项目任务及资金分配表》(附件1.1)分配数量,严格按照1:2的比例择优推荐报送至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3)项目评审(2025年6月-8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成立全区农产品加工装备改造升级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现场复审,根据综合排名确定项目拟补助农产品加工企业名单。
根据综合评定排名先后,提出项目拟补助名单。推荐企业达不到项目评审要求及推荐比例的,经项目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核减本年度项目指标。
(4)资金拨付。(2025年8-10月)。项目拟补助企业名单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且公示无异议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发文公布,由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财务程序将奖补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企业。
二、保障措施
固原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发展规划与乡村产业科、市场信息与对外合作交流科主要负责人副组长,相关人员成员的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开展项目实施。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按照项目实施内容、资金使用环节及标准、项目考核验收等工作,确保各环节工作依法有效开展。认真总结提炼项目实施的具体做法、典型经验和取得的成效,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切实营造出农产品加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5年全区农产品加工(含预制菜)项目资金分配表
2.2025年全区农产品加工(含预制菜)装备改造升级项目申报材料
3.2025年全区农产品加工(含预制菜)装备改造升级项目申报表
4.2025年全区农产品加工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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