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640400003/2022-00061 发文时间 2022-01-22
发布机构 固原市乡村振兴局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有效性 有效
标 题: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宁夏回族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组织实施。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宁夏回族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宁夏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的关键性五年。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宁政发〔2021〕1号)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21〕15号),编制《宁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回顾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脱贫攻坚取得的主要成就与经验,分析研判面临的形势与机遇,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总体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工作安排,明确了未来五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

规划期限为2021年—2025年,规划基准期为2020年。

第一章  脱贫攻坚回顾

第一节  脱贫成效

宁夏是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西海固地区曾有“苦瘠甲天下”之称,被联合国专家认为是“最不适宜人类居住的地方”。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下,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举全区之力圆满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成功翻越脱贫路上的“六盘山”,书写了中国减贫奇迹的宁夏篇章。

脱贫攻坚的艰巨任务赢得了历史性胜利。坚持精准方略、尽锐出战,聚焦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持续发力防松劲、严把标准防闯关、巩固成果防返贫,全面开展“四查四补”,精准攻克堡垒县、精准督战薄弱村、精准帮扶重点户,彻底解决了贫困群众基本生产生活问题,现行标准下80.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1100个贫困村全部出列,9个贫困县(区)全部摘帽,区域性整体贫困全面解决,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

脱贫人口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历史性改善。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打赢脱贫攻坚战始终,紧盯“两不愁三保障”,集中力量解决贫困群众最直接、最需要、最迫切的基本民生问题,实现了从温饱有虞到吃穿不愁、从极度贫困到逐步富裕、从家徒四壁到安居乐业,贫困群众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2年的4856元增加到2020年的11624元,增长2.4倍。100多万群众从“穷山沟”搬到了“米粮川”,数万贫困家庭的孩子享受到更公平的教育,村村建成了标准化卫生室,健康扶贫政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实现了全覆盖,170多万贫困群众搬出危窑危房、住进安全房。

脱贫地区的经济发展实现了历史性跨越。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贫困问题的根本途径,抓产业、强基础、优生态,脱贫地区经济发展实力不断增强、基础设施建设突飞猛进、生产生活条件大幅改善。2020年西海固地区经济增长7.2%,高于全区3.3个百分点,实现了县有主导产业、乡有特色产业、村有致富产业、户有增收项目。贫困地区行路难、吃水难、用电难、通信难等问题得到了根本性解决,实现了县县通高速路、乡乡通柏油路、村村通硬化路。中南部城乡安全饮水工程让110多万贫困群众告别了苦咸水,喝上了安全水,宁夏大地“旧貌”换“新颜”。

脱贫群众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坚持智志双扶,贫困群众的主体意识明显增强,脱贫攻坚的内生动力充分激发。“幸福是奋斗出来的”“好日子是干出来的”成为贫困群众的价值理念,艰苦奋斗、自立自强成为贫困群众的自觉行动,用勤劳双手创造美好生活蔚然成风。经过脱贫攻坚的淬炼,广大脱贫群众从物质贫困中“走了出来”,在精神贫困中“站了起来”,由里到外发生了凤凰涅槃般的蝶变。

我区脱贫攻坚的全面胜利,最根本的在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的科学指引,最重要的在于党中央的坚强领导,最可靠的在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最关键的在于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磅礴伟力,更是得益于东西扶贫协作的对口支援,得益于各中央单位的大力支持,也是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团结一心、众志成城、顽强拼搏干出来的。

第二节  发展形势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虽然脱贫攻坚战取得全面胜利,脱贫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了很大改善,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但必须清醒认识到,脱贫地区发展基础总体仍然比较薄弱,部分乡村水电路房、通讯物流等公共基础设施和农村厕所、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还不够完善,教育、卫生、文化等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还有待提升,精神文明建设相对滞后,乡村治理能力同建设现代乡村治理体系还不相适应,乡村建设任务还比较繁重;脱贫地区产业层次不高、规模不大,技术、资金、人才、市场等支撑还不强,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还不紧密,联农带农富农的作用还不明显;全区有近5万脱贫不稳定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这部分群众脱贫基础比较脆弱,收入水平仍然不高,边缘人口稍遇到风险变故就可能马上致贫,防止返贫致贫压力不小。总体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共同富裕任务依然艰巨。

“十四五”时期,“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我区农业农村发展进入了全面推进农业现代化、开启农村现代化的新阶段,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机遇与挑战并存,但机遇大于挑战。要充分认识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帮扶机制,健全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举全区之力,统筹安排,强力推进,实现脱贫地区乡村全面振兴,让包括脱贫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过上更加美好的生活,朝着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目标继续前进。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全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统领,工作重心从消除绝对贫困为重点转向实现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从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转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实施“四大提升行动”,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夯实发展基础。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中央统筹、自治区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书记抓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总结推广脱贫攻坚经验,发挥脱贫攻坚体制机制作用。

坚持有序调整、平稳过渡。“十四五”期间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下更大功夫、想更多办法、给予更多后续帮扶支持,对脱贫县、脱贫村、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确保脱贫群众不返贫。

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

坚持政府推动引导、社会市场协同发力。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第三节  发展目标

2025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乡村振兴全面推进,脱贫地区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

            专栏1 “十四五主要发展指标

类别

          指     标

2020

2025

属性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

脱贫地区农民收入增速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

约束性

2

搬迁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达到全区农村居民平均水平

预期性

3

农村低收入人口医保参保率(

100

100

约束性

4

大病专项救治病种(

34

37

预期性

5

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

0

约束性

6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5

97

预期性

7

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

93

95

预期性

8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比例(

50

预期性

9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91

98

预期性

10

农村危窑危房动态清零

0

0

约束性

乡村宜居宜业

11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

20.5

稳步

提高

预期性

12

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

90

>95

预期性

13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20.5

40

预期性

第三章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第一节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机制

实行动态监测。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以家庭为单位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实行动态监测,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实时监测水旱、气象、地震、地质、生物、火灾、疫情等,以及宏观政策调整、产业结构转型、市场价格波动、企业严重亏损等引起大宗农副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发展失败、大中型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风险隐患。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家庭。

常态化开展“四查四补”建立“查损补失、查漏补缺、查短补齐、查弱补强”常态化机制,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细化完善农户自主申报、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选预警等监测方式。完善监测对象识别程序,加强行业部门数据共享和预警信息联动,及时将预警信息分类分级反馈基层核实。落实帮扶措施,及时精准消除化解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

健全评估验收机制。自治区每年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市、区)开展后评估,评估内容严格对标“四个不摘”要求,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和成效巩固等情况,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巩固、脱贫人口收入支出变化和防止返贫监测落实帮扶情况等评估结果作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和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评依据

第二节 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

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测。建立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推动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应急、医疗保障、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数据共建共享,通过大数据比对等手段对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等易返贫致贫人口、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以及其他低收入人口开展常态化监测,及时预警、研判和处置,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

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科学认定农村低保对象,确保应保尽保。做好分类资助参保,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参保台账,确保特困人员(含孤儿)、低保对象(含高龄低收入老年人)和相关部门监测的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突发严重困难人口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对已实现稳定就业的脱贫人口,引导其依法依规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做好农村低收入人口跨区域参保关系转移接续。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人口,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口救助供养范围。统筹社会救助资源,困难群众给予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做到精准识别、应救尽救。对基本生活陷入暂时困难的群众加强临时救助,做到凡困必帮、有难必救。

完善养老保障和儿童关爱服务。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代缴政策,按照最低缴费档次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等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部分或全部保费。完善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合理提高救助供养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心关爱,加大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保障力度。加强残疾人托养照护、康复服务。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服务质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等提供必要的访视、照料服务。

第三节  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成

健全巩固教育脱贫成果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成果,健全工作机制,严防辍学新增反弹。巩固拓展教育信息化成果,加快农村学校网络提速扩容,深化“互联网+教育”融合应用,助力脱贫地区共享优质教育资源。继续实施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

健全脱贫地区教育帮扶机制。精准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各学段学生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强化教育资助、送教上门等措施,对有特殊困难儿童优先安排在校住宿。加大脱贫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让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能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支持脱贫地区持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能力,优先保障脱贫家庭适龄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推进脱贫地区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改善基本办学条件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

第四节 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成果

完善脱贫人口医疗待遇保障。优化调整脱贫人口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夯实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合理控制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统筹加大门诊慢特病救助保障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倾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优化疾病分类救治。按照“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原则推广大病专项救治已纳入救治范围37个病种定点医院原则上保持不变。做好脱贫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公共卫生、慢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做好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严重精神障碍等主要慢病患者规范管理和健康服务。

提升农村医疗保障服务水平。有效防范制度风险,将农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和易返贫致贫人口调整为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对象。构建全区统一医疗保障经办管理体系,加强农村地区医保经办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一站式”服务,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结算。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引导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提升农村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城乡资源均衡配置。

第五节 建立农村安全住房保障长效机制

按照“安全为本、因地制宜、农户主体、提升质量”原则,延续农村危窑危房改造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等农村住房救助帮扶政策,逐步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现农村危窑危房动态清零。因户施策,指导农户采取原址翻建、加固改造、移民搬迁、公租扩面、周转安置、补偿退出等方式保障住房安全。鼓励各地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提供周转使用住房。村集体可协助盘活农村闲置安全房屋,向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租赁或置换,各地给予租赁或置换补贴,避免农户因建房而返贫致贫。7度及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户唯一住房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且农户有改造意愿的,支持实施抗震宜居农房改造。

第六节 巩固拓展农村安全饮水

着力推进“大水源、大水厂、大水网、大联通”建设,以城乡打通、县县连通、区域互通输配水管网为“脉络”,构建“北部双源互备、中部多线互济、南部双水互通”的水源保障体系,完善水量稳定、水质可靠、互联互通、户备互用城乡供水现代水网体系,全面提升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深入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区建设,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积极构建城乡一体、融合发展、均等服务的城乡供水工程网、信息网、服务网。到2025年,全区城乡供水保证率达到95%,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8%,水质达标率达到90%,城乡供水一体化率达到100%

        专栏2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四个不摘。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

2.四查四补查损补失,查找弥补因灾、因疫、因突发公共事件、因市场波动等引起的损失;查漏补缺,排查解决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漏统、漏项、漏扶、漏管问题;查短补齐,排查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问题;查弱补强,查找解决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弱项问题。

3.安全用水。实现农村安全饮水动态清零,实施城乡一体化供水工程,新建改扩建农村水源工程147处,饮水安全工程227处,水厂147座,村级配水管网10.8万公里

4.安全住房。实现农村安全住房动态清零,改造农村抗震宜居房4万户。

               第四章  实施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

  聚焦政策性移民和自主迁徙居民,紧盯规模大、困难多、基础弱的261个重点村(社区),实施“9+1”专项提升,到2025年,安置区产业发展、基础配套、公共服务、人居环境、文明建设、基层治理水平得到显著提升,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整体提升,全面融入、深度融合、共同发展,成功创建红寺堡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搬迁群众人均可支配收入基本达到全区农村居民平均水平。

第一节  分类推进移民村(社区)建设

实行“领导干部+责任单位”包抓百万移民致富提升行动工作机制,自治区市县乡四级领导干部一对一包抓261个重点移民村(社区),对其中20个规模大、困难多、基础弱的移民村(社区)实行省级领导包抓。坚持科学规划、因村施策、示范引领、整体提升,打造一批成效明显的移民致富提升示范村(社区)。加强农村自主迁徙居民管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开展全面排查,建立专项台账,精准实施产业就业帮扶和综合保障,做到不漏一户、不错一人。

第二节  加快提升移民生产生活条件

实施基础设施年攻坚计划,集中实施一批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较大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改造提升老旧设施,加快补齐移民村(社区)水电、管网、道路等短板。实施公共服务设施提升工程,配套完善学校、幼儿园、公共文化室、卫生室、城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综合超市、便利菜店、社区药店、公交站点等,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服务圈。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实现路灯亮化、垃圾净化、庭院美化、植被绿化、管理优化。

第三节  解决好产业就业社会融入三件事

壮大特色产业。按照“一区一策、一区一业、一区一特”,制定移民安置区产业发展实施方案。优化整合现有产业园、帮扶车间,支持新建产业基地园区。改造提升或新建农贸市场,支持电子商务、文化旅游、休闲农业、健康养老等产业。推行土地流转、务工就业、入股分红、托管代养、订单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式,让搬迁群众共享产业发展红利。2025年,实现村村有主导产业、有合作组织、有联结机制,确保有劳动能力家庭至少1个增收项目。

促进稳定就业。建立县乡村就业信息台账,各乡镇组建就业服务专班,全程跟踪对接点对点服务。通过企业订单、移民选单、政府买单等方式,分类开展技能培训,不断提高移民就业创业技能和素质。实施务工就业推进计划,通过发展产业扩大就业、加大劳务输出转移就业培育市场经营主体吸纳就业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公益岗位兜底就业2025,有条件的村实现有帮扶车间、有技能培训、有就业服务、有公益岗位“四有”目标,确保有劳动能力家庭至少1人稳定就业。

促进社会融入。深入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家庭、和谐社区创建,讲好移民群众“黄河水甜,共产党亲”的真情实感。常态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大力开展“结对子”“手拉手”“心连心”“一家亲”活动,促进移民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共建美好家园实现“我是移民”到“我是居民”的根本转变。

第四节  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

支持红寺堡区创建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着力实施特色农业提质增效、就业创业增收、基础设施提升和环境整治、水资源优化高效、生态保护修复治理、移民社会融入等示范工程,确保一年大变样、三年见成效、五年上台阶。到2021年底,城乡面貌明显改善,生态建设得到提升,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加快补齐;到2023年,特色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幅增加,自主致富能力稳步增强,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和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整体提升。到2025年,基本建成全国易地搬迁移民致富提升示范区。

五章  实施城乡居民收入提升行动

围绕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农村居民平均水平、农村居民收入增速高于城镇居民平均水平“两个高于”的目标要求,千方百计拓宽增收渠道,多措并举促进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

第一节  扎实推进产业帮扶

壮大发展特色产业。支持发展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绿色食品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枸杞良种繁育、精深加工、仓储物流,建设现代枸杞集散区、加工区和优势区。引导奶牛养殖向饲料丰富、生态容量大的优势区域聚集发展。中南部地区优质肉牛产区重点推行“家家种草、户户养牛、自繁自育、适度规模”生产经营方式,稳步推进“出户入园”。引黄灌区优质肉牛产区重点发展肉牛高效育肥和优质肉牛生产,新建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滩羊产业以盐池县为核心区,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和高端羊肉生产基地。葡萄酒产业以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区范围为核心,建设优质高端干白和高端干红基地。发展田园观光、农耕体验、文化休闲、科普教育、健康养生等业态。

提升农产品加工业。积极发展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加工,提升脱贫地区农产品附加值。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建设保鲜、贮藏、分级、包装等产地初加工设施设备,减少产后损失,延长供应时间。引导农业企业到脱贫地区建设农产品加工基地和标准化、清洁化、智能化加工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等乡土产业,延续支持扶贫车间,建设一批规范化乡村工厂、生产车间。

加快流通设施建设。加快完善脱贫地区县乡村三级农村物流体系,推进农产品流通骨干网络建设,优化县域批发市场、商品集散地、物流基地布局,引导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服务网点延伸到脱贫村。支持脱贫地区建设冷链物流设施,推进农村电商提档升级,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培养电商人才,统筹市场力量参与农村电商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脱贫地区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带动脱贫户增收。

推动产业园区发展。按照“政策集成、要素积聚、企业集中”要求,支持脱贫地区依托现有工业园区、产业园区、闽宁产业园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引进一批科技研发、加工物流、营销服务等企业。建设综合性休闲农业园区观光采摘园、乡村民宿和休闲农庄,促进特色产业全产业链发展。加快推进脱贫县农业产业强镇、“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建设,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强化联农带农机制。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挖掘集体土地、房屋、设施等资源和资产潜力,依法通过股份制、合作制、租赁、托管等形式,强化“订单收购+收益分配”“土地流转+务工就业”“农民入股+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支持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严重困难户在设施农业、特色种养业、光伏、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宿等产业发展中获得收益。

第二节  促进就业创业帮扶

稳定外出务工规模。健全劳务输出工作机制,将脱贫人口作为优先保障对象,提供便利出行服务。推动更多农村劳动力到福建等协作地区转移就业。积极培育劳务中介组织、劳务经纪人,优先支持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易地搬迁群众及农村低收入人口等劳动力稳岗就业。到2025年,组织5万人次农村劳动力、约1.5万人次脱贫人口实现转移就业。

支持就地就近就业。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加就业岗位。实施以工代赈、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带动脱贫人口就业。开发保洁保绿、治安协管、乡村道路清洁、山林防护、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看护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符合条件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弱劳力、半劳力就业。

鼓励返乡入乡创业。引导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乡村能人就地创业,帮助有条件的脱贫人口自主创业,支持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军人等返乡入乡创业。加强返乡创业载体建设,充分利用现有园区等资源在脱贫地区建设一批返乡入乡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有条件的地方可根据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给予创业孵化基地奖补。支持各地设立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就业作用明显的非遗帮扶就业工坊。

第三节  切实提升农民素质

职业教育培优一批。实施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建好办好县域职教(职业学校)中心。建设一批涉农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将符合招生条件技能型、专业型、生产经营型等农村低收入人口纳入高职扩招对象。通过“半农半读”弹性学制等方式,组织农村低收入人口就地就近参加中等职业教育,提升学历层次和技能水平。

技能培训提质一批。坚持就业导向,加大有培训需求的农村低收入人口职业技能培训,采取集中培训、弹性培训、上门培训等方式,开展进乡镇、进社区、进家庭等“点对点”“一对一”精准培训。鼓励各地企业特别是脱贫地区企业招用农村低收入人口并开展培训,鼓励建设劳动力培训基地,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职业农民提升一批。全面培养农村生产型人才,围绕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绿色食品、文化旅游等重点产业,培养当地产业发展急需的种养殖、加工能手。积极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岗位培训和技术指导,引导农民学习运用先进实用技术。组织专家、农技人员通过田间示范、巡回指导、联户结对等方式,帮助农民提高生产能力。

第六章  实施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聚焦乡村基础教育发展短板弱项,突出优质均衡、强化规范管理、深化改革创新,全力推动乡村基础教育提标升级。

第一节  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

提高普惠性学前教育质量,启动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积极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创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办好农村幼儿园,完善以普惠性幼儿园为主体、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学前教育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举办高品质非普惠性民办园。强化科学保教,积极推广优秀案例和优质资源,坚决纠正幼儿园小学化倾向。

第二节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推进城乡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与能力提升计划,持续改善乡村寄宿制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推进乡村相对集中办学,实现乡村办学效益和质量双提升。强化城乡教育协同发展,完善强校带弱校新校,城乡学校对口支援等办学机制,采取托管、线上结对、联动教研等方式,推动城乡集团化办学全覆盖,着力提升城镇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教育质量,促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第三节  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突出德育时代性,强化综合素质培养,拓宽综合实践渠道,提升脱贫地区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鼓励各市、县(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学校提供后勤、宿管、安保、医护等服务。建立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中举办综合高中,鼓励资源丰富的普通高中附设中职班,深化职普融通。力争到2025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5%

第四节  推动特殊教育延伸融合

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基础能力,加强资源教室建设,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鼓励职业学校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满足初中毕业残疾学生就业技能和创业实践培训需要。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保障,健全校长、教师联系帮扶留守儿童机制。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精准资助体系。

         专栏3  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

1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县创建。力争到2025年,全区县域内85%以上的班额达到国家认定标准,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5%,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市、区)评估认定比例达到50%

2城乡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逐步实现小学45人、初中50人标准班额办学,化解2000人以上大校额。

3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力争到2025年,全区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市、区)评估认定比例达到50%

第七章  实施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

深入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完善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升乡村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和群众健康水平,为脱贫地区接续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健康保障。

第一节  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

入推进县域综合医改。指导脱贫县)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支持县域远程影像、心电、超声诊断中心及医学检验中心建设,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和区域内互认。推进卫生专业人员“县聘乡用、乡聘村用”、乡村一体化管理。落实签约居民在就医、转诊、用药等方面差异化政策,逐步形成家庭医生首诊、转诊和下转接诊模式,县域就诊率达到90%以上。

加快医疗卫生机构升级提质。支持脱贫地区县级医院提标扩能,每年建设临床需求大、外转率高的1个—2个重点专科。推动县级中医医院建设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新建红寺堡区、同心县中医医院。支持县(区)妇幼保健机构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提升县级危重孕产妇、新生儿救治中心能力。加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健康管理水平。

补齐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短板。支持脱贫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务用房和实验室建设,配齐实验仪器设备,提升重大突发疫情监测和处置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升监测预警能力、现场流行病学调查能力。改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急救治和应对条件,每个脱贫县(区)选择2个−3个中心卫生院设置发热门诊、隔离医学病区。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保健医师配备,强化儿童保健人员、新生产儿科医师培训。推进“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建设。继续实施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和助理全科医生培训。积极支持引导在岗执业(助理)医师参加转岗培训,注册从事全科医疗工作。选派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到县级医疗机构跟班培训,县级医疗机构选派人员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到2025年,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轮训实现全覆盖。

加快“互联网十医疗健康”发展。重点支持脱贫县(区)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推进“互联网+健康管理”“互联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互联网+健康教育”等,促进人工智能应用、可穿戴设备推广,构建“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新模式。自治区帮扶医院加大对脱贫县(区)远程医疗服务支持,将优质医疗资源向脱贫地区倾斜、向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延伸,提升农村卫生健康服务水平。

第二节   提升公共卫生健康水平

加强重大疾病综合防控。加强脱贫县(区)流感、出血热、布病、乙脑、炭疽等重点传染病监测防控,严防聚集性疫情。落实遏制艾滋病传播、结核病行动计划。持续实施农村改水、食盐加碘,推广低氟砖茶,开展包虫病普查普治、地方病防控监测、现症病人救治管理。实施心血管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癌等9种重大慢性病机会性筛查干预,开展上消化道肿瘤精准防治。加强老年人群重点慢性病早期筛查、干预及分类管理。

实施重点人群健康改善行动。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和产前筛查,开展新生儿免费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对脱贫户和监测户新生儿耳聋基因进行筛查。继续实施儿童营养改善项目,做好孕产妇健康管理和0—6岁儿童健康管理,强化出生缺陷防治加强农村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统筹考虑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设。加大对农村家庭科学育儿指导,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推进医养结合,完善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政策,维护老年人健康。

        专栏4  全民健康水平提升行动

1医疗卫生机构升级提质。力争到2023年,西吉县、原州区、同心县综合医院达到“三级乙等”标准,2025年,其他脱贫县(区)综合医院基本达到“三级乙等”标准。

2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到2025年,每个脱贫县(区)至少有1家-2家乡镇卫生院达到国家推荐标准。

第八章  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保护利用好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系统,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实现农业绿色发展、农村生态文明进步。

第一节  加快推进村庄规划建设

统筹农村产业发展、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服务功能布局、生态保护修复等要素,积极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建设“聚集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美丽村庄,培育发展“特色保护类”传统村落,实施“整治改善类”村庄改造。加强乡村风貌引导,突出乡土风情、地域特色,弘扬优秀农耕文化,塑造特色鲜明的乡村风貌。强化乡村规划管理,按照规划许可内容审批建设。到2025年,建设“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250个(次),培育发展“特色保护类”传统村落20个。

第二节   持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稳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慎重、稳妥、有序原则,接续做好厕所革命整村推进,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一二类县(川区)和三类县(山区)农村改厕。合理选择改厕模式,对城郊村、乡镇所在地及中心村,建设完整下水道式厕所,厕所粪污接入城镇污水管网;对居住集中的村庄,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主推室内水冲式厕所;对居住分散的村庄,建设节水防冻型地下储水高压冲水三格式化粪池厕所。加快乡村中小学校、幼儿园、广场集市和旅游景区等公共卫生厕所建设。推进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培育和引进社会化服务队伍,配备粪污清运设备,采用“无害化处理+定期清掏”方式,就地消纳、综合利用。建立健全自治区市县三级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体系,完善运行维护机制,强化农民群众主体责任。探索与化肥减量增效互补,实现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与绿色农业发展相统筹。到2025年,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稳步提高。

持续提升污水治理水平。以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为导向,整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升农村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推进城镇近郊农村生活污水全部接入城镇管网,强化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优先在人口密度较大的乡镇所在地建设一批污水处理厂并配套管网等设施,提升乡镇污水处理水平。建立健全促进水质改善长效运行维护机制,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水体净化等措施进行综合治理。实施河湖水系综合整治,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体系向村级延伸。到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城镇近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现全覆盖,农村黑臭水体基本消除。

持续提升垃圾治理水平按照农村生活垃圾“两次六分、四级联动”分类治理模式,完善清扫、保洁和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置与资源利用等工作流程,推进以源头分类减量和资源利用为导向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基本全覆盖,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和就地就近利用、消纳、处置,提升可回收垃圾资源利用效率,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示范乡村创建。

全面整治提升村容村貌。聚焦“五清一绿一改”,压茬推进村庄清洁行动,加大乡村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力度,对村内生活垃圾、沟渠路边、农业生产废弃物、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废弃房屋及残垣断壁等清理整治。结合爱国卫生运动、重要节日和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打扫卫生,及时清扫垃圾,实施垃圾分类,日产日清,保持村庄和庭院干净整洁。设立“村庄清洁日”,落实清洁指挥长制度,推动村庄清洁常态化长效化。

健全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完善农村厕所、污水、垃圾、保洁、绿化等农村人居环境运维管护制度,明确责任主体,编制责任清单,制定运维管护标准和考核评价办法,接受群众监督。探索农村人居环境社会化运维机制,鼓励将农村人居环境项目整体打包一体化建设、一体化运维、一体化管护。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鼓励志愿服务,开展积分兑换评比等活动,通过一村一年一事、以奖代补、以工代赈等方式,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第三节  健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促进“三治”有机结合。开展全省域乡村治理示范创建,用自治化解矛盾,用法治定纷止争,用德治春风化雨。做好积分制探索创新,统筹推进乡村治理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大力弘扬农村德治,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发挥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作用和新乡贤示范作用,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活动,持续推进农村不良风气专项治理,形成婚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理事的社会文明新风尚。

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完善县乡村三级综合治理中心建设。全区推广“一村一辅警”“一村一法律顾问”,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依法管理农村宗教事务,做好农村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预警、多元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推进乡村文明建设。树立现代乡村文明新风,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加快推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培育一批农村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引导群众爱党爱国、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

推进乡村文化建设。大力推动优秀农耕文化遗产活化利用和传承创新,加快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精准推进全区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举办“乡村文化体育节”“文化大篷车”活动,广泛开展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送戏下乡、送文化下乡活动,实现文化服务均等化常态化。加大乡村“文化大院”建设,办好“农民丰收节”,开展欢庆丰收、传承文化、振兴乡村等主题活动。

第四节  推进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实施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推进清水河、苦水河等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实施中小型病险水库、淤地坝和重要水闸除险加固工程。加快推进青铜峡、固海、沙坡头、盐环定、红寺堡等引(扬)黄灌区现代化升级改造,大力发展农业高效节水灌溉,扎实推进农田水利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南部山区库井灌区提升改造,高效节水灌溉面积达到总灌溉面积90%以上。完善水土流失综合防治体系,北部重点加大水土流失预防保护,加强农田防护林带建设;中部重点结合防风固沙工程措施,加大退化草地治理力度;南部重点推广彭阳小流域综合治理和隆德渝河水系治理经验,推进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整治,打造黄土高原水土保持示范区。统筹推进全区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实施河道清障与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系连通、人工湿地、水源涵养与水土保持、河湖管护等工程,推进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营造安全生态美丽农村水系。

第五节  加强农村交通道路建设

优化完善农村公路网布局,推动交通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不断提高农村公路通达深度、覆盖范围和服务水平。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有序推进常住人口20户以上具备建设条件的自然村(组)通硬化路,加强农村资源路、产业路、旅游路建设。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和美丽农村路示范创建活动,全面实行路长制。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示范创建工作,加强农村道路桥梁安全隐患排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加大对农村客运市场指导和管理。加强农村邮政、快递、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助力脱贫地区农特产品及其他物资快速流通。深化“美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洁化、绿化、美化,继续推进路宅分家、路田分家。

第六节  提升农村网络设施水平

深入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升级改造农村通信网络基础设施。逐步扩大千兆光纤网络覆盖范围,推进特色小镇、村委会、卫生所、学校等公益机构千兆光纤网络升级,逐步实现全区重点行政村全覆盖。深入实施新一轮电信普遍服务试点,适时启动农村人口聚集区、学校、医疗机构、现代农业生产基地、乡村旅游景点场景5G网络覆盖,推动5G网络向农村地区延伸。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创意农业、观光农业等农村应用、新业态蓬勃发展,探索乡村数字治理模式,推动“政务服务+互联网”向农村延伸,建立农业农村政务信息系统,完善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互联互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系统,构建便捷智能一体化在线政务平台。到2025年,建设数字乡村试点地区5个,建设村级益农信息社800个。

第七节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

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加强村庄和庭院绿化,实施环村林带林网建设,支持村集体和农民群众充分利用村道、巷道等空闲地绿化村庄,鼓励村民在自家庭院房前屋后空地栽植果树花木美化庭院,利用荒地、边角地开展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创建一批乡村绿化示范县、森林乡村和美丽庭院。围绕“扩规模、丰品种、调结构、降成本、提质量、拓市场”,充分挖掘绿色产品发展潜力,继续推动木本油料、经济林、林下经济、种苗、花卉、生态旅游和森林康养等生态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附加值高、竞争力强的现代生态产业体系,鼓励地方建设现代化特色生态产业示范园。

专栏5  乡村建设行动

1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施农村改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镇级生活垃圾处理转运设施、村内道路建设及干道亮化等,全区建设一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县、示范乡、示范村。

2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程。实施乡村治理积分制试点、农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法治乡村建设、平安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县乡村示范试点建设。

3现代农民培育工程。实施农民教育培训提质增效行动、乡土人才培育计划、引凤还巢工程、领头雁培训计划、高校毕业生创业促进计划、旅游创客推进计划。

4.农村道路建设工程。  2025年,实现所有乡镇通三级及以上公路,常住人口20户以上具备建设条件的自然村(组)通硬化比例达到100%

5.电信普遍服务试点工程2025年,实现千兆光纤网络全区重点村全覆盖,提升4G网络在农村地区覆盖质量,实现行政村通5G比例达到80%

第九章  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

原州区、西吉县、海原县、同心县、红寺堡区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盐池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为自治区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在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差异化帮扶支持,尽快补齐区域发展短板,着力提升整体发展水平,确保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新征程中不掉队。

第一节  加大金融土地政策支持

实施差异化监管政策,努力实现银行保险服务全覆盖。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在产品和服务创新、信贷资源配置、资金转移定价、绩效考核等方面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予以倾斜。存量扶贫再贷款可按照现行规定进行展期,适度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优先支持开展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落实。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在调剂使用和补充耕地指标跨省域国家统筹等方面予以倾斜,每年单列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600亩,确需增加的由自治区统筹调剂;加大建设用地新增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力度,保障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项目用地需求。

第二节  加强干部人才支持

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适当放宽基层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招聘)条件,拿出一定数量的职位(岗位)面向本县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生源)、退役士兵招录(招聘)。在待遇职称等方面予以倾斜,鼓励和引导各方面人才向基层流动。按照“一县一业”选派科技特派员和乡村振兴指导员。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予以倾斜支持。加大文化工作者服务支持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力度,在文化工作者选派和培养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第三节  加大项目和生态帮扶支持

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纳入“十四五”相关规划且符合条件的基础建设项目,在中央、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安排、地方政府债券项目予以积极支持。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投资实施的社会领域有关工程予以倾斜支持。优先安排建设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优先规划布局能源资源开发、输电通道、铁路项目。在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积极推广以工代赈。在国土绿化、生态工程、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建设方面予以倾斜支持。逐步调整优化生态护林员政策,稳定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生态护林员队伍,支持生态产业发展。

第四节  加大产业就业帮扶支持

倾斜建设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认定全国“一村一品”示范乡镇。倾斜支持推荐认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优先支持开展农产品产销对接,对认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实行费用减免,倾斜支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倾斜支持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引导支持引进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型项目或企业,扩大当地就业机会。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并适度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倾斜,按规定促进符合条件弱劳力、半劳力等家庭就近就地就业。在开展职业技能帮扶和打造区域性劳务品牌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第五节  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支持

加快实施纳入行业相关规划交通项目建设,推动完善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交通运输网络,支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加快补齐水利基础设施短板,对纳入相关规划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优先安排实施。倾斜支持农村偏远地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农村千兆光纤网络、第五代移动通信(5G)、移动物联网与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倾斜支持基层应急能力建设。优先推进“快递进村”工程。

第十章   持续深化闽宁协作和定点帮扶

继续坚持“联席推进、结对帮扶、产业带动、互学互助、社会参与”机制,完善结对帮扶关系,拓展帮扶领域,优化帮扶方式。加强产业合作、资源互补、劳务对接、人才交流,深化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领域协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第一节  全面推动产业合作

拓展创新“福建企业+宁夏资源”“福建总部+宁夏基地”“福建市场+宁夏产品”“宁夏市场+福建产品”“宁夏企业+福建资源”等发展模式,通过项目引进、产业转移、科技创新、产销衔接,推动两省区产业融合发展,到2025年底,累计引进闽籍企业(商户)达到1万家。

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园区合作。支持两省区在电子信息、新型材料、清洁能源、生态环境、人口健康等领域开展联合研究,促进成果应用与示范推广。支持固原“四个一”林草工程和宁夏(银川)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创新资源双向流动,共建创新平台、科技园区,打造“飞地经济”示范区。支持福州、厦门软件园与宁夏西部云基地、银川经开区iBi育成中心、中关村创新中心开展结对帮扶,共建数字产业园。

推动文化旅游产业深度合作。推进闽宁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建设,联合推介闽宁主题景点、旅游线路、文创产品,推出闽宁合作艺术作品,携手打造“山海情”文旅品牌。组织闽宁企业参加海峡两岸(厦门)文博会、中阿旅行商大会、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等大型文旅节会活动。

提升信息技术融合创新。鼓励共建工业云制造创新中心、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工业互联网平台应用推广中心,支持工业互联网技术产品创新和产业发展。鼓励数字中国研究院(福建)、中电(福建)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厦门大学、国家智能铸造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宁夏)工业互联网平台创新应用推广中心等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互设分院分所、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转移中心。

第二节 加强人才交流和消费合作

加强干部人才交流。坚持干部双向挂职和人才交流,每2年一轮选派19名干部到福建省挂职锻炼。每年组织不少于200名教育、医疗、农业、工业、信息、文化旅游等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赴闽培训学习;支持中青年人才赴闽深造、访学,组织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骨干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培训。组织用人单位在福建省举办急需紧缺和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建设一批专家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培育组建和柔性引进一批高水平科技创新团队。

继续加强消费协作。鼓励引导农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赴闽开设宁夏特色产品直供点,举办优质特色产品展示展销活动。与福建商超、电商平台、农产品交易市场对接,建立长期稳定供销关系,帮助宁夏打造一批特色品牌。借助海峡两岸现代农业博览会、9·8投洽会、中阿博览会、中国(宁夏)国际葡萄酒文化旅游博览会等平台,举办产品展示会、博览会、贸易洽谈会等活动,搭建消费协作“线上+线下”直购平台,每年向福建省销售10亿元消费帮扶农副产品。

第三节 深化公共服务领域合作

加强教育协作。支持福建地区优质中小学校与宁夏受帮扶县(区)中小学校开展结对共建,加强教师学生互访学习交流。支持两省区职业学校、院校建立长期合作机制。支持福建省属公办高校面向宁夏扩大招生计划,鼓励两省区高校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科学研究、人才培养、产学研协同、国际化合作等领域进行交流合作。

加强医疗卫生协作。支持宁夏开展重大和高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推动两省区医疗对口帮扶,帮助宁夏对口医疗单位每年建设2个以上专科,实行“双主任”制度和同质化管理,建成区域内特色优势专科。对口协作医院每年选派5名高级职称医务人员到宁夏对口医院开展手术示教、疑难病例会诊、学术讲座等活动。宁夏每年选派一批管理和业务骨干到福建进修学习。

加强宣传文化协作。推进两省区融媒体平台中心互联互通,每年开展1次大型易地联合采访行动。建立两地广播电视台、新媒体长期协作机制,实行宣传片免费互相刊播。推动闽宁协作主题影视剧、纪录片策划制作。鼓励两省区举办会展、展演、舞台表演、美术创作及展览等文化交流活动。

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加强两省区商协会、企业交流合作,实施“村企共建”行动,引导企业与百万移民重点帮扶村、闽宁乡村振兴示范村结对共建。深化两省区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科协等群团合作交流,鼓励慈善机构、行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在捐资助学、医疗救助等领域开展协作。为福建省志愿服务团队、社会专业人才参与宁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节 推进区域协同发展

利用福建生态、科技、人才、数字经济等优势帮助宁夏产业转型升级发挥宁夏土地、劳动力、旅游等资源优势,支持福建建设用地、用工、用能、产业发展。探索“点对点”方式,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交易。搭建闽宁智库交流平台,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推动两省区企业“走出去”,推动外资外企和侨企“引进来”,携手发展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支持厦门航空在宁夏开辟更多航班航线,福建省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创企业在宁夏设立子公司或与宁夏企业合作。联合建设“闽宁云”,支持福建企业以宁夏西部云基地为载体,建设“前店后厂”数据中心。协同推动产业数字化融合应用,支持闽宁工业互联网服务商赴对方省区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  

第五节 推动典型示范引领

推动闽宁镇示范创建。在全国东西部协作上做出示范,推进干部培训、文化旅游和人才交流、科技援助基地建设,深化与福建厦门、漳州对口协作。在移民致富提升上做出示范,加快建设厦门飞地产业园、山海情影视基地,支持创建6个示范村。在乡村振兴上做出示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宜居美丽乡村,推进贺兰山东麓防洪体系、水系连通、河塘整治和污水处理工程。改造福宁村、武河村、玉海村商业街,开通闽宁镇至银川、望远、县城公交线路。加强与厦门市三甲医疗协作,提升闽宁镇医疗服务水平。积极开展青少年研学交流,建成全国大学生实践培训基地。

推动闽宁产业园建设。围绕枸杞、葡萄酒、奶产业、肉牛和滩羊、绿色食品等重点产业,配套完善园区基础设施,加快产业提档升级,给予土地、金融、税收等政策支持,引导鼓励福建企业入驻园区投资兴业。加强两地经济开发区合作,两省区鼓励引导市县级经济开发区精准对接,协商构建联合招商、投融资、利益分享机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支持宁夏特色花卉和粮食储加销基地产业园建设,打造西部粮储“黄金谷”。

巩固提升闽宁示范村。继续巩固提升110个闽宁示范村,加大资金投入、整合资源要素,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人居环境短板,以农民增收为核心,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推进村庄、庭院、环境专项治理,2025年,确保闽宁示范村达到全区农村平均发展水平。

实施生态示范工程。支持固原市“四个一”林草产业试验示范工程建设,开展福建农林大学、省农科院专家蹲点服务,加快培养林草产业人才,积极推广良种良法,加快发展绿色产业,带富一方百姓,实现生态与经济、山绿与民富双赢。

           专栏6  闽宁对口协作

1.闽宁产业园支持永宁工业园、盐池滩羊示范园、同心产业园、西吉产业园、隆德产业园、泾源纺织电商产业园、彭阳产业园、海原科技园、红寺堡产业园等10个闽宁产业园提档升级,优化投资环境。

2.经济开发区合作。深化银川经开区与宁德东侨经开区、福清融侨经开区合作,石嘴山经开区与龙岩经开区,固原经开区与漳州金峰经开区、晋江经开区务实合作,打造“飞地经济”示范区。

3.建设数字产业园。支持福州软件园、厦门软件园等与宁夏西部云基地、银川经开区育成中心、中关村创新中心合作

4.开展教育协作。支持福建省10所高职院校、20所中职学校与宁夏10所高职院校、20所中职学校开展“一对一”对口协作;支持两省区8对高等院校结对共建;宁夏每年选派40名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到福建省跟岗培训。

5.促进人才交流。福建省每年组织20人次闽籍专家到宁夏开展技术指导、咨询论证、学术交流、联合攻关等活动,建设宁夏专家服务基地1个—2个。互派1000名专业技术人才进行研学交流。

6关键技术攻关行动。在煤炭、化工、装备制造和葡萄、奶牛肉牛、枸杞、滩羊及生态环保、高效节水等领域,实施一批应用基础研究和重大关键科技研发项目。

7.促进消费帮扶。持续推进脱贫地区消费帮扶产品认定,力争向福建省每年销售脱贫地区农副产品10亿元。

第六节  扎实推进定点帮扶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定点帮扶政策措施,巩固提升帮扶成效。探索建立定点帮扶协商机制,搭建交流平台,做好服务保障,提高帮扶实效。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鼓励民营企业与百万移民重点帮扶村(社区)、闽宁示范村结对共建,重点推进帮扶村产业发展、就业支持和科技服务等。自治区市县三级单位定点帮扶工作保持总体稳定,驻村工作队指导帮扶村制定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实施方案,统筹谋划建设项目,推动各项任务落实落地。

第十一章   保障措施

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建立健全上下贯通、精准施策的乡村振兴责任体系、政策体系、投入体系、动员体系、监督体系、考核体系,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见效。

第一节 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

建立中央统筹、自治区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管理体制,自治区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坚持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领导。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建强村级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巩固深化“三大三强”行动和“两个带头人”工程,持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引领能力、乡镇管理服务能力、乡村依法治理能力、村级组织自治能力。

第二节 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

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调整支持重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适当向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重点帮扶村(移民安置区)倾斜,前三年在脱贫县继续执行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试点政策,后两年调整至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县。重点支持培育和壮大脱贫地区特色优势产业,支持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移民后续扶持、脱贫劳动力就业增收,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第三节 加大金融资源投入

保持主要金融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有效防控信贷风险。做好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和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信贷投放,支持脱贫人口就业创业、发展乡村产业,鼓励扩大对脱贫地区产品和服务消费。加大易地搬迁安置区后续发展金融支持力度。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质量监测和续贷展期管理,逐步推进“整村授信”工程。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商业防止返贫保险,逐步健全脱贫人口和农村低收入人口保险保障体系。

第四节 加强资金资产管理监督

进一步强化资金资产监管,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做好项目储备,严格项目论证入库。加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全面推行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监管,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使用各级财政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东西部协作、社会捐赠和对口帮扶等投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健全资产管理台账,分类摸清资产底数,落实管护责任,确保扶贫资产长期发挥效益。

第五节 健全乡村振兴考核机制

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纳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考核内容,作为效能目标管理考核重要板块,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并加强考核结果应用。强化乡村振兴督查,创新完善督查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政策举措落实落地。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六节 加强宣传教育引导

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准确解读中央和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措施。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注重发现典型、树立典型,深入报道先进事迹,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全社会营造乘势而上、埋头苦干、锐意进取的深厚氛围,形成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合力。

一图读懂:《宁夏回族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图解

媒体解读:宁夏印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十四五”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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